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女子监狱是毁人的黑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自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到目前,所有被河南非法判刑的女法轮功学员都被关押在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遭受非人强制转化和折磨,这个黑监狱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迫害机制,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高压迫害,也没有放过对监狱犯人、对监狱警察、对世人的毒害。

河南信阳市潢川县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真芳女士,被河南女子监狱迫害致骨瘦如柴,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一日出狱回家医治,同年十二月七日含冤离世。河南省周口市法轮功学员王翠,沈丘县人,教师,二零一二年被枉判七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新乡女子监狱迫害致死,遗体未让家属带回家,就地迅速火化,终年五十三岁。

河南新乡女子监狱关押的大多是重刑犯,刑期较长,但郑州的全部女服刑人员会关押在这里(不允许在当地郑州女子监狱服刑),短刑期的较多。还有其它县市的经济、职务犯人因这里的管理不规范而走后门在新乡女子监狱服刑。监狱内有十四个监区:入监监区(教育队)、一、二、三、四、五、七监区(主力队)、六监区(精神病队)、八监区(老残队)、九监区(专门迫害法轮功队)、医院监区、生活监区、反省监区(小号)、出监监区。往往所有服刑人员都首先经过在入监监区1~3个月的“学习”监规和简单的劳动,再转到其它监区强制劳动。法轮功学员是直接被非法关入九监区,有三个分队各有5~6个监室、每个监室包括刑事犯10~12人。经济犯和职务犯听说到九队当“帮教”不用参加劳动改造,有些会托各方关系调到九队。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六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祥珍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新乡市女子监狱遭迫害不到一年,出现癌症症状,监狱强迫她家人接回,于二零一四年年初含冤离世。濮阳市中原油田职工、法轮功学员蒋照芳,遭劳教迫害致腿残,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七日晚被恶警绑架后判刑三年,在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里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监狱怕她死在监狱,于二零一二年三月给她保外就医,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七岁。

新乡市法轮功学员朱颖,女,五十三岁,曾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二零零四年因得了卵巢癌,做了手术后,为了使身体康复,二零零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身体健康,没有再有过病。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十六点四十分,朱颖被绑架并抄家,八月份被恶警骗到检察院起诉科,十六天后被新乡市红旗区法院非法判八年,劫持到新乡女子监狱,不足半年被迫害致死,遗体不仅腿很粗,而且肚子也很大。

一、具体迫害转化阶段

1.逼写三书:被劫持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直接转入九队,分到分队后,由分队的犯人积委会和帮教头子带到药房或小厅就开始诱骗威逼写三书,不写的不能吃饭、不让上厕所、罚站、不让睡觉(晚十点到早六点安排分队的帮教和包夹每两小时轮换着起床熬学员)直到写了才能回到安排的监舍。

2.强制洗脑:对高压下写了三书的学员,进行4个月的强制洗脑,第一个月逼看诽谤大法的书籍,后三个月每天强制看诬蔑大法的“电教片”看后要写所谓“思想汇报”。

3.强制劳动:经过四个月的强制洗脑后,强制参加劳动,制作犯人囚服。

二、系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高压迫害

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几年到十年的刑期,在这漫长的刑期中重复的高压洗脑与严密管制让每个法轮功学员喘不上气来。幕后警察及犯人帮教通过外部判决书、家属、与平时的谈话行为对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学历、职业、性格、优缺点、修炼的长短、家庭背景、家属职业及是否支持、当前的状态,身体状况等信息系统详细地收集了解,警察及帮教头子不断地召集刑事犯帮教及包夹开会,了解转化进展及思想波动情况,密谋如何实施转化。

在转化洗脑过程中,主要由犯人实施软硬兼施,精神折磨、生活虐待、威胁恐吓,对违心转化的学员马上变换成伪善关心的面孔,在学员最痛苦的时候套取是如何同意转化的,往往学员会将真实的执着和人心说出来,这又成为帮教向警察邀功获得减刑的筹码,并作为他们的转化成果推广给其他帮教,并利用这些执着人心作为长期对此学员的钳制手段。

