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人心 善待家人

更新: 2022年05月07日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我是一名农村女弟子,今年六十三岁。

我的夫家在一个偏僻的农村。结婚之初,家徒四壁,缺吃少穿,有病无钱医。我生小孩后,在月子里又患上了肠炎,此后经常拉肚子。后来又患上了贫血、心肌炎、重感冒,怕吹风,卧床不起,尤其是肠炎,拉肚子拉了长达十几年,吃什么拉什么,人瘦的皮包骨,脸色蜡黄,身体每况愈下。

为了活命,只好到处借钱医治。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与丈夫经常为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事争吵不休,导致感情不和。为此,我不知在背地里哭了多少回,但又有谁能替我解忧啊?

有一次,我帮二姐割谷子,人竟昏倒在稻田边。

过了段时间,我又帮大姐插季秧,回到二姐家吃过午饭,她推荐我炼法轮功,我马上就答应了。向她借了本《转法轮(卷二)》拿回家去看,越看心里越舒服,觉得这本书里说的怎么这么好,这么真实。初次去学炼功,学炼后身体上就感觉舒服,过去上庙求菩萨消灾解难都没一点效果。

我们当地也有炼功点,我找到他们要求加入,大家都很热情的接待并欢迎我参加。从此我成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

坚定修炼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魔头江泽民开始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血腥的打压,使丈夫感到极度的恐慌,就开始反对我修炼大法,不让我学法炼功,但我还是照炼不误。他见我坚持修炼,就辱骂大法师父。为了不荒废地里的庄稼,我白天抓紧干完农活,利用早晚时间学法炼功。

善待婆婆

自我生孩子后,身体就虚弱多病,婆婆不仅不同情,反而嫌弃我,加之头胎又是一个女孩儿,全家人都瞧不起我,婆婆对我更加不满。本来家里就穷得叮当响,还要分家让我们单独过。

分家后,我们什么家当都没有,婆家人不准我们用他们家的任何东西,兄弟姐妹都来欺负我。有一天,小叔子见我用了他们家的东西,就来与我争吵,还动手打我,把我打倒在大坝边,狠狠的扇我耳光,丈夫见了也不敢吱声。

后来,婆婆也遭小叔子嫌弃,在一个下雨天把她撵了出来,把她的东西扔出门外,摔的遍地都是。可婆婆犟着不愿离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自己的家。

看到婆婆凄惨的样子,我没有幸灾乐祸。我是大法弟子,师父教我们要善待身边的所有人,不去计较她的过往之过。便和丈夫与儿子把走投无路的老人接到我们家里,把好屋子让出来给婆婆住,漏雨的房子我们自己住,生活上随她意。

二零一一年,婆婆患了严重的结核病,昏迷在床,深夜我为她请来医生为她诊治,并及时通知了其他姐妹回家看望。我一个人为她擦屎倒尿、端茶送饭,没有一点怨言。

妹妹给了婆婆一点过年钱,我点清后就放在了她的柜子里。

婆婆病情好转后,翻脸不认,说我偷了她的钱,还偷了她的棉絮。我想自己是修炼人,怎么可能去偷拿别人的东西,真是百口莫辩,我急的直哭,感到很委屈、很冤枉。

伤心之余,我想起了大法,修炼人遇到的每件事都不是偶然的,再不好的事都是好事,我不是修真善忍的吗?对照大法,我向内找到了自己后天形成的顾虑心、委屈的心、怕受冤枉的心,立即在法上归正。

半年后婆婆离世了,兄弟姐妹一齐来攻击我们,怪罪我们没有把婆婆照顾好,丈夫气得不行,闹的不可开交。最后在族人的干涉下才没干仗。婆婆离世后的安葬费都是我们一家出的,没有让兄弟姐妹分担。

婆婆过世不久,丈夫病情加重,被确诊为晚期胃癌,在我劝说下他也愿意修炼大法。他手术后,小偷進屋把家里仅有的一点钱全偷走了,丈夫动气与我吵,我想这是在给我过关,便忍着。师父给了他机会修炼弥补,可他对法不坚定,半年后就离世了。

看淡钱财

由于我们土地被占用,我就只身搬到城区租房住。儿孙都不在身边,我就每天出门和同修搭伴讲真相,有次起了欢喜心,被另外空间邪恶钻了空子,遭到绑架拘留。期间我被强制抽血,自那以后身体常常感到不适,出现重感冒的假相,起不了床。

这会儿,小叔子又来和我争占土地钱(六千元),我心里愤愤不平。心想,婆婆在世生病时,没有谁来管过她一天,如今有钱分了就来和我争夺。转念一想,他为什么处处与我作对啊?是我哪里做的不对,还是我哪生哪世欠他的?我又想起师父在《转法轮》中讲过修炼人让房的故事,人家连房子都舍的下,就六千元有什么揪心的。想到此,我的心也开始变的轻松起来。

师父说:“大家知道,我们这一法门不避开常人社会去修炼,不避开、不逃脱矛盾;在常人这个复杂的环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的在利益问题上吃亏,被别人窃取利益的时候,你不跟别人一样去争去斗;在各种心性的干扰中,你在吃亏;你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魔炼你的意志,提高你的心性,在常人的各种不好的思想影响下,你能够超脱出来。”[1]

师父的法点醒了我,我放下利益之心,不再与小叔子争夺钱财,心里也平衡了。最后当我真正放下的时候,小叔子又给我送来了一千二百元钱。一切随其自然。

在正法修炼所剩不多的时间里,我一定要谨遵师父的教诲,珍惜师父为我们延续来的宝贵时间,认真学法,踏踏实实做好三件事,兑现自己的史前誓约,跟师父回家。

跪谢师尊!合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