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苏霞克在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向世人赠送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报告给当地社区。社区网格员在监控摄像头中看到后又报给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洪山区公安国保大队及华师大当地派出所(马房山派出所)一行人找到苏霞克家敲门,谎称是社区人员要求开门,苏霞克说不认识他们,一直坚持不开门,他们扬言要把门撬开,苏霞克只好开门,被骗至小区大门附近,他们才亮出了洪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身份,随即将苏霞克劫持到马房山派出所。
因苏霞克是一个人在家,被他们劫走后,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警察们擅自撬门闯入家中非法抄家,与大法有关的书籍和其它物品都被盗走了。后来苏霞克回家开门,门钥匙很不好开门,发现门锁被撬过。再次去见到那些参与迫害的派出所人员,对他们说:你们趁我家没人的情况下,擅自撬门闯入家中,不出示任何证据随便抄家,是违法的。
苏霞克被劫持到马房山派出所后被非法审讯:做笔录、采集个人信息,被拉到医院检查身体、做CT、被检查出有肺结核病,后来马房山派出所给办理了所谓的“取保候审”,将她放回了家。后来马房山派出所将非法审讯苏霞克的笔录送到洪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检察院把苏霞克叫去做笔录,威胁说:两年不到犯了两次,这件事已触犯法律,构成判刑行为,如果笔录不配合好,态度不好就判刑,还威胁说有人都判了七、八年的都有;如态度好可能会减轻,还说要把这些笔录都送法院去审批,叫她回家等通知。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苏霞克被武汉市洪山区马房山派出所办案人员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几天后将其结果和一些构陷材料送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东西湖二支沟),其实就是想进一步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洪山区检察院又叫苏霞克去一趟检察院,苏问为什么还去,检察院说是“走法律程序”。苏霞克去后,检察院人员问:“你认不认罪伏法,认了就给你减轻百分之二的罪行,你现在不认,到时法院开庭你认也行,我们有律师在场。”并说等一个月法院通知你。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刘法官 027——87532810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刘检察官(女) 027——88385613
洪山区马房山派出所 刘警察(办案警察)18171102975
庞警察 18971105171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电话:027—87411064、027—87802000
洪山区法院立案庭电话:027—87532819、
值班室电话:027—87532865
传真 87424420
办公室电话:027—87424417
洪山区法院执行局 027--8753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