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世淼,四十七岁,原辽宁省直信息总台财务人员。他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在生活中处处与人为善,家庭和睦;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深得领导的器重。
一九九九年中共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鞠世淼曾多次去北京上访,向民众讲真相。他被中共人员骚扰、恐吓、监视监控、绑架、抄家,曾被非法拘留了多次合计三十天,被非法劳教两次合计四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八日,丹东市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在凤城大兴镇,给村民送明慧新年台历、福字和期刊等,被大兴镇政法综治委员宋传刚等人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一月,凤城市凤凰城公安分局警察将鞠世淼构陷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三名法轮功学员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鞠世淼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孙忠琴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佟秀红十一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鞠世淼、孙忠琴提出上诉,后遭丹东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鞠世淼遭迫害详情请见《辽宁凤城鞠世淼、孙忠琴、佟秀红被非法判刑》、《辽宁鞠世淼等被非法起诉 律师要求法院不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