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要自己走
在我们的修炼群体中,有很多是整个家族或家里的很多亲人都得法了,即是家人、又是同修,我和我的母亲也是这样。母亲和女儿只是这一世的因缘,同修才是我们应该珍惜的圣缘。然而我却把母女情放在了同修之上,在配合母亲同修否定经济迫害过程中走了一段弯路,幸得师父点化,归正了修炼路。希望同修们以我为戒。
母亲在发真相挂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后,被非法判了一年冤狱,出狱后半年被社保非法停发了养老金。停发养老金在常人的法律中也是没有依据的,是非法的,我们可以运用常人的法律来否定经济迫害。
我和母亲都没有接触过法律,可谓一窍不通,想运用法律,那就得先学习法律,母亲说自己年纪大,学东西慢,文化水平不行,我知道母亲不想学、畏难,我也不想给母亲增加压力,毕竟母亲刚从黑窝出来不久,心性还不太稳定,我也觉的母亲受苦了,那我就多做点吧。法律知识我学,真相信我写,法律文书都由我写,所有的事都由我联系,我想把母亲保护起来。我努力的做事,却没有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一审败诉后,我反思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师父借家人的嘴点化我,不是母亲在修,是在修我。我一下悟到是我在包揽母亲该走的修炼路,没有让母亲在这过程中提高上来,还助长了母亲的依赖心,我陷在母女情中也没修出来,即想让母亲提高,又不想让母亲承受困难,我很纠结很累。
师父说:“一定要把心摆正,修炼谁也代替不了,只有你自己真正的去修炼,自己才能提高层次。”[1]
我知道不能再包办代替了,修炼是严肃的,谁也代替不了,我鼓励母亲要破除人的观念,不要认为自己年纪大,文化水平不行,大法就是开智开慧的,既然这条修炼的路摆在面前了,就有我们要修去的人心、观念,从而提高上来,走过去。
母亲在法理上提高上来了,自己也能给单位领导写真相信了,发给我看,我真心觉的写的很好。
一审败诉后,我们马上提起上诉,我把上诉状写好后,母亲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并且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因为依赖律师,结果律师并没有尽力,所以这次决定不请律师了,自己上法庭,也不通知同修们为自己发正念了,不能占用同修们的宝贵时间了,有师在有法在足矣了,母亲有了很强的正念。
二审结束后不到十天就寄来了法律文书,驳回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当我们帮助亲人同修过关过难时,要当好配角,不能越俎代庖,让亲人同修真正的在法上提高才是为他们好,才能走过关难,我们不只是亲人,更是同修。
二、法律不是否定迫害的保障
我们知道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任何迫害都是非法的,所以同修们运用法律反迫害、救度世人是很好的方式,但有时结果却不是那么的尽如人意,因为我们走的是修炼的路,有更高的因素在起干扰破坏作用,利用法律是我们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符合常人的一种方式,只有我们在法中不断修炼提高,破除另外空间操控常人的邪恶因素后,法律才能唤醒世人的正念,让世人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们做的任何证实法的事情,都和我们在法上的修炼提高有直接关系。大法是破除一切迫害的根本保障。
三、大法弟子是整体
母亲和我说,二审结束从法庭出来后,看到法院周围有很多同修在默默的为母亲同修发正念,几乎都是不认识的同修,没有通知同修们,怎么来了这么多人?我想到母亲同修的事情每次都被当地的同修及时发往明慧网,明慧网每次都做了及时的报道,一定是同修们看了明慧网的报道,主动配合来为母亲同修发正念的,同修们的无私境界令人感动,明慧网把全世界的大法弟子联系成一个圆容的整体。
明慧网、论坛等是宝藏网站,我们证实法、反迫害中所用的东西应有尽有,同修们需要什么就去学吧,修去依赖心,走正自己的修炼路。感谢大法网站同修们的辛勤付出!
个人体会,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