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魏洪森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盐城市阜宁县二零二二年年底至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有三名法轮功女学员魏洪森、洪友凤、司霞被非法判刑,目前三人都被劫持往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魏洪森, 60岁左右,原属中国农业银行阜宁分行职工,她只因为修炼法轮功自己做好人,也告诉别人做好人,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有一人说自己散发的法轮功资料是魏洪森给的,魏洪森被阜宁县城南派出所诱骗后,被非法关押到盐城市看守所。她自始至终都不认同强加给她的罪名,多次给公检法部门的人讲真相,二零二三年八月份她被滨海县法院非法判三年。

洪友凤,60多岁,二零二二年年底因向世人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公安局人员跟踪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6个月(一说3年),详情待查。

司霞,60岁,二零二二年,因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相,被公安局人员跟踪绑架,二零二三年七月份被滨海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魏洪森,原是阜宁县建设银行的一名优秀员工,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之后,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和妹妹魏洪亚一起,制作发放真相资料,告诉不明真相的民众,法轮功是好的,迫害是错的。因此遭到中共邪恶组织的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绑架后,姐妹俩被阜宁县法院非法重判八年,关押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迫害。出狱后,经常被当地610组织及其派出所警察骚扰、跟踪、窃听电话,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二年,魏洪森在扬州某小区发真相资料被摄像头拍到,扬州市恶警遂将魏洪森夫妇及其儿子女儿一家四人全部绑架,非法关押在扬州看守所。后来,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又非法判处魏洪森三年六个月徒刑,她被非法关押江苏省南通女子监狱。

据消息,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早上八点左右,洪友凤上街买菜时,被所谓“省检查组”的九名便衣绑架,抢走家里钥匙,非法抄家。同年九月份,阜宁县国保还绑架了魏洪森、司霞等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