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庆忠 |
方伟雄,男,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人,在广州工作。
翁庆忠,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在广州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猎德派出所,因怀疑方伟雄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下午闯到方伟雄在天河区员村的住所,让房东叫方伟雄开门,方伟雄没有应答房东。警察便改为在楼上楼下蹲守。
翁庆忠知道这个消息后,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也出于让警察免于犯罪的心愿,给方伟雄发了条手机信息,提醒他:外面有人要进入你家,注意安全。不久后,特警强行破门而入,绑架了方伟雄。九月十三日下午,警察以翁庆忠发了条短信,闯到他单位将他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五本法轮功书籍。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方伟雄、翁庆忠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六日案子转移到海珠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一月底,两人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方伟雄、翁庆忠,方伟雄当庭拒绝了法院指派的法援律师,翁庆忠也没有律师,两位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非法庭审于当天中午结束。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翁庆忠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四个月后,以所谓“取保候审”方式回家。当时海珠区法院通知他的家人到法院,强迫家人在取保候审文件上签名,扬言如果不签将继续无限时非法关押。当时年关将至,家人为了能让翁庆忠回家过年,屈从胁迫在文件上签了字。不久,海珠区检察院撤诉。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海珠区法院进行非法宣判,对方伟雄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因为非法关押期限已满,两天后,方伟雄被揭阳惠来县司法局和综治办等人劫回惠来,随后才被释放回家。
相关责任人:
天河区公安分局:
办案国保李震宇 13924002672
办案刑警黄呈祥 13902295013
办案刑警曹洁明 13902228689
猎德派出所:
所长黄克智 13802741041
副所长关润成 18620142705
办案警察邝伟斌 13719289004
办案警察郑晓冬 13802742034
办案警察郭孝宁 13539811801
办案警察陈晖 13570049292
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员孙立波 020-89016289、89016236
海珠区法院:
刑庭副庭长陈荫亭 1812676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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