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赵丽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赵丽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在家中被大庆市林甸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她在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赵丽已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

赵丽今年57岁,家住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修炼法轮功前,她患有严重失眠,连续一个月不能睡觉,精神处于崩溃状态;同时还患有心脏痛、头痛,各大医院医治无效。一九九七年十月开始炼法轮功,仅仅一个星期,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就不翼而飞了。

赵丽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无论在家、在单位都任劳任怨,在单位一个人顶三个人工作岗位,也不计报酬,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大家都知道这是她修炼后带来的变化。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赵丽在家中被大庆市国保大队及林甸公安局有预谋地非法抄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一看守所。林甸公安局警察将构陷她的材料移交到大庆市高新开发区检察院。十一月十三日,赵丽被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构陷到高新区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赵丽在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十二月十四日下判决,判刑一年半。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十二月三十日通知赵丽,赵丽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已上诉到大庆市中级法院。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同年九月,单位先将赵丽下岗(失业)培训三个月,期间只给二百多元生活费,之后在没经任何法律程序下,给赵丽记大过处分,不给签劳动合同,逼迫她买断工龄。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赵丽在市场买菜时被片警王常会和杨以山二人暴力绑架,劫持到兴化派出所,警察杨以山把赵丽锁在铁椅子(一种刑具)里,导致赵丽心脏病复发,昏厥过去,后被送医抢救。片警杨以山还告诉医生,家人不来交钱不抢救,大约五十多分钟后,赵丽的丈夫来交钱后,片警才告诉医生把赵丽送到住院处。

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兴化派出所片警杨以山等一群警察上门欲绑架赵丽,把赵丽家门镜堵上,骗说是来核实情况,骗家人开门。赵丽不想被警察抓走,从三楼窗户跳下,致使胳膊、脚脖子、胯部、脚趾、后背、手腕子多处骨折,造成重伤。

中共的迫害给赵丽的家人、孩子、亲戚造成莫大的伤害。目前赵丽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

相关责任人:
绑走赵丽的林甸公安局队长,李景富,电话:13836730112;
第二天给赵丽家送通知书的人,薄立臣 ,电话:13836730116;
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案件负责人是杨洁,开庭时未出席,公诉人更换成秦余荣。
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审法官,审判长:闫冠华,审判员:于涛、张晓磊;
大庆市中级法院案件负责人:杨晶,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