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累计冤狱逾十年 莫利琼又被绑架构陷
莫利琼一九七零年出生,会计师,湖南省湘潭县人,原湘潭纺织印染厂员工。她曾任北京大北农集团衡阳分公司财务总监。莫利琼为人豁达、工作能力强,到一个新公司不到几天时间就能把公司财务打理的井井有序。在家里,她孝顺父母、疼爱孩子。
这么一位善良、有能力的好人,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屡遭中共迫害,六次被非法拘禁,累计冤狱逾十年,遭受过“苏秦背剑”、严寒下的冰冻、暴力灌食、剥夺睡眠、关禁闭等酷刑。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莫利琼在长沙被绑架,后被非法枉判九年,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冤狱期间,湘潭纺织印染厂无理地将她开除,丈夫也在压力下与她离了婚。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苏秦背剑”) |
二零一七年开始,莫利琼来到广州工作,一直担任财务总监。她坚持在节假日回到湘潭看望父母和孩子。
二零二一年二月初,莫利琼回到湘潭,准备陪父母和儿子过年。二月五日,莫利琼外出,晚上九点左右,她路经杨嘉桥镇峡山湘水源时,被在此蹲坑的协警张勇一伙绑架到杨嘉桥派出所。随后警察非法到莫利琼的住所抄家,没有发现任何所谓“证据”。然而湘潭县检察院却将她非法批捕,构陷她的所谓“证据”是一个装有几份“祝你平安”小册子的黑色袋子。
莫利琼被非法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半年。杨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佳主办此冤案。律师会见时,莫利琼告诉律师,自己只是路过杨嘉桥镇,不知道副所长杨佳说的那个黑色的袋子,自己也根本没有这个黑色的袋子。
非法关押期间,湘潭市、县政法委、610(现叫防范办)国保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主管迫害的人员想利用莫利琼说出真相资料来源,操控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多次欲非法对莫利琼开庭构陷,主办法官一再换人,开庭时间一拖再拖,最终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非法开庭。
莫利琼因信仰真、善、忍,曾屡遭迫害,累计冤狱逾十年,遭受多种酷刑,九死一生。明慧网记录的报道长达数页、血泪斑斑。
二、74岁的刘慧兰太太被绑架、骚扰、构陷
刘慧兰家住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朝龙村,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但多年来她经常受到中共当局多种迫害。
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晚上九点多,湘潭雨湖区城正街派出所四个恶警,非法闯入刘慧兰家,抄家抢劫,并绑架了她。
在派出所,警察态度恶劣并长时间不许她上厕所,对她进行非法审讯录像,说某小区摄像头录像记录了她发放真相资料,并逼她说出真相资料来源。当夜她地不能动弹,全身现血红色,恶警怕承担责任,才不得已让她儿子暂时接回家。
事隔几日,恶警到刘慧兰家打探她身体状况,得知她好转并离家躲避迫害,恶警穷追不舍,利用监听刘慧兰女儿手机找到刘慧兰,骗她和她女儿说在家炼,不出去发资料就不管她,其实是继续设圈套构陷她。
六月六日,恶警将刘慧兰母女骗至派出所,骗刘慧兰在她的所谓“档案”上按了手印,并马上送检察院,骗她女儿签了字,检察院马上紧锣密鼓地对刘慧兰进行所谓“取保候审”、由法院非法审判等程序。
近二十年来,刘慧兰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获得身心健康,却遭受中共恶党种种等迫害,从未安宁,给刘慧兰及家人造成巨大的压力和伤害。
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按真、善、忍原则修心向善做好人,对社会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自一九九二年传出至今三十年,洪传于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受全世界人民的欢迎与爱戴,受各界褒奖五千多项。法轮功书籍是教人向善的书籍,法轮功学员拥有、散发法轮功资料是属于言论自由范围,是讲清真相、破除谎言,救度世人的大善之举。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
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触犯中国宪法、刑法及国际习惯法等,面临被清算。江泽民及追随者因迫害法轮功以构成多项罪名,大量公检法人员落马及各种恶报,正是天谴与人间法律制裁的开始。湘潭市、县及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610(防范办)国保及公、检、法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多项违法犯罪事实,涉嫌的罪名包括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财物罪、绑架罪、诽谤罪等等。近年来,大量政法系统中人员被查处、判刑的,离奇死亡的,殃及家人的等等各种恶报更是加速而至、触目惊心,人心惶惶。共产党在迫害法轮大法的同时也在迫害你们这些参与迫害的实施者,卸磨杀驴是中共对被利用者惯用手段。
迫害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孙后代。古今中外,所有迫害正信、残害好人的凶手的下场是十分悲惨的。这是法轮功学员不愿见到的。法轮功学员本着慈悲善良奉劝还在迫害法轮功的各级人员,快快醒悟,明辨善恶,快快停止迫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