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简历显示,肖天树,男,一九七四年十二月生,湖北麻城市人,一九九七年十月参加工作,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湖北省潜江市公安局邪党书记兼公安局长;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湖北省潜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处长;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咸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被湖北省公安厅带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免职,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被公布被查。表面看,是肖天树利用职务之便,违纪违法而落马,实质上是他非常卖力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
据查,二零一九年“610”归属政法委管辖后,政法委和公安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直接指挥者,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负责公安、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司法局、国安局等工作,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推手,作为当时的公安局长的肖天树罪责难逃。
以下列举的事实,只是肖天树迫害法轮功的一部份:
一、在潜江市任职期间的主要罪行
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肖天树任潜江市公安局邪党书记兼公安局长;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湖北省潜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在任职期间,潜江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份事实:
◎余开菊,女,四十多岁,潜江市公安县人。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她在麻豪口向世人讲真相救人时遭麻豪口派出所吴忠斌、龚太权绑架,非法关押在公安县看守所。吴忠斌、龚太权下劳教迫害书未得逞,十天后“610”谢峰将她劫持到武汉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五十天。对她殴打、点穴位,长时间罚站、不准吃饭,不准睡觉、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及威逼、恐吓等残酷迫害,逼迫她“转化”,使她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董诗君,女,五十七岁,公安县保健院退休医师。二零一二年四月中旬,610头目谢峰下恶令到卫生局综治办牟立荣、保健院副院长李伶俐,强迫单位出钱找两个人企图在绑架董诗君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时做“陪教”。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钟,董诗君在麻豪口镇向世人讲真相时遭麻豪口派出所恶警吴忠斌绑架,被“610”人员谢峰,国保大队薛维斌、向小阳、廖学圣,及保健院医政科主任唐从海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六十一天。期间,“610”、国保大队还指使麻豪口派出所吴忠斌、龚太权下劳教书企图劳教迫害她未得逞。
在洗脑班里,董诗君遭受警察邓群三次殴打;江黎丽将迫害室(洗脑班称小教室)的桌子掀到靠卫生间这边的墙角,逼她站墙角;警察龚建坐在桌上,用圆珠笔在她左肩下无数次猛捣并用“要把你逼成疯子、把你整死”等恶毒语言相威胁;她遭受长时间罚站、不准吃饭、不准喝水、不准上厕所等多种野蛮手段的折磨。江黎丽逼她写“决裂书”、“保证书”;云梦县犹大丁星樵向她灌输大量邪理;每天被逼大量观看诬蔑、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邪恶碟片,潜江市犹大邹洪萍强迫她做大量笔记,强迫做大量诬蔑、诽谤法轮功的问答题;期间还有公安县国保大队向小阳以劳教相威胁对她逼供。种种迫害使她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导致她视力下降,看物体模糊不清,浑身发软无力,添了大量白头发,人苍老了许多。
在董诗君遭洗脑迫害期间,“610”、国保大队两次在她本人不在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未出示任何证件,抢走U盘、耗材等物品没有清单。
◎夏小芬,女,七十多岁,潜江市江汉油田测井处职工家属,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江汉油田警察闯到夏小芬家,夏小芬不在家,警察遂翻她家的院墙,撬门抄家。等夏小芬回家,发现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全被抢走。
◎胡逢成,男,五十多岁,仙桃市黄荆村人。湖北潜江广华江汉油田公安局、仙桃市公安局、龙华山派出所、干河派出所、三伏潭派出所等联合出动几十个警察,在同一时间分别闯入仙桃市的六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强行抄家,绑架了刘雄、胡缝成、杨冬梅,法轮功学员刘军、毛义祥、张玉枝等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抢走了胡缝成的三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当时警察要强行开走胡缝成的小汽车,胡缝成的妈妈坐在车上,拼命保护小汽车,车才没有被开走。
二、在咸宁市任职期间的主要罪行