大队长杨爱青很少在法轮功学员面前露面,幕后监督,要求所有的汇报发言都要加上诽谤大法和创始人的话,邪恶、阴毒。幕后利用给刑事犯减刑和特权的诱惑,唆使、纵容犯人采取各种手段达到转化的目的。由于外界持续曝光监狱的恶行,监狱警察很多改换面孔利用伪善,迷惑了许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在整个监区制造高转化率氛围,他们将坚定的长期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关在大厅靠近警察值班室的几个监室,房间标记的是帮1,帮2,帮3,分别三个分队的严管室,这三个房间是经过专门改造的,房间内有阳台,被改造成厕所和水池。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限制自由,每天关在房间内强制转化,对超过半年不转化的学员将她们秘密转到其它监区,避免影响到已转化的人。

1.实施的精神迫害手段:每天法轮功学员被逼迫长时间反复看污蔑大法的电教片,看后要表态发言或写思想汇报;每月初填写认罪悔罪书;每周三为监狱的所谓“学习日”,所有法轮功学员都要到大厅强制观看电教片,当众发言表态。每周写周记,每月写思想汇报,每月警察谈话要签谈话记录,这些所有都要加上诽谤大法和骂大法创始人的话。除不间断地灌输诽谤大法的歪理邪说外,还强制灌输学习其它门类的教义,逼迫每天练习其它气功。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对出现反复或不配合的学员限制自由、压缩睡觉时间、克扣饮食、限制上厕所、不让购物、剥夺与家属通信、会见、打电话的权利,长期坐小板凳强制洗脑到十一点,有时是十二点,有时是凌晨一两点甚至到五点。或长时间站立,几个帮教联合起来殴打、辱骂法轮功学员,关严管室,甚至送小号等迫害。法轮功学员有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有被迫害得晕厥、有被限制上厕所憋得几天尿不出来,有被熬夜至血压高到190还在逼迫转化。恶徒把学员身体整垮了,就讽刺炼法轮功还这身体,强迫吃药。

2.生活严格管制:为了控制法轮功学员互通信息,切磋交流,对每个学员都编制了互监组,每组至少有两名刑事犯包夹,对学员的生活进行24小时监督,要求互监组成员必须一块出入。学员之间的一个眼神传递,一个微笑,传递生活物品、食品等都会遭到诬告,会被监室的记录(号长)及警察警告,或遭一段时间严格限制管制。

每天早晨五点开始,由刑事犯(各监室记录轮流值班)叫每个监室人员起床洗漱,因为有近二十个监室轮流洗漱,所以时间很紧,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上厕所和洗漱,紧接着是到阳台晾晒衣物,洗碗,打扫卫生洗拖把抹布,每一个环节都要轮流按房间排序进行,走廊、水房、厕所都安排刑事犯积分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岗中岗(负责走廊)、后岗(负责厕所)监控,直到早七点半整理内务,准备出工或洗脑“学习”。动作慢一点就会遭到刑事犯的大声训斥、辱骂。

中午洗碗也是如此,往往排在前面的房间还刚吃上饭就叫轮流出去洗碗。监狱常年的主菜就是芹菜、包菜、土豆,特别是芹菜又粗筋又多,法轮功学员年龄大牙不好的占多数,为了跟上洗碗她们只要一点菜,主要靠吃馒头或米饭填饱肚子。有时硬性分菜,吃不完不能倒,碗柜里也不能放剩菜,苦不堪言。为了达到不让法轮功学员碰到一起,故意制造这样的恶劣的生存环境。

晚上吃完饭洗碗后,安排轮流洗漱,监狱水房的环境非常简陋,每人每天给两壶开水,除了喝掉的,剩下的用于洗澡,冬天凉水冰的刺骨,兑上一壶水只有一点温气,水房的温度很低,就这样的水要解决洗脸、刷牙、洗脚、冲澡,整个过程包括穿脱衣服,洗衣服要在十到十五分钟之内完成,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动作慢,有时还一头的泡沫就被关水闸不让洗了。

十点睡前上厕所也是每小时按房间轮流去,错过就不让去了。晚十点到早五点可自由上厕所,由房间的值班犯人登记,后岗在厕所监督并登记时间,次数。九队在一楼,阴暗潮湿,蚂蚁、蚊虫泛滥,在恶劣的环境中,法轮功学员身心遭到极大的摧残。

