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批迫害者名单涉及中共政法委、司法部、公、检、法等高层官员,他们被递交到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中的二十三个国家(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爱尔兰、丹麦、芬兰、捷克、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卢森堡、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个国家(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详见明慧网 《反迫害23周年之际 最新迫害者名单被递交给38国政府》 。
马廷栋(Tingdong Ma),男,回族,一九六四年七月生,原辽宁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即辽宁省六一零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处处长,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任辽宁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至今。
马廷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罪行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来,辽宁省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为止,辽宁省有六百一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在全国居第二位。辽宁省历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都是辽宁省主导、操纵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马廷栋自二零一七年四月任辽宁省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以来,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继续在辽宁省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他曾去省内各地督促迫害法轮功,亲自主持布置多起迫害任务。致使当地法轮功学员受迫害致死,遭判刑、劳教和其它不同程度的迫害。马廷栋曾多次被追查国际列为追查对象及被海外明慧网列入“恶人榜”。
据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报道, 二零一七年辽宁省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高达十二名,是该年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辽宁省维稳办副主任马廷栋带人到朝阳市督促撕毁法轮功学员贴的真相标语,并绑架朝阳市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八月,辽宁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三百八十八人。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在辽宁省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操控下,沈阳市政法委、公安部门下达一道密令:“大干(迫害)八十天!”其中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预谋迫害行动,分派抓捕名额,利用手机监控、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同一时间段内,按照事先拟好的人名,伙同所在地派出所警察搞突击。从五月至七月一日,仅两个月的时间,至少四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三人被非法判刑,一位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沈阳市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案件,李振东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省政法委副书记马廷栋带领省反邪教协调处、维稳指导处负责人到基层就社会治理工作开展调研。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之前,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接到省部门下达的迫害指令,并把朝阳市列为辽宁省的迫害重点。迫害指令传达到下属各县区公安分局与派出所。朝阳市有王玉梅、潘玉峰、张伟、张文成、殷宝合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端绑架抄家,其中潘玉峰、殷宝合已于二零二零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廷栋到营口市暨老边区调研迫害法轮功的工作,参加了营口市暨老边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关爱之家”启动仪式。马廷栋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在全省进行示范推广。
根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一年辽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二十五人,被非法判刑至少一百四十一人,被非法庭审至少七十六场一百零一人次,被绑架、抄家至少五百零一人次,构陷至检察院、法院一百二十五人。辽宁仍是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作为辽宁省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马廷栋,应对发生在辽宁省境内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仅为冰山一角: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事实
1. 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于宝芳夫妻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八点多,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王殿国与妻子于宝芳、儿子王宇在家中,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用铁锤子砸锁、铁钎子撬门,入室绑架、抢劫,仅十三天,妻子于宝芳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王殿国一直被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遭起诉、庭审,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八年六月王殿国被投入大连市监狱,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四点被迫害致死。
2. 法轮功学员李艳秋被判刑五年 入狱十四天被迫害离世
李艳秋,女,五十二岁。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艳秋遭警察绑架,随后,她被批捕、关押到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检察院、法院在看守所对李艳秋秘密开庭,法官在李艳秋身体极度虚弱、不能独立行走、不能完整表达意愿的情况下,匆匆走了过场。法院指定律师为李艳秋作有罪辩护。而李艳秋从未认罪。家属聘请的律师一直不被允许会见李艳秋。家属后来找到法院,才知道李艳秋已经被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李艳秋入狱的第十四天,被监狱迫害致死。
3. 法轮功学员于永满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于永满,男,六十五岁,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辽阳市看守所,于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被迫害致死,看守所说“突发疾病”。法医发现于永满有一根肋骨骨裂,肺部也有撕裂伤痕。家属怀疑于永满生前在辽阳市看守所内受到殴打等迫害。
4. 法轮功学员大连八十岁刘希永被迫害致死
刘希永,男,八十岁,曾于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共遭八年半冤狱。期间,刘希永遭到种种非人的迫害。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出狱这天,被大连市金州区警察从监狱劫持,非法关押到大连金州三里看守所,并再次构陷、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第三监狱,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迫害致死。
5. 法轮功学员沈阳法轮功学员李振东在东陵监狱被迫害致死
李振东,男,六十八岁,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被沈阳市国保大队指使和平区刑警支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关押到沈阳东陵监狱迫害。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李振东被迫害致严重的肝病,危及生命。沈阳市东陵监狱把李振东铐在床上。住院费都是让李振东的家属自己拿的。拒绝家属“保外就医”。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清晨五点多,李振东被迫害致死。
6. 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十多年 抚顺七旬余寿荣含冤离世
余寿荣,女,终年七十三岁,多次遭绑架、抄家、洗脑班、劳教、判刑等迫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三年。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余寿荣被保外就医,其后当地街道、社区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多次要求余寿荣返还服刑期间已经领取的低保金,说这是省纪检查低保户下的令,余寿荣无法承受这巨大身心压力,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含冤离世。
7. 法轮功学员大连市张思琴被看守所迫害致死
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思琴,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晚六点半被炮台派出所两个警察以去检查身体为由拉进警车,劫持到大连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星期后,在一月二十七日早七点半在看守所监室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被严重迫害的部份事实
1. 抚顺市八旬法轮功学员赵玉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赵玉兰,女,八十岁,曾两次被判刑共九年六个月。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赵玉兰老人被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月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2. 娄艳被警察暴力殴打 酷刑折磨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娄艳、方福强和张旭驾车去沈阳,在高速公路出口遭拦截绑架。娄艳被非法扣押七十七天,期间遭受多种非人虐待及酷刑。二月十四日,娄艳被迫害致多次出现类似癫痫病症状。有警察故意狠狠地摁人中穴,致使她的嘴唇经常肿起很厚,穴位附近皮肤黑紫。还被警察打耳光,左耳被打聋。关押期间,警察不准娄艳洗头、洗脚、洗澡、强迫坐“铁椅子”(酷刑)(最长一次连坐一百二十~一百四十个小时)并将双手、双脚铐在铁椅子上下的手铐和脚环上。屁股都坐烂了,最后双脚、双腿肿的很大,脚环都进不去了才放下来。大约有一个月时间,晚上睡觉时右手铐在墙边的地环上。两个月后娄艳已经瘦的皮包骨,每天不停咳嗽,有时长达四、五个小时,并伴有吐痰、吐血、吐胆汁现象。娄艳绝食抗议,警察用手掐住娄艳的双颊,把小米粥往嘴里倒,两腮的皮肤被掐破,而且大口吐血。最后娄艳多次倒在地上喘不上气来。值班的警察担心她会随时死去。当时她随身带的60000元现金被警察抢走,至今未还。
3. 八十二岁韩运太被判刑三年 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韩运太,男,八十二岁,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晚,被盖州市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劫持到盖州市看守所,并于十一月十七日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一年三月初,韩运太被劫持到大连市南关岭监狱,因年龄和身体状况而被监狱拒收。本应无条件放人,但韩运太被劫持回盖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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