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芸(黎云)女士,五十多岁,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黎芸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洗脑班、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
以下是黎芸被中共邪党迫害的部份事实:
一、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五月,黎芸进京和平请愿、说明真相,遭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进京,再次被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黎芸在河北被恶警绑架,身上所带的三千元钱被抢走,在被非法关押的七天里遭恶警残酷迫害,后被劫持到洗脑班关押迫害期间,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被绑在死刑犯床上野蛮灌食,同时家里一切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
二、两次在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一年,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恶警绑架,第一次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一年非法劳教期满,又直接被劫入看守所、洗脑班关押迫害了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黎芸路经新都268厂时,被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四川绵阳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劳教,再次被关押到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黎芸拒绝转化,多次被毒打、关小号、灌浓盐水、捆绑双盘腿、夏天在太阳下暴晒、冬天晚上被铐在铁床上等残酷折磨。
黎芸述诉:在劳教期间,我在劳教所遭受残酷折磨,那里的恶警从精神和肉体上采用许多卑鄙、恶毒的手段迫害坚定的大法修炼者。比如:恶警强迫我们在寒冷的冬天连续罚站军姿一个多月,致使我双脚被冻伤,肿得穿不进鞋;恶警指使、纵容犯人随意打骂、折磨、侮辱大法弟子;有的被关小间、长时间罚站、罚坐、罚蹲;强迫我们喝水却不准上厕所;灌高浓度的盐水;更为残暴的是,恶警指使犯人和犹大强迫大法弟子盘双腿然后用绳子捆牢,长时间(有的长达20多个小时)不松开,为了不让他人听见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痛苦的惨叫声,就用脏手巾等塞进口中。
酷刑:两手反绑在背后捆绑双盘腿 |
三、其它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黎芸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新繁镇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成都市新都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前夕,黎芸、林宏、喻开信、张荣成、严秀英等三十多位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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