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世琦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吴世琦,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四月生,安徽望江人,中共恶党党员。一九九九年五月起历任安徽省高级法院正科级干部,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免职。
吴世琦是安徽省、阜阳地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吴世琦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为了升官发财,积极追随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灭绝令,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他不讲法律,非法把24名阜阳市法轮功学员判刑,送入监狱。法轮功学员王翠兰被非法枉判10年,罚金5万元。
姓名 | 省份 | 市 | 区县 | 非法刑期 | 明慧网报道年 | 月 | 法庭非法罚金 | 诉江 |
张桂芝 | 安徽 | 阜阳 | 3年 | 2016 | ||||
孟宪珍 | 安徽 | 阜阳 | 3年 | 2016 | ||||
庄丽云 | 安徽省 | 阜阳市 | 3年 | 2016 | 6 | |||
王学斌 | 安徽 | 阜阳 | 八旬老人 | 2年半 | 2017 | 11 | ||
马俊萍 | 安徽 | 阜阳 | 临泉县 | 5年 | 2018 | 4 | 诉江 | |
周西穹 | 安徽 | 阜阳 | 临泉县 | 5年 | 2018 | 4 | ||
杨秀灵 | 安徽 | 阜阳 | 不详 | 2018 | 4 | |||
田辉 | 安徽 | 阜阳 | 太和县 | 3年 | 2018 | 4 | ||
梁慧芳 | 安徽 | 阜阳 | 太和县 | 3年 | 2018 | 4 | ||
胡云 | 安徽 | 阜阳 | 1年半 | 2018 | 6 | |||
刘云 | 安徽 | 阜阳 | 2年 | 2018 | 6 | |||
赵云彬 | 安徽 | 阜阳 | 3年6个月 | 2018 | 10 | |||
张洁 | 安徽 | 阜阳 | 4年 | 2018 | 12 | |||
侯燕群 | 安徽省 | 阜阳市 | 5年 | 2019 | 1 | |||
代继珍 | 安徽省 | 阜阳市 | 临泉县 | 1年2个月 | 2019 | 3 | ||
李春民 | 安徽省 | 阜阳市 | 2年半 | 2021 | 2 | 10000 | ||
李海涛 | 安徽省 | 阜阳市 | 3年 | 2021 | 2 | 10000 | ||
孙传付 | 安徽省 | 阜阳市 | 1年 | 2021 | 2 | 10000 | ||
孙玉和 | 安徽省 | 阜阳市 | 8个月 | 2021 | 2 | 10000 | ||
王翠兰 | 安徽省 | 阜阳市 | 12年 | 2021 | 2 | 30000 | ||
王翠萍 | 安徽省 | 阜阳市 | 3年 | 2021 | 2 | 10000 | ||
王兰英 | 安徽省 | 阜阳市 | 4年半 | 2021 | 2 | 20000 | ||
王明芝 | 安徽省 | 阜阳市 | 2年 | 2021 | 2 | 10000 | ||
于祖芝 | 安徽省 | 阜阳市 | 4年半 | 2021 | 2 | 10000 |
吴世琦任职期间主要迫害案例:
◎安徽阜阳市临泉县王翠兰等九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安徽报道,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对王翠兰、王翠萍、王兰英、王明芝、李海涛、李春民、于祖芝、孙傅付、孙玉和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王明芝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枉判刑满回家。孙傅付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中。孙玉和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被取保候审,现在家中。于祖芝因年超75岁及身体状况看守所拒收,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在家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6点多钟,临泉县国保大队伙同临泉县东关、北关、西关、新城派出所和所辖社区人员,闯入王兰英家中,非法将王兰英、王翠兰、王翠萍、李海涛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进行抄家式搜查,抢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同时几帮人分别闯到王翠兰、王翠萍、李海涛、王明芝家中非法搜查、抢劫、绑架。
同时绑架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戴敏、周桂芝、刘月英。刘月英、周桂芝都是80多岁的人了,因疫情期间发真相资料、贴不干胶被摄像头拍到,由于在她们家中没搜到也没问出他们认为有用的东西,刘月英于当天夜晚11点钟左右被家人担保接回,周桂芝被关在派出所胳膊腿都伸不开的铁笼子里一夜,第二天早上腿肿得不能站立,下午才通知家人接回,戴敏被另案处理。
六月十二日下午9点多钟,临泉县国保大队伙同临泉县谭棚镇派出所和社区十几个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孙传付家中,非法搜查、抢劫。与此同时,另一帮带领着杨桥镇派出所的十多名便衣警察和本村村长、村书记张培养,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孙玉和家中,非法抄家搜查,抢走两台电脑、两部手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财物,并强行给孙玉和戴上手铐,劫持到临泉县看守所关押。
随后王翠兰、王翠萍、王兰英、戴敏四人被非法关押在阜阳看守所迫害,李海涛、孙玉和被非法关押在临泉县看守所构陷迫害。
当时王翠兰被临泉县检察院非法构陷判刑12年,罚款3万元,王翠兰的辩护律师为王翠兰作了无罪辩护,指出把法轮功认定为“X”教没有法律依据,王翠兰等学员制作的法轮功资料及书籍均合法,其行为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但临泉县法院以权乱法,滥用《刑法》300条和两高所谓《司法解释》,非法枉判王翠兰10年,罚金5万元。王兰英:检察院构陷判刑4年半,罚款2万元;遭法院枉判4年零10个月,罚金2万元。王翠萍:检察院构陷判刑3年,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3年,罚金1万元。李海涛:检察院构陷判刑3年,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3年,罚金1万元。王明芝:检察院构陷判刑2年,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1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李春民:检察院构陷判刑2年半,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2年零6个月,罚金1万元。于祖芝:检察院构陷判刑4年半,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4年,罚金1万元。孙傅付:检察院构陷判刑1年,罚金1万元,遭法院枉判1年,罚金1万元。孙玉和:检察院构陷判刑8个月,罚款1万元,遭法院枉判8个月,罚金三千元。时任阜阳中院原院长吴世琦是此次非法审判的直接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早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发布公告指出:“现政权当权者必须立即制止和停止这场血腥的屠戮和残酷的迫害!必须立即逮捕和惩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必须立即把迫害法轮功真相公布于众。中共这个危害人类道义正信,以强权暴力、血腥屠杀横行于世的邪党绝不能继续存在下去!”
二十三年过去了,这些人和更多迫害大法弟子的邪党人员,已经成为善恶有报的历史见证。遗憾的是,有些人仍然执迷不悟,还在继续作恶。等待他们的是自身成为下一批善恶有报的见证,直到中共解体灭亡时去做邪党的陪葬。
奉劝中共体制内那些仍在迫害法轮功弟子的人,赶快清醒,停止作恶,悔过自新,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莫作中共的陪葬品,毁了自己生命的永远,落得个千古骂名!
吴世琦 |
吴世琦在审判庭被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