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枉判一年多 北京张芳女士坚持上诉反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张芳在被绑架关押近一年后,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罚金两千元。此非法刑期应止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但张芳女士认为修炼真、善、忍无罪,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司法迫害,已经上诉。

张芳女士,今年约67岁,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她在家中被朝阳区四惠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称有人举报她,看录像,在公交站有一人像张芳。张芳被非法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许她在铺板上睡觉,让她在湿冷的地上睡了一百多天。直到六月二日将她非法批捕后,才让她在铺板上睡觉。所谓办案警察还对张芳进行精神病方面的检查,长达半个多月之久,企图为非法关押张芳一百多天制造借口。

据明慧网资料,张芳和丈夫陈凤章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多次被绑架、抄家。其中张芳遭绑架、劳教、非法判刑、绑架洗脑班有十次之多。

二零零一年,张芳被北京朝阳区太阳宫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朝阳区王四营洗脑班迫害。洗脑班人员为达到“转化”她的目的,偷偷给张芳的饭里放不明药物,令她舌头发硬,呕吐不止,她被送医抢救。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张芳在家中被中共人员绑架到朝阳区洗脑班——蓝岛职工培训中心。十五天后,她遭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零八年,张芳在流离失所七个月后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零六个月,她被劫持到湖北洪山劳教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上午,陈凤章、张芳夫妇在家中被顺义后沙峪派出所警察绑架,在顺义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张芳再次遭绑架,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她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司法迫害,坚持上诉。

(张芳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北京陈凤章、张芳夫妇被绑架、抄家、监视》

北京朝阳区法院:
温榆河法庭地址:北京朝阳区金盏乡保泉三街8号院,邮编:100026
涉案法官崔光同13811741740;住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北街7号院6号楼102101
书记员李丽娜86377906

北京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朝阳区道家园17号,邮编100025
涉案检察官李唐(女)18911163156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西里3号院1号楼301
检察官助理张遥

北京朝阳区“610”办公室:
头目于久翔13911627279住址:北京顺义区后沙裕镇铁匠营村铁兴西区3条六号
蓝澎13910950609住址:北京东城区李村南路3号楼

北京市朝阳区国保大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邮编100025
国保处:010-5953750、010-85953559、010-85953553
国保支队:010-85953550
国保支队李成保、李全成
新增电话:010-67716773、010-85953794、010-67489302、010-85953838
国保大队长李中和13901381003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