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遭枉判入狱 湖北枣阳市张玉梅又面临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枣阳市法轮功学员张玉梅女士,曾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入冤狱,回家仅半年,又被枣阳市国保警察绑架构陷,面临非法开庭。

张玉梅生于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她于二零零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曾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肩周炎、胃病(只能吃流食)、鼻炎、妇科病、吐血(每隔几年吐一次)、头痛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一个多月,身上这些病症很快消失,从此无病一身轻,走路脚下生风。

张玉梅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迫害,其中一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2008年10月),参与绑架人员是枣阳西城派出所,后交由枣阳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邱云飞对她拳打脚踢。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多,张玉梅在枣阳熊集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熊集派出所绑架,后被枣阳国保大队队长谢远良和丁队长送入看守所,参与迫害的还有姓王的警察(国保大队)和邱云飞。

张玉梅当日被劫持到枣阳第二看守所,后转至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期间,张玉梅遭到非人的虐待,饿了不给吃的,渴了也不给喝的,而且狱警不让她睡觉,整夜坐着,还要坐得腿和上身必须成九十度直角,从下午四点一直坐到第二天早晨。稍有不从,就会遭到狱警马国义等人的一顿呵斥和毒打。被非法关押期间一直被逼转化,被逼写三书,公、检、法说了只要接受转化就不会判刑,否则就进监狱。

张玉梅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遭残酷迫害,每天不仅要被迫干十多个小时的奴工,干完活,还被监狱的狱警强迫“转化”。晚上犯人们都睡了,监狱警察还不让她休息,想拖垮她,逼她低头妥协。最严重的时候每天只允许睡一个小时,强制洗脑,每天被逼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包括由政府一手炮制的用于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和书籍,被逼写污辱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作业”,在监狱那有限的自由里再次被非法剥夺仅有的自由;每天被二十四小时包夹(监狱利用犯人看管法轮功修炼者的一种方式),吃饭睡觉上厕所也跟着,以限制她与别人来往。在武汉市女子监狱,她被关在三监区,三监区教导员杨某、曹某;指导员张庆红,队长蔡萍、汪志玲、刘秀珍。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张玉梅、伊风敏在光武大市场向民众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环城派出所警察抓走、抄家,非法关押在枣阳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张玉梅被非法庭审,被枉判四年,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出狱。她遭冤狱期间,家中两位老人(她婆婆和她父亲)因得不到应有的照顾,相继含恨离世,丈夫要照顾老人和孩子,无法正常上班,两个孩子得不到母亲的呵护,学费生活费全靠亲朋赞助。

出狱后,张玉梅和丈夫努力打工赚钱,家庭开支趋于平衡。然而,从冤狱回家仅半年,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她又被枣阳市国保大队和枣阳市西方城派出所从单位绑架至西城派出所,导致上小学的儿子无人接送。

张玉梅被“取保候审”,现又被非法起诉,不能正常工作。请海内外正义人士给予帮助。

办案单位派出所所长:范所长13972244181 郭所长13995776543
检察官 李虎 0710--6328710
法官 李有保0710--632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