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区法轮功学员张立成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石景山区6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立成,被绑架、非法抄家、构陷,二零二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勒索罚金6000元。张立成上诉,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张立成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他被石景山区警察上门强行带走,并进行非法抄家,抢劫走电脑、手机、打印机等私人财物。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张立成被北京市石景山法院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判处二年十个月徒刑,罚金6000元。关押和法庭辩护期间,张立成坚称“法轮功不是邪教”,本人无罪。但法院无视这一辩护,强行判决。

张立成不服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张立成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张立成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份从劳教所回到家中,一年后,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再次被中共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当时围观的人们看不过去了,质问这些警察,人家在家待得好好的,你们凭什么抓人家?有个警察回答说:他是炼法轮功的。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张立成因起诉恶首江泽民,被中共以印制法轮功宣传品邮寄为借口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有两个自称是综治办的人到张立成家,叫他参加法制学习班(实为洗脑班),他抵制迫害,并给他们讲真相。这两个人又回去叫了两个人共四个人,非要他参加法制学习班,张立成坚持不去。这伙人临走时告诉他,我们明天来接你,你要不去,就叫派出所抓你去。第二天,也就是六月十三日,他家人接到张立成的一个电话,说已经被绑架到慈善寺附近的洗脑班。

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张立成在家中被海淀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田村派出所。警察称怀疑他发放真相资料,却不给看录像。遭非法审讯时,张立成拒绝回答警察的提问,并告诉警察:中国所有法律没有说法轮功真善忍是非法的,个人持有任何资料都是合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月二日,虽然张立成拒绝体检,警察强制将他劫持到办案中心,后非法关押到海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九月二十八日才让回家。

北京石景山法院审判长:刘昌昌
陪审员:霍萍、李津梅
书记员:卓越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判长:周维平
审判员:胡海、洪文光
法官助理:张婷婷
书记员:潘萌萌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