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张鹏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张鹏、马海鹏、王钰超、臧金达,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后在各自的住所被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其中张鹏被枉判九年,王钰超、臧金达、马海鹏约为五至九年不等。四人已被劫持到陕西省渭南监狱。

张鹏,35岁左右,本科学历,不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单位,都是一位受人称赞的热心青年。马海鹏为研究生毕业,从小到大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尖子生。

张鹏、马海鹏、王钰超、藏金达因为向淳化县民众发放真相资料,于二零一九年六月至八月先后在各自的住所被淳化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张鹏、王钰超(26岁左右)六月底在咸阳市住处被警察绑架,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被抢走。

张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咸阳淳化县看守所,被构陷到咸阳市检察院。淳化县610头目,政法委书记穆宁谦有直接责任。

陕西省第二监狱(渭南监狱)原先是专门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在陕西省“610”的指使下,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把全省各监狱非法关押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全部集中到渭南监狱。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零五年到二零二零年的十六年间,渭南监狱非法关押过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至少有90人次(其中三人两次入监),法轮功学员遭受过毒打、体罚、酷刑和高强度长时间的劳役等折磨。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在二零二一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2人被迫害离世,52人(次)被绑架,11人被非法逮捕,14人被非法判刑,28人(次)被非法抄家,97人(次)被骚扰,1人被关押精神病院,6人被扣发养老金,4人被敲诈勒索人民币4.6万元。

陕西省渭南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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