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冤狱十一年半 辽宁桓仁县牛艳又遭非法批捕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市桓仁县72岁法轮功学员牛艳,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与法轮功学员宋月梅(70多岁)一起去小区发真相资料,被三名桓仁县警察跟踪绑架,牛艳被非法抄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宋月梅检查身体不合格放回。近日获悉,牛艳被非法批捕,警察已把构陷材料送检察院。

参与绑架牛艳的警察之一:王岐,电话138 4245 0422

牛艳,女,今年72岁,桓仁县业主沟乡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坚持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屡遭中共公检法迫害,她多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及二次非法判刑,共计陷冤狱十一年半。

以下是牛艳自一九九九年后遭迫害情况简述。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三,牛艳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被警察绑架,后被辽宁本溪市警察从北京押回,在桓仁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夏天,牛艳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家中看李洪志师父的讲法,被人构陷,桓仁县公安局警察闯进,绑架牛艳等法轮功学员,牛艳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牛艳在抚顺市新宾县被国保警察金凤广等人绑架,二零零二年被新宾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九大队,牛艳被迫做奴工,每天从早晨六点干到晚上甚至夜里十二点,还被两个刑事犯包夹。监狱不许法轮功学员说话,一次牛艳在厕所里跟别人说话,狱警就不许牛艳及包夹她的刑事犯用水,因此上厕所的权利都被剥夺了。一次,狱警翻出牛艳有手抄的法轮功经文,就用电棍电牛艳的嘴、脸、脖子,电了十多分钟,电完后立即就逼她到监狱车间干活(做服装)。二零零六年一次,狱警又从牛艳那翻出大法经文,就将她叫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她、把她手背反绑,身上用绳都缠上,嘴用胶带贴上,逼她坐小板凳。在邪恶的迫害下,牛艳一度被迫所谓“转化”,之后她浑身难受,头脑昏聩,牛艳意识到自己“转化”是错的,因没有纸笔,于是她割破手指,用鲜血写下严正声明,声明要继续修炼。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用电棍电击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牛艳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天安门打真相横幅被绑架,七月十九日被警察绑架回本溪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四个月后,被桓仁县检察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责任编辑: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