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动真相点证实法 提高心性和助师救人

更新: 2022年06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尊敬的师尊好!
同修好!

我参与流动真相点这个项目派发大法真相资料已有几年,现将自己在其中的修炼体会整理出来,和同修交流。

点化——大法真相就是众生的保护伞

刚开始参加这个项目的时候,香港的修炼环境很宽松,出去派发真相报就有人接报;多数是年龄大点的和老人家。我有时心里想,天天这样出去派报,有些老人家接了看不看呢?有没有效果呢?

有一次在梦中,我和一位同修出去派发,是派发大法真相资料,但手中拿着是雨伞派给众生的。

醒来后我认识到,大法真相就是众生的保护伞。想是师父在点化我呢。

还有一次在梦中,我们要叠好大法真相报纸才能出去派发的,在叠报的过程中,心里意识是叠报纸,但手中叠的是一片片面包,醒来后认识到:面包是可以充饥、是能救命的。表面上看我们出来派发是很简单的事,但是起到救度众生的作用是巨大的,只要出来派发,师父就会安排有缘人来接真相。我又一次受到点化。

之后就更加认识到不要带任何观念和人心,就一心去派发,用心做好就行了。

假相中怕心起 背法发正念否定干扰

随着社会形势的转变,我们很多大法弟子,包括流动真相点很多同修,都出来一起讲真相,派发真相资料。

以前很多香港年轻人都不理解法轮功,也不想去了解法轮功,好象觉的和他们没有关系。现在,很多香港人都认为大法弟子伟大。在派发期间,很多常人竖起大拇指赞我们,也很愿意接我们的真相资料。这是一次香港人真心想了解法轮功真相的大转变,很多人都觉得法轮功了不起,也谢谢师父的用心良苦与慈悲救度。

香港的大环境转变加剧,我在此时也出现了怕心;但心里会想,大陆同修这样艰辛,冒着生命危险也没有放松讲真相助师救人,形势的变化也不是针对我们来的,我怕什么,就这样自己鼓励自己,加强正念。

流动真相点有一段时间也受到一点冲击。在派发时,经常有不明真相的人报警,就有警员来抄同修的身份证。过去,这样的事情流动真相点没发生过。我们几个同修一起交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最后我们大家都找到在环境变化下很怕被警员抄身份证,还是这个怕心在作怪。

口上虽说是去怕心,但派发真相资料时,警员向我们方向走来就有一点躲闪的心,有同修就认识到不能躲闪,站在原地不动,一边派发一边背法。

师父说:“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1]

我们求师父加持,解体这个怕心。那几个警员若无其事从我们身边走过。谢谢师父帮我们去了一层怕心。

还有一次,我在派发真相资料时,远远看到警员走来,我就抓住这个怕心解体它。

想起师父说的:“因为大法弟子是我的弟子,谁也不配管”[2]。

“唰”一下子,那个怕心就没了,那个能量大到一下子就解体操纵警员的背后一切邪恶因素,没有了人心,干扰就消失了。

我们都从自己内心下功夫找自己,去掉怕心。几个同修一起交流提前一天发正念,清理第二天派发真相目地地的空间场,解体一切干扰众生得救的邪恶因素,不允许旧势力操控众生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罪,从而毁灭众生。请师父在我们派发空间场下个罩。

打这之后,就没有警员来抄身份证了。

在项目中成长 从只派资料到开口劝“三退”

在参与流动真相点这个项目,我还有一个转变,从只派真相资料到开口劝“三退”。

前几年我一直都是派发《明慧周报》,一直不会跟人讲真相三退的。其实是自己有很多人心才造成这个状态,怕人家不听,又说不出口,还是面子问题,所以很佩服那些讲真相的同修。我整天想怎么不敢讲、不敢说了,但心里很想说,就是说不出口。

师父看到我有这个心,就安排了一个固定真相点的同修来参加流动真相点这个项目。这个同修一边派资料一边讲真相劝三退,退完一个他又跟我交流怎么讲的,将三退的过程告诉我。慢慢我就敢开口讲。师父又加持我,每天都安排几个要三退的人来到我面前,增强了我的信心。

我悟到,当我们用心做,师父就加持我们形成一个讲真相劝三退的机制,所以现在流动真相点很多同修都一边派发一边劝退。

在讲“三退”的过程也去了很多人心,特别是妒嫉心。有时看到同修劝退了很多,自己一个都没退,那个妒嫉心就出来了。派完报之后和同修交流说出这件事,曝光那个妒嫉心解体它,那个妒嫉心又去了一层。谢谢师父!

在这个项目中,同修之间也会发生很多矛盾。在矛盾中,大家都会互相提醒,有什么人心造成这个矛盾?难受过后大家也都会找自己,找出很多人心,包括怕吃苦的心、没有为别人着想的心、争斗心、怕心、显示心,种种为私为我的人心。这些矛盾的发生,都是要扩大我们的容量。

流动真相点这个项目一路平稳走到今天,谢谢师父的慈悲保护与加持,谢谢慈悲伟大的师父。

以上是我个人所在层次的认识,若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感谢师父!
谢谢同修!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六》〈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

(二零二二年香港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