三、其它监区的部份迫害手段

监狱每两年就会把经济犯和职务犯调换监区,这些在九监区被反复洗脑的刑事犯调到别的监区后就成为迫害那里的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包括从九监区调出的警察,都会对法轮功学员的管制和迫害升级。

八监区对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强制穿紧身衣,对待不戴罪名牌的法轮功学员,把她们四季的上衣戴牌的地方都剪个方洞,用缝纫机轧上白布,侮辱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一监区对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坐铁椅子手脚都被烤着,除上厕所外,吃饭睡觉都被铐在铁椅子上,限制购物。

入监监区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长年单独关押,严格管控。强制洗脑。

出监监区不但坐铁椅子,还喷辣椒水。

各监区都有将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送小号罚站、由犯人在小号窗口24小时监视,不按要求站立就进去毒打法轮功学员、每天只有一个鸡蛋大的黑馒头,逼着妥协。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一天三次拉到医院监区强制灌食。

迫害延伸到监狱的每一个角落,毒害每一个犯人和警察。监狱对全监狱人员洗脑:

1.二零一九年监狱长及邪教办组织每个监区警察强迫全监狱所有犯人在诬蔑法轮功的展板上表态签名。

2.在全监狱散发有转化法轮功学员内容的监狱内部报纸(报组在教育监区由刑事犯编辑每期报纸)、每个监区制作诽谤大法的宣传展板在广场展览、每年的犯人文艺汇演(特别是九队)编排带有诽谤法轮功的小品节目,在全监狱播放,并要求全员观看。

3.每周三或不定期在全监狱所有监室播放诬蔑大法的洗脑电教片,并要求全监狱各监区每个监室每月交诽谤法轮功的思想汇报。

这样的全员洗脑毒害,造成犯人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摧毁着罪犯的道德良知和做人的底线,将这些有罪犯拖入了更加罪恶的深渊。

四、毒害世人、蒙蔽外界

1.蒙蔽外界视察人员和参观团体:每周都有外界的各级人员到监狱检查、参观,九监区和医院监区必去,九队警察提前得知后,迅速将走廊前半段的正在转化“学习”的法轮功学员及帮教人员撤到后面房间,关起房门,检查团和参观团每次都在接洽警察的引导下只看一下前几个房间就返回了,九队每年都会下大力度布置监区内环境,大厅走廊和监室门都装饰了手工剪纸挂饰,定期粉刷墙壁,更换新的高低床,掩盖、粉饰了一个整洁平静的假相蒙蔽参观的世人。

2.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毒害:每月对来接见的法轮功学员家属提前灌输顽固不配合转化,不认罪就不能减刑,自私只顾自己圆满不要家庭等说辞;威胁、恐吓、绑架家属给不转化的学员施压;利用家属离间家人,摧毁法轮功学员意志的。

3.每个监区出口都有允许服刑人员向上级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局投递检举揭发信的信箱,然而在九队却被警察移到值班休息室的走廊内,有铁栅栏隔着,可见他们有多么心虚。

五、监狱警察执法犯法

监狱里的罪犯本应归正自己的罪行和恶习,却被狱警唆使打压善良、鼓励揭发。经济、职务犯等犯人为了不参加劳动改造争夺“帮教”(实际上市帮凶)角色,贿赂、伺候警察。

监狱警察在执法记录仪录像内容做手脚,对在巡视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混乱或反映情况被记录仪录到,他们将录到的不利的录像整小时删掉,或重新录制后上传上级机关,他们几乎不会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谈话时开执法记录仪,多数只在每小时或早中晚在走廊例行巡视时打开记录仪。而对不转化学员的虐待、体罚、大都在晚上十点以后避开监控的地方由犯人进行的,这些犯人的行为都是在警察幕后的唆使和纵容下进行的,值班警察关闭通往监舍的大铁门,对殴打,辱骂的声音充耳不闻,更不会开着执法记录仪出来巡视。

监狱警察公然违反监狱法。《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参与迫害的警察涉及到监狱长、副监狱长及各科室警察和每个监区的大队长,及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分监区长及主管干事。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在由中共江氏集团发动的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希望相关警察能明辨是非,看明真相,弃恶从善、将功赎罪,善待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留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