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法才会有真正的智慧

更新: 2022年07月11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在最近一年的实修中,我对学好法有了更進一步的理解和体会。

一、实修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学好法才能解决

今年年初开始,我大约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把师父的各地讲法共四十五本全部都读了一遍。师父在每一次法会上,都特别强调学好法的重要性。回忆过去一年的实修中,要是没有法指导,考验还真是过不去。

记的那是去年的冬天,有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在单位我无意中听到了两个同事在背后说我的是非。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根本没想起来自己是修炼人,只是本能的用非常恶毒的眼神盯着那两个说我坏话的人。背后对别人说三道四,即使是一个常人也知道是不道德的行为,于是她俩头也没敢抬。

我气呼呼的收拾好东西,出门准备坐车回家,刚要上公交车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师父讲的:“举个例子,有这么个人,一上班听到两个人说他坏话,说的很难听,气就不打一处来。”[1]师父说的这个人不就是我吗?想起了法的那一刹那,我就平静下来了,也知道了这次考验没过去,心里很是惭愧!

到家后,我第一时间学法。我很是惭愧,平时自己只是为学法而学法,并没有把学法和自己的实修时时联系起来,突然间遇到矛盾的时候,根本不把自己当成修炼人,也随着常人的做法在下滑。别人用恶的一面,我也用恶的一面,原来我还是一个常人!

有了这次教训以后,我把“我是修炼人”深深的印在脑子里,每天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一定在心里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今后我要继续每天坚持学法,努力按师父的要求做,把师父讲的法理落实在实修中,力争做一个合格的修炼人。

二、学好法才会有智慧,才更有利于讲真相

师父一直强调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要做好三件事,其中之一的讲真相是我做的最不好的一件事。我知道主要是由于我实修时间短,学法少造成的。所以今年年初开始,我就抓紧时间多学法。目前我自认为,比以前進步了。

师父的这首诗让我醍醐灌顶:“如遇强辩勿争言 向内找因是修炼 越想解释心越重 坦荡无执出明见”[2]。

在没有读过这首诗以前,我就曾经和强辩者争辩过。我记得我当时的想法只是这么好的功法,还不赶快学,还强辩啥?读完这首诗以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缘份都不一样,不去向外求,要向内找,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是不是自己讲的不够好,把这些自己能意识到的不足的方面提高上来,也许讲真相的能力就会提高上来。讲真相的能力也是学法好坏的一个体现。而且在讲真相中,我还发现了一个现象:有的人你一说,他就认为这功法好,赶紧学,而有的人却怀疑这怀疑那。

这种差异我一直在琢磨,通过学法我豁然开朗,原来我们每个人的来历都不一样,我们讲真相,就是要让那些有缘者能有机会走進大法修炼,完成下世前的誓约,早日圆满随师回家!也要让那些没有那么大缘份的人,也能知道真相免于淘汰,也能知道法轮大法是让人向善度人圆满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邪党的迫害是众生的灾难。头脑里装進了师父讲的这些法理,自己通透明白了,才能更好的引导别人,从而更有利于讲清真相。

三、学好法,修炼好自己能改变周围的环境

在学大法以前,我自认为我是一个不错的人,可是学了大法以后,我发现,我和师父要求的真善忍宇宙的标准相差太远了。我感觉到自己做的太不够了,是时候该提高了,师父才点化给了我。于是我开始向内找,找自己。我体会到,修炼人要是真能做到师父说的,周围的环境立马就变。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以前我是一个急性子,无论干啥,都是立马就干,而且很执著的要求自己一定干好,同时也要求别人也得跟上自己的進度。这一点如果是我自己单干的项目没有什么问题,一遇到和别的同事搭档的时候,矛盾就出来了。大家一起共事久了,每个人什么脾气彼此都清楚,所以和我搭档的同事总是有压力。我意识到了这是我自私的一面,控制欲强,太执著。于是我试着改变自己,凡事找自己的过错,不再强求别人。我的改变让一起共事的同事也感觉到了,最后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急不躁的就把工作完成了。

关系和谐了以后,大家都愿意听我讲真相。我不能在办公室明摆着说,总是拐弯抹角的借着瘟疫,借着战争,讲独裁邪党的种种罪恶,再加上《九评共产党》也为讲真相提供了珍贵的史料。知道真相的人已经得救了,这是多么神圣的事啊!此时,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只有自己学法,认真领会师父讲的法理,法的背后的佛道神就会给你智慧,指导你如何去做。自己做好了,周围的环境改变了,讲真相的目地就达到了。这才算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助师正法”了。当然我做的还远远不够,我会时时努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我记得师父在各地讲法中也谈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对自己家人讲真相的问题。由于我对家人没有做到像对外人那样的耐心,没有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导致家里的环境反倒没有工作环境好,这是我今后努力修炼的另一个重点。

以上是我实修中的体会:只有学好法,才能修炼好,法是指路明灯。

感恩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三》〈少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