1、二零一九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九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各种形式的迫害60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3人(通山县王邦基、通城县黎凤保、通城县熊淡月),被非法判刑2人(温泉陈爽七年、温泉区黄秋珍被诬判四年),被非法庭审2人(通城县汪信清、赤壁市祝雪英),被非法关押18人(赤壁市梅树清、通城县汪云霞、通城县王慧媛、赤壁周国强、赤壁陈望秋、咸安区向德斌、通城县洪海华、嘉鱼县张京友、咸安区刘社红、通城县胡如意、通城县黎彩华、通城县华桃凤、赤壁市李四宝、咸安区六名集体学法的法轮功学员),被骚扰29人次,冤狱期满回家6人;其中赤壁7人,温泉区19人次,咸安区11人,嘉鱼县10人,通城县12人,通山县1人。
◎王邦基被范家台监狱迫害致死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曾在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二年,从沙洋劳教所回家后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王邦基去邮局邮寄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快到期满时,二零一八年八月,狱方紧急通知王邦基的侄子王某(因王邦基没有至亲亲人),将被迫害得命悬一线的王邦基接回家中,当时王邦基容貌变形,全身不能动弹,口喘粗气,奄奄一息。
经家人精心护理三天后,王邦基稍有转机,调理两周后,渐有回转,被送往民政孤人院,花钱请护理。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恶化,通知其侄子送去县医院抢救被拒收,呼吸甚微,送往殡仪馆约五小时后含冤离世。
◎黄秋珍被诬判四年
黄秋珍,女,六十一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温泉建材大院内。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黄秋珍在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非法批捕、非法起诉。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秘密庭审判四年,没通知家属。黄秋珍不服,立即依法上诉。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咸宁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非法维持原判,把裁决书送到看守所,黄秋珍拒绝签收。当天下午,狱警就把黄秋珍秘密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家人也不知道。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黄秋珍的儿子满怀希望地带着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前往武汉女子监狱探望母亲,没想到被武汉女子监狱冷酷地拒绝,说黄秋珍没达标,就是没有所谓“转化”,而且正在住院。监狱方给了她儿子一张伤病告知书就把他们一家打发走了。
从监狱方给的伤病告知书看,黄秋珍出现的是急性脑梗塞、三级、极高危阻。她姐姐是医生,说很严重,说极有可能瘫痪。她儿子听他姨妈一说更加担心母亲,所以想给母亲办个保外就医,可社区不给开证明,律师就不能代表家属前往探视。
2、二零二零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根据明慧网报道迫害实例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零年,湖北省咸宁市、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至少104人次。其中,4人被非法判刑(崇阳县张日华被诬判三年、通城县洪海华被诬判七年、通城县汪信清被诬判三年、赤壁市周国强被诬判八年半并被敲诈勒索三万元)、2人被非法关押(咸安区向德斌、咸安区张为卿)、5人仍在监狱遭迫害(通城县王慧媛、通城县汪云霞、温泉区陈爽、温泉区黄秋珍)、11人被绑架、75人82人次被骚扰、被非法停发养老金1人、被非法扣发养老金1人。温泉区46人次、咸安区30人次、嘉鱼县3人、赤壁市9人、崇阳县1人、通城县15人次。
◎洪海华被超期关押三十多个月
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曾九次被绑架,其中七次被非法入狱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强行洗脑、四次被非法庭审、十多次被非法抄家。初期被直接敲诈现金一万多元,还被抢走大法书籍、录音机、影碟机各一台等,间接经济损失达数万元。
在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等邪恶黑窝,洪海华曾遭受过野蛮灌食、暴力殴打、长期一个站及蹲姿势、不准睡觉,强行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役迫害,导致身体严重伤害,眼睛视力减弱。过程中他妻子卢秀丽也入过狱,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目前已被违法超期关押三十二个多月。
◎非法跟踪、监视、骚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中共邪党政法委、法学会、“610”、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片警、乡村安保主任等一群人,三番五次到法轮功学员家,在全国范围开展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行动”,要求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反×教协议”(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书上签字,说什么不签字会影响孩子、家人等等,有的还以养老金停发相威胁,还对法轮功学员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谓的大数据库,然后根据数据库使用特务手段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咸宁市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82人次,有的多次被骚扰:
