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英:我们是修炼真善忍的,是好人,没有罪

——辽宁省沈阳市王秀英被枉判四年 已上诉至中院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英女士,因善心告诉一位年轻人保平安的方法,遭到于洪区公、检、法人员绑架和构陷,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于洪区法院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王秀英本人已提起上诉,她说:“我们是修炼真善忍的,是好人,没有罪。”

这是王秀英第二次遭到中共枉判。此前,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王秀英被于洪区公检法人员冤判一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王秀英结束冤狱回家。

王秀英女士

王秀英现年58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修炼以前,她性格内向,爱生闷气,且患有妇科病、贫血,心脏也不好。一九九八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炼功仅几个月,她无病一身轻。王秀英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学会了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性格也变的乐观开朗。谁有困难时,她都会热心主动的帮助。她的家庭温馨和睦了,同时也福益了他人与社会。

慈善的告诉年轻人真相 遭警察绑架构陷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三点多,王秀英在于洪区大通湖街附近的广鑫顺果蔬超市门前,给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讲真相,告诉他大疫当前的避难良方。没想到小伙子受中共邪党的欺骗与毒害很深,不但当时不听不信,过后还陷害好人、恶意举报。

当王秀英从果蔬超市出来时,被警察连拽带架的绑架上警车,被劫持到于洪区城东湖派出所,王秀英随身携带的包被抢走。果蔬超市现场还留下几个警察调取监控的录像,准备搜集构陷王秀英的所谓证据。

在城东湖派出所里,王秀英拒绝坐铁椅子,并善心劝告警察:我没做坏事,没犯法。人类正面临着灾难,我为他人着想,告诉人的是真相,是如何躲过灾难的救命福音。

王秀英在派出所和于洪区公安分局被迫做了两次笔录,辖区警察王连波说:“你被逮捕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城东湖派出所办案警察张石铖、李虹达、王连波再次对王秀英非法讯问、做笔录。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将王秀英家中的几本法轮功书籍和大法真相护身符抢走。办案警察胁迫王秀英到区所医院、医大医院体检,多次测量血压都是210,警察买来降压药,让王秀英吃下。王秀英被迫吃完降压药后,迷糊的不行。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城东湖派出所警察将王秀英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测量血压时,两次都是240。看守所工作人员说血压太高了,拒绝接收;又说拘留单上写七天,又延续七天,不符合要求。大夫也说:快吃药吧,别在这儿出事了。

离开看守所后,办案警察张石铖不甘心,又将王秀英拉到其它医院再次做检查,一测血压210。因在去看守所之前,张石铖就放话说:“高低得给她送进去。”但计划落空了,张石铖和派出所副所长都垂头丧气。

回到派出所后,警察又继续非法审问。半夜十一点,王秀英被丈夫接回家,警察告知是“监视居住”,王秀英的身份证被非法扣押。

第二天,因为需要用身份证,王秀英的丈夫到派出所去取时,办案警察说:“检查身体的钱还没处报销呢!”王秀英的丈夫被勒索了二百元体检费。警察还威胁说:“再抓住,就判刑,和杀人犯同罪。”

警察和检察院合污 执法犯法

在王秀英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张石铖等警察将王秀英构陷到于洪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初,检察官朴云晶给王秀英丈夫打电话,要求王秀英去做笔录,王秀英拒绝配合。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王秀英与办案警察张石铖电话沟通,表明自己没有犯罪,信仰合法,国家《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要求解除对她的非法监视居住。张石铖根本不听这些,电话中只是一再要求王秀英配合检察院做笔录,称之后还要继续走法律流程。张石铖态度极其强硬,还威胁王秀英如不配合,就先行关押。王秀英指出他们办案违法,张石铖却说他们执法是公检法多个部门,是不是知法犯法,有专门的监督部门,不用她监督。

