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寒冬》杂志(Bitter Winter)十月四日刊登记者Marco Respinti的文章说,在本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发表声明,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并要求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暴行进行调查。

文章说,在纪念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之际,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非政府组织“良心自由协会与参与者协调组织”,以及总部位于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的“罗马尼亚独立人权协会”,在九月十一日至十月十三日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上提交联合声明,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他们得到了欧洲伊比利亚美洲反共产主义联盟(AIECC)、英国中国观察(China Watch UK)、反强摘器官医生组织(DAFOH)、欧洲宗教自由论坛(FOREF)、杰拉德·努特宗教或信仰自由基金会、国际人权协会及其瑞典分会、国际外交与和平理事会对话组织(ICDD)、韩国道德器官移植协会(KAEOT)、非营利组织移植旅游研究协会、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TAICOT),以及结束强迫器官摘取扶轮卫星俱乐部的支持。

联合声明是基于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伊森·古特曼(Ethan Gutman)的有关报告,以及“中国法庭”的结论而撰写的。

声明向联合国及其相关机构提出了多项请求,包括呼吁“世界卫生组织在‘同一个健康’议程中,必须包括验证中共是否已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呼吁联合国秘书长启动对中共活摘器官进行独立调查”,以及“呼吁联合国秘书长向联合国所有193个成员国通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及其不道德的活摘器官行径。”

联合声明还要求中共“立即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停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行径。”

以色列、加拿大和美国在内的国家,已经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立法,要求制止在中国发生的活摘器官行径。

文件中引用了美国国会二零一六年通过的第343号决议,和欧洲议会 二零一六年通过的WD48书面宣言。

声明中还包括了“反强摘器官医生组织”征集的五十多个国家三百万个签名;以及十二位联合国特派调查员二零二一年提交给联合国的声明。

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将“国家批准的活摘器官行径,即为获取器官而杀人”的行为按照“反人类罪”起诉。这种为器官而杀人的罪行在中国经常发生。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二十一世纪受调查最多的迫害之一。而这种迫害基本上被忽视了。

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的非政府组织“全球人权捍卫组织”(GHRD)支持在中国进行独立调查。该组织今年五月二十六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中共政权常常回避问题。当务之急是在中国进行独立的调查,以查明真相。现在是与国际专家公开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了。数字必须核实,犯罪分子必须受到起诉。活摘器官是耻辱,世界不能再视而不见了。”

事实上,虽然法轮功学员仍然是摘取器官的主要目标,但这种做法现在正扩展到其他人群,包括藏族人和维吾尔族人。

尽管中共掠夺器官的行径越来越受到不同媒体的关注,这些受害者并不是理论上的,他们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比如《寒冬》以前刊登过的马秀云和唐平顺的故事。

马秀云和唐平顺是一名意大利法轮功学员的父母。意大利法轮大法学会会长卡特琳娜·安杰拉科普卢(Katerina Angelakopoulou)今年八月十五日在写给意大利总理和部长的信中,呼吁协助马秀云和唐平顺获释,并要求中共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共的迫害是反人类罪,任何民主国家都无法接受。

(责任编辑: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