咸安区被骚扰有24人次:商秀英(以媳妇的退休金和女儿的工作威胁)、倪丽华、章建(二次)、杨强先(以取消残疾儿子的低保威胁)、冯小米、冯小英、李大兰、施红英、吴宗伦、倪细心、丁小兰、佘庆华、罗桃英(二次)、程卫平、艾启元、徐生、张墨香(四次)、横沟桥镇二位法轮功学员。
通城县被骚扰有8人:何国望、葛细员、李艳红、魏月秀、徐益保、李姓法轮功学员、华桃凤、雷胜利(被停发养老金)
嘉鱼县被骚扰有3人:曾宪娥、罗雪英、徐长新
温泉区被骚扰有40人次:方锦莲、刘云霞(二次)、吴娴意、郝玉芳(二次,被敲门骚扰,被打电话骚扰)、孟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骚扰)、江婆婆(被打电话骚扰)、黄芬芳(被非法闯入家中)、李学平(被非法闯入家中)、郑荣珍(非法给她丈夫打电话骚扰)、方锦红(被非法打电话)、梁莹(被非法打电话)、张军(被非法闯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陈元新(被敲门骚扰)、杨小华(二次,被非法闯入家里、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龙忠良(被非法敲门、威胁)、张桂兰(被非法闯入家中)、蔡会兰(被非法闯入家中,被非法照相)、庞新明(二次,被逼迫签字)、邱晓春(被非法闯入家中)、任会芳(二次)、陈婆婆、毛爹(被非法闯入家中)、张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余劲光(三次)、陈芳(三次)、陶席珍(二次)、李敏才、汪礼迪、陈谦(被非法到上班处询问)。
赤壁市被骚扰至少有7人:雷胜平、张秀英、罗荣碧、马老太太、钟小明、杨振寰及他们的九岁半女儿。
3、二零二一年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根据明慧网报道的迫害事实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一年,湖北省咸宁市、县至少163人次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其中,4人被迫害离世(赤壁市陈望秋、温泉区柯菊秀、温泉区邵清明、温泉区夏桂香)、6人被非法判刑(咸安区向德斌被诬判七年并被敲诈勒索一万元入狱、咸安区张为卿被诬判三年、通城县洪海华被非法判刑七年并被非法罚款一万元入狱、通城县何国熬被秘密诬判入狱、咸安区丁晓兰被诬判一年、通城县汪信清被诬判三年入狱)、22人被绑架、9人仍在监狱遭迫害、1人被非法起诉等。
◎向德斌被关押三年后遭诬判七年
向德斌,男,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方向机厂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曾被非法关押四次,劳教迫害一年半,被劫持到洗脑班两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身心和家庭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早上,向德斌在去上班的路上,因被人出卖被绑架后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迫害。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被转入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对向德斌非法庭审,但没有结果。向德斌仍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一月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处罚金一万元,被秘密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张为卿再次被诬判三年
张为卿,男,四十三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咸安区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学生时代就修炼法轮大法。二十三年间,他被非法留置一次、非法行政拘留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五次、绑架至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村洗脑班)迫害一次、非法判刑(两年)一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抄办公室一次、遭威胁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一次、因非法判刑失去工作一次。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因在网络上控告江泽民被非法判刑两年,在法庭上,精通法律的张为卿揭露过公检法黑内幕,咸安区公检法人员对他恨之入骨,伺机打击报复。二零二零年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其身体、经济、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张为卿、丁晓兰和佘庆华几人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绑架。丁晓兰和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张为卿被劫持到赤壁市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实际上是借机打击报复。
二零二一年八月份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张为卿不服,依法上诉。
◎丁晓兰被诬判一年
丁晓兰,女,六十多岁,咸安镇医院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上午,丁晓兰带着孙子外出讲真相时,遇到一个老太太也带着一个孙子,丁晓兰就给她讲真相。老太太的孙子十一岁,一个人跑了,有人就去追,但没追上,只是看见孩子跑到一个小区里去了。老太太就怀疑丁晓兰是人贩子,打电话报警,同时紧紧抓住丁晓兰不放。