当天,王秀英又与办案检察官朴云晶通话,向其表明自己没有犯罪。朴云晶则说:“你对这个的理解是你个人的理解问题,国家规定是国家规定问题。”王秀英强调说,对自己的构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朴云晶却说:“什么叫法律依据?你要说法律依据的问题,我就不跟你解说了。我现在也没有必要再接受你,再给你解答了。”

王秀英说:“你身为检察官不依法办案吗?……”话还未说完,就被朴云晶强行打断:“行了,行了,你还要说啥?”王秀英指出,公安办案程序违法,抓捕时没有抓捕证,抄家时没有搜查证,同时要求解除对自己的非法监视居住。朴云晶却对王秀英说:“王秀英,我提示你一下,你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认罪认罚,争取好的态度,能够跟法轮功组织进行割裂,否则的话,你就只有一条路。”

王秀英说:“我也没犯法呀!”朴云晶却说:“那是你的理解。法轮功已经很多很多年就被定性为‘邪教’,你仍然还要宣传。”王秀英问:“哪个法律定的?”朴云晶当然答不上来(因为根本就没有这条法律),反而高声地说:“你别跟我说这个,你别跟我说这个,这是你们自己的一个魔咒,你们自己就非不承认,那我没有办法。我现在正式的告诉你,法轮功早就被认定为是‘邪教’了,你仍然不认为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还要这么做的话,那是你个人的问题。你非要坚持这样,我也知道该怎么继续处理这个案件了,我也没有必要再跟你说别的。”说话态度嚣张、恶劣。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官有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法律意见,因此王秀英主动与检察官沟通,表明自己无罪,却被陷害的事实。然而朴云晶不但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强行打断、不予采纳,甚至还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尚未定罪,就让当事人认罪,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朴云晶作为案件负责审核批捕的承办人,未行使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不严格审查案情,无视当事人提供的无罪证据,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包庇公安办案人员,不仅没有对非法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反而采纳。

通过与办案警察张石铖和检察官朴云晶的对话,王秀英已经明显感到他们不是在依法办案,也根本不讲什么法律,更不会做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的决定,就是要进一步构陷自己,故意制造这起冤假错案。鉴于不法人员知法犯法的恶劣性质,为制止他们继续犯罪、避免这起冤假错案,王秀英开始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对办案警察和办案检察官提出了控告和回避,并向相关单位递交了各种法律文书、无罪证明文件等。

可是让王秀英没想到的是,张石铖、朴云晶等人受邪党谎言毒害甚深,抑或是被权钱利欲迷住了心窍,无视法律,无视当事人完全是合法公民的事实,非要一意孤行参与迫害。不法人员一直在谋划对王秀英实施绑架并想尽办法将她关进看守所。在王秀英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从五月至七月遭到三次骚扰、绑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早上八点半左右,张石铖等一伙警察让小区保安和保洁人员以邻居为名,谎称楼下漏水,骗王秀英开门,王秀英识破。张石铖及派出所所长还给王秀英的丈夫打电话,口气强硬的要求他回家开门,王秀英的丈夫拒绝,当天绑架王秀英的阴谋落空。

不出一个月,城东湖派出警察警对王秀英再次实施绑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一大早,以张石铖为首的五、六个警察就在王秀英家所在的楼层蹲坑埋伏,待到早上六点半左右,王秀英的丈夫开门时,他们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大棒子一下子把门别上,然后,就象劫匪一样闯入室内,将王秀英绑架。当时王秀英还没有梳头、也没有穿鞋。王秀英的婆婆和丈夫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形吓得不知所措。

为了绑架王秀英,张石铖等不法人员真是费尽心机、大动干戈,出动三辆私家车,将王秀英绑架到城东湖派出所。回到派出所,张石铖暴跳如雷,气急败坏地骂王秀英;“你这死老太太,你咋不下地狱呢?咋不遭报应呢?还活的劲儿劲儿的呢?”同时还口出狂言:“你们师父在哪儿呢?……”这一次王秀英没有配合做非法讯问笔录,她面对被谎言毒害至深、失去理智的张石铖,无怨无恨,始终保持着平和的心态。她对张石铖说:“我为你的生命而惋惜,因为你破坏法轮大法,没有好结果,希望你们公检法所有人都不要再参与迫害了,有个好的未来。”

