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71岁的姬瑞岭被枉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邯郸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姬瑞岭,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被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他被肥乡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姬瑞岭于一九五二年六月八日出生,现年71岁,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十三时左右,一帮开元派出所警察闯入明仁医院值班室,绑架了正在值班的姬瑞岭,将他劫持到家中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四部手机、家人用的电脑、打印机等物。

当天下午三点钟,姬瑞岭的妻子买菜回来,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认为遭盗遂报了警。开元派出所警察后承认是他们干的。姬瑞岭的妻子到派出所要求归还被抢走的东西,被警察拒绝。

据悉,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当天,邯郸地区政法委和“610”统一谋划,出动警力上门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至少绑架了九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姬瑞岭、刘艳涛后被肥乡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构陷到肥乡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肥乡区法院主审法官柳延峰电话通知律师,称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肥乡区法院对姬瑞岭开庭。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两位律师、姬瑞岭的家人一起到达肥乡区法院所在地。律师跟法官柳延峰通了电话,告知已经到达肥乡区法院了。不料柳延峰却说:“开庭在邯郸市复兴区法院。”柳延峰明知姬瑞岭的家就在邯郸市,且临时改变庭审地址,涉嫌利用公权力刁难律师和家属。

姬瑞岭的妻子也是70多岁的老人,中共对她家人的迫害已经对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她的身体非常虚弱,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作为法官柳延峰,还要玩弄小把戏,以再给这位老人和律师添点麻烦、找点不便为乐。

律师和家属只好又返回邯郸,直到上午十点钟才到达邯郸市复兴区法院。上午十点多钟开庭。法官柳延峰再次刁难家属,仅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只有姬瑞岭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能进去旁听。律师与法院方一再交涉也未能多争取到一个旁听名额。

庭审开始时,经律师询问,才得知法院方竟没有通知当事人姬瑞岭今天要开庭,公然违反《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须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在庭审质疑阶段,法官柳延峰给姬瑞岭安上“破坏法律实施罪”,姬瑞岭反驳说:你提问题我不接受,我没有破坏什么法律的实施,我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好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也没有给任何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犯罪。

律师为姬瑞岭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于当天十二点多结束,法官柳延峰当时没有宣布庭审结果。直到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法官柳延峰宣布对姬瑞岭非法判刑三年。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