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宋丽英自述曾遭迫害事实。
(1)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后被劫持到北京附近县的一个派出所里,当天晚上非法审问我,因我不报姓名、地址被此派出所的一个姓冉的警察掐脖子。我的脖子被他掐青了好几块,好多天被掐的青色印记才消退。第二天,我被劫持到石家庄驻京办,在驻京办被戴手铐迫害致使我的双手不能活动。后被工作单位人员及我所居住辖区内东风路派出所警察和居委会主任潘勇接回。回到石家庄后直接被东风路派出所非法羁押一周左右,在派出所内一个女的还朝我脸上吐唾沫。同时被非法抄家,东风路派出所警察抢走师父讲法录音带多盘,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很大伤害。直接迫害责任人: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卢海东。
(2)二零零二年二月份,东风路派出所警察将我从家中绑架,把我非法羁押在东风路派出所内十天左右,过年期间都不让我及其他十余位同修回家。寒冬腊月天气寒冷,东风路派出所警察将室内的暖气关掉,让我们在没暖气的屋内冻着,暖气管子都冻裂了,还不给人水喝,我要求喝一口水管里的凉水都拒绝了,不让我喝,连续十天由我的家人天天送饭到东风路派出所。
(3)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的一天,我在上班的途中,被石家庄市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卢海东、腾文起等警察绑架到东风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七天,期间强迫我“转化”、写“三书”,并勒索我家人二百元。直接迫害责任人:东风路派出所副所长卢海东。
(4)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我上早班刚一进车间,团支书说有事叫我到车间外面去,我刚出车间门,就被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二分公司党务工作部的部长刘向阳、党务工作部的人员李文波两人就用单位的汽车及司机共三人强行将我绑架到臭名昭著的河北省会洗脑班。在洗脑班内我遭受了“熬鹰”的迫害,几天不让我睡觉,逼迫我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电视和洗脑,逼迫我“转化”、写“三书”,迫害达三个月之久。
迫害责任人:
刘向阳,男,大概是一九六四年出生,住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9号37栋3单元601;
李文波,男,一九六三年出生,住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69号32栋3单元704。
河北省会洗脑班:袁书谦等。
(5)二零一五年六月的一天,东风路派出所指导员胡宇坤、副所长王磊、片警魏保和,还有一个女的,共五、六个人闯到我家,以看我母亲为名骗开门,进门就照相,到处乱翻,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刻录塔和一些空白光盘,价值五千元。他们并将我绑架到东风路派出所,直到夜里十二点才将我放回家。后来,我两次到东风路派出所索要当时被抢走的东西,东风路派出所拒不归还。
(6)二零一六年夏天,东风路派出所片警魏保和及协警到我家敲门骚扰,说是诉江的事,让我签字,让去派出所。居委会主任潘勇也给我家打电话说这个事,我都拒绝了,没有配合。
(7)二零一八年七月,居委会主任潘勇给我儿子打电话恐吓,要求我儿子给我照像,然后发给他们。自此原本支持我炼功的儿子也改变了态度。这都是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大法造成的。
另外,二零零零年,当时我九十岁高龄的母亲因公开炼功被绑架到东风路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后因她年岁太大吃不了饭,吃饭得让家里人送,被放回,并勒索我家人一百元。责任人:东风路派出所所长李为民、副所长卢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