现年54岁的徐英原是牡丹江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她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走入大法修炼,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身心受益。徐英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她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丁玉华等恶警绑架、抄家,之后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徐英女士再次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海林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六年。徐英上诉。律师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份到牡丹江中级法院阅卷,海林市法院还没有把徐英的上诉材料递交到中院,也不知在隐瞒什么。徐英就自己的冤案依法控告海林市法院审判长姜新昆。
徐英的母亲生前控诉说:“徐英二零一五年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三年,说真的她心地善良,没有做过坏事,就是因为这个连老师的工作都给开除了。你说再过几年她就退休了,你们说她伤害到你们了吗?她是抢劫了还是杀人放火了?工作都给她弄没有了,这公道何在啊!”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号我们请的律师递交材料,你们说开完庭了说是二十二号开的。我们是二十二号上午去的法院,你们怎么不说开庭?我也说了我家请律师,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私自开庭?如果没有通知家属开庭这是合法的吗?在这个大中国国家里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定的吗?只是来约束老百姓的吗?这让老百姓怎么活,这还是现在所谓的法治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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