特警很快来了,绑架了丁晓兰和她的孙子,劫持到拘留所,拘留所不收。警察就威胁恐吓孩子,逼问丁晓兰的名字,只有六岁的孙子如实相告。警察一查,就证实了丁晓兰是法轮功学员,警察更不放人。丁晓兰在永安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一夜。十一日早晨,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后转为刑事拘留,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只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被非法判刑一年。
◎程细庆遭警察入室抢劫
程细庆,女,七十二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多,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闯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的家。当时程细庆正在街上买菜,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一个高个子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趁机到处翻箱倒柜,非法抄走家中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连一片小纸条,都被抄走了。
家中出现这么大的事,正在街上买菜的程细庆却不知道。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她上楼。因为这伙人正在非法抄家。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
此时程细庆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抄家,就被骗到社区。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程细庆说:“你这东西是录像、录音的,你这是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程细庆看那个做笔录的一直写着什么,她不说话,他也在那写。几个小时后,写完了,要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中国十四亿人口,人人签字,我就签,你们是什么目的?你们不吃饭,我要回家了。”说着,程细庆自己回家了。
回家后,看到家中所有和大法有关的东西,如:师父法像、49本大法书、四本《转法轮》书籍、一本手抄《转法轮》和没抄完剩下的六十页纸、师父早期讲法磁带、师父讲法光盘、真相日历、一些贴的福画、安装的新唐人大锅也被拆走了;还有手机、电话本,一些手写纸条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了。看到家中的东西全部被抄,程细庆哭着,准备到社区要书。刚准备出门,区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细庆的家中,让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不签,王姓队长要程细庆的老伴签字。程细庆一手将纸拿到手,那个光头的人接过去,说:“不签算了。”接着,他们就走了。
三、散布谎言、污蔑大法、毒害世人的部份罪恶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借防疫机会,向社会公开发出《倡议书》,做出大量的“反邪教”宣传品,要求深入千家万户,要求世人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邪党和政府防范邪教,公开点名诬陷法轮功。(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通山县反×教协会在龙华古寺举办“二零二零年通山县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到会150多人,发放宣传单300多份,咸宁市统战部廖时学、通山县国保大队副队长张建新到开会现场,通山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石立炳讲话,鼓励通山县反×教协会继续努力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电视台是对全世界传播真相的媒体,敢于讲真相,是揭露中共谎言、欺骗世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媒体之一。中共非常害怕这个媒体。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士军、蒋星华和公安局长肖天树也是这样,二零二一年,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挟、勾结咸宁市广电局局长李振对新唐人电视台封锁信号,干扰世人收看这个媒体信息。他们俩紧跟中共邪党,继续用谎言毒害世人,阻止新唐人电视台传播真相救人。
二零二一年,自从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绑架法轮功学员刘海泉并非法抄家发现了三千元真相币后,当地恶人就开始着手暗中非法调查真相币的来源。他们派了很多人暗中非法调查,或者在卖馒头处,或者菜市场,或者菜市场旁的商铺门面,以老百姓的面貌出现。看到法轮功学员买菜,他们就在旁边暗中观察,看看是否使用真相币。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反邪教协会的活动,长期得到了咸宁市政法委和公安局的肯定,其最早的发起人是方昌喜。方昌喜,男,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旬死亡。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湖北省政法委反×教协调处副处长苏凌翔、省反×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前往慰问方昌喜家属,称方昌喜为反×教卫士。其实,方昌喜到死都不知道,他毕生死心塌地维护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组织,他是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牺牲品,为共产党邪教这个假理付出生命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同时他又是个害人精,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