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赵庆平女士遭枉判六年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哈尔滨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赵庆平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绑架,日前被哈尔滨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非法判处罚金两万元。赵庆平决定上诉。

赵庆平现年51岁,原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住五常市冲河镇永丰村民富屯。她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一度放弃修炼,二零零三年她重新走入大法修炼。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八点多,赵庆平和她婆婆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她婆婆当晚被放回。赵庆坪被劫持到哈尔滨市非法关押。之后,赵庆平被五常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据悉,参与此次迫害的始作俑者是五常市小山子镇派出所警察。赵庆坪的婆婆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在五常市街里往车上发真相资料时,被小山子派出所警察发现、跟踪。赵庆坪的婆婆平时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居住处辖区所属派出所是崇仁派出所。于是小山子派出所警察通知崇仁派出所警察介入跟踪赵庆坪的婆婆。崇仁派出所所长赵强伙同赵庆坪住处辖区所属的启智派出所警察,在七月十九日晚闯到赵庆坪的家绑架了婆媳两人。所以参与此次迫害的是三个派出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赵庆平遭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非法庭审。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法轮功书籍、印刷品也是合法的,警察非法抄查的所有物品均属合法私人物品,要求无罪释放赵庆平。法庭当庭没有做出判决。

近日获知,赵庆平被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赵庆平决定上诉。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