即使王秀英如此劝善,张石铖仍不思悔改,他和办案警察王帅男做完非法讯问后,将王秀英劫持到于洪分局体检中心,因王秀英不配合对自己的非法体检迫害,张石铖和王帅男就对王秀英采取掰脖子、抠肩膀、摁压等暴力方式进行强制体检,致使王秀英脖子和肩膀处受伤,青紫和出血,疼痛好几天。

六月十四日下午,王秀英再次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测量血压高达194,看守所拒收。张石铖不甘心,为了达到迫害目的,竟然无视法律,对看守所工作人员说:“没事儿,你们先给收着,先送进去,有事儿再打电话。”对方则说:“不行,真有事儿,不赶趟儿。”张石铖又说:“那就直接送监狱吧。”对方说:“血压这么高,监狱也不收。”

张石铖还不死心,又把王秀英劫持到距看守所十三公里的沈阳四院挂点滴、吃药,长达三个多小时后,当晚八、九点钟,再一次将王秀英劫持到看守所。可是因她身体不合格,再遭拒收。

张石铖仍不放弃,又联系派出所所长,让所长给看守所所长打电话“走后门”往里送,但最终失败。张石铖为了把王秀英关进看守所,真是煞费苦心,从下午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一点多钟。

从看守所回来的路上从,张石铖口出抱怨说:当初检察院压力挺大的让我们赶快抓人往里送,检察院给咱们施压,现在没送进去,(检察院)不管了,咋没动静了呢?折腾咱们!而且一路上,张石铖和王帅男两人都说身体不舒服,脑袋胀的不行、心难受。

六月十五日中午,张石铖再次给王秀英做宣布非法监视居住的讯问笔录。王秀英拒绝配合,拒绝签字,最后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没犯罪。”

下午三、四点钟,于洪区检察院检察官朴云晶和书记员直接来到派出所,强行给王秀英做非法审讯笔录。朴云晶说:“你可真难见啊!”王秀英当即提出:“我已经控告你、要求你回避了。请你把办案的法律依据拿出来。”而身为办案检察官的朴云晶无视法律、无视当事人提出的合法诉求,像什么也没听到一样,毫无顾忌地强行对王秀英非法审讯、做笔录。

在王秀英离开派出所前,张石铖还伪善地说:“哪天要给你打电话,你就来,做完笔录就回家,谁也不知道,就你这情况,哪也不收,监狱也不收,看守所也不收。”张石铖虽然嘴上是这样说,但却与公检法人员沆瀣一气,从来没有放弃对王秀英实施非法关押、并迫害至冤狱的图谋。

检察官、法官合谋枉判

二零二三年六月末,王秀英得知,检察官朴云晶已将构陷自己的起诉状于六月二十六日递交到于洪区法院,王秀英又及时地向于洪区检察院和于洪区法院办案法官葛莉丹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以案释法、说理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真心希望相关办案人员及时了解真相,依法办案,并立即悬崖勒马,不要一错再错。

然而王秀英的真心劝善没能唤醒张石铖、朴云晶、葛莉丹等不法人员的良知本性。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张石铖等警察最终将王秀英从家中绑架,并劫持进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至今。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于洪区法院对王秀英非法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半个小时,只是走个形式,法官、公诉人掌控法庭,剥夺了当事人及家属的诸多诉讼权利,可详见《信守真善忍 沈阳善良妇女王秀英被非法庭审》

善良的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已上诉

非法庭审后仅一周,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于洪区法院就非法下了判决书,枉判王秀英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经历多次绑架迫害的王秀英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身体出现严重病症:高血压、心脏肥大、经常迷糊。

目前,王秀英本人已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法轮功没有组织、更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我们是修炼真善忍的,是好人,没有罪。

二审法院信息: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12368
二审法官:刘大勇
办公电话:024-22763664 手机:15940569366

(责任编辑: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