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迫害的隐蔽性,只收集到部份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下面是具体迫害事实。
1. 王雪祯、马民庆母子被非法判刑四年、七年六个月
王雪祯,女,一九四四年九月出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退休员工。
王雪祯 |
马民庆,男,一九六九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生物化学专业。
马民庆 |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海珠区法院对马民庆非法庭审。一月三日,对王雪祯进行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六月份以来,王雪祯腰部剧烈疼痛,行动困难,严重时只能爬行。十月份开始,完全无法站立。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王雪祯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陈澎,陪审员伍柏成、梁伟承,公诉人许为国。王雪祯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马民庆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元。违法人员是:审判长刘颖,陪审员任艳红、王健雄,公诉人许为国。马民庆不服非法判决,目前正在上诉中。
2. 曾加庚、曾浩父子被非法判刑五年、三年六个月
曾加庚,男,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出生,住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他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原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曾加庚 |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海珠区法院对曾加庚进行了第一次非法视频庭审;九月二十三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曾加庚进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审。后来曾加庚的健康不断恶化,血压从190mmHg上升到240mmHg;双耳逐渐失聪;两眼也视力模糊;晚上也经常失眠;走路身体晃动,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曾加庚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周征远,审判员贾存锦,陪审员罗丽珍,公诉人许为国。曾加庚不服非法判决,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十月,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曾浩,一九七四年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师。
曾浩 |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曾浩在自家楼下买早餐时被绑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曾浩进行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曾浩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一万元。违法人员如下:审判长邹世发,陪审员藤莉莉、彭建新,公诉人叶唯伟。
3. 原茂名港监局公务员李源东被非法判刑八年半
李源东,男,广东省化州市人,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广东省茂名港务监督局工作。
李源东 |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傍晚,李源东在住处楼下被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国保和沙园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海珠区法院对李源东进行了非法庭审,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李源东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三万元。李源东当庭表示要上诉。
违法人员如下:审判长陈澎,陪审员王健雄、任艳红,公诉人孙立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广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胡鹏,审判员何春竹、陈骏涛。
4. 十三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前后,因为广州地铁出现真相WIFI信号,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一次性绑架了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八名为老年法轮功学员。被诬判的老年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2人;七十五岁以上6人;七十岁以上1人;六十岁以上4人。
◎黎桥森,男,一九三八年出生,八十二岁,增城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六月,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黎桥森被诬判的具体情况不详。
◎林作英,女,一九三九年十月出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八十岁的林作英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才被所谓的“取保”回家,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林作英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两千元。审判长邓玉林、审判员王洁、检察员叶唯伟。
林作英 |
◎谭初英,女,一九四三年出生。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多,谭初英被所谓的“取保”回家。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半。检察员许为国。
◎吴丽娟,女,一九四四年出生。二零二零年下半年,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因冤狱期已满,宣判后直接回家。检察员叶唯伟。
◎梁惠婵,女,一九四四年出生。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负责法官是贾存锦,检察员叶唯伟。梁惠婵目前已经被非法判刑,但刑期不详。
◎张惠,女,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二零二零年底,张惠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张惠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杨志刚,女,一九五零年出生,时年七十岁,广州市番禺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检察员许为国。杨志刚被诬判具体刑期不详。
◎王梅英,女,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出生,家住湖南省衡山县应急管理局家属院,二零二零年在广州大学城星汇文华小区女儿家中帮忙带孩子。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海珠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王梅英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王梅英不服非法判决,正在上诉中。违法人员如下:审判长陈文玲,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公诉人许洁霞。
◎余清清、李玉薇。余清清,女,一九五三年出生,天河区法轮功学员。李玉薇,女,一九五八年出生,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检察员陈心敏。余清清、李玉薇被非法判刑,但具体刑期不详。
◎李常兴,男,一九五七年出生,江西万载县人。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下午,海珠区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宣判,将李常兴非法判刑四年,罚款一万元。违法人员是:审判长邹世发,检察员陈心敏。
李常兴 |
5. 另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刘金焕,女,一九六四年十月出生,毕业于广东省建材中专,原番禺水泥厂退休职工。
刘金焕 |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海珠区法院对刘金焕进行了非法庭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刘金焕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五千元。刘金焕当庭表示要上诉。违法人员是:审判长周征远,审判员王洁,检察员林继深。
刘金焕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陈骏涛,审判员何春竹、王婧。
◎凌建民,男,一九七六年十月出生,广州市黄浦区长洲镇人,在广州市海珠区供电局工作。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陈澎,检察员许洁霞。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凌建民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凌建民 |
◎方伟雄、翁庆忠。方伟雄,男,一九六五年八月出生,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人,在广州工作。翁庆忠,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广东汕头人,在广州工作。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两人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违法人员是:审判员陈荫亭,检察员孙立波。方伟雄、翁庆忠已被诬判,但具体情况不详。
翁庆忠 |
◎杨秀华,女,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生,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罗桂友,女,一九七二年八月出生,家住广州市增城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检察员陈心敏。
◎李庆华,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广州市黄埔供电局会计。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违法人员是:审判长陈澎,检察员柴姝。
李庆华 |
◎董丽娟,女,一九六三年出生,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被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被罚款五千元。审判长陈澎,检察员陈心敏。
◎易朝玲,女,一九六二年出生,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二零一八年,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
易朝玲 |
◎谢宇,女,湖南益阳人,一九八六年出生,二零零九年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草业科学专业,在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职。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款八千元。审判长邹世发,审判员陈澎,检察员朱俊祺。
谢宇 |
◎牛奔,男,一九八三年出生,湖南省衡阳市人,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设计专业,是设计师。二零一七年底,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牛奔 |
◎黄潜,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审判长邹世发,检察员陈心敏。
黄潜 |
◎郑景贤,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软件工程专业。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审判长邹世发,检察员陈心敏。
◎黄卫中,男,家住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邓岗小区。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黄卫中被海珠区法院非法枉判三年。
◎朱宇飙,男。二零一一年七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两年。
◎胡吉秀,女,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七、八月份,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胡吉秀被非法判刑的具体情况不详。
◎徐正秀,女。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徐正秀被非法判刑,但具体情况不详。
7. 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张春河,女,一九五九年二月出生,家住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原广州市增城物协公司财务科长兼会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张春河非法开庭。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陈文玲,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林继深。
张春河 |
◎曾兴阳、邓芳、曾跃玲被非法庭审
曾兴阳,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学毕业,原广东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员工。妻子邓芳,一九七七年一月出生,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学毕业,在培训机构任职。曾兴阳的妹妹曾跃玲,一九七九年六月出生,湛江师范学院毕业,在培训机构任职。
曾兴阳 |
邓芳 |
曾跃玲 |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曾兴阳、邓芳夫妻,妹妹曾跃玲进行了非法庭审。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刘颖,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陈程。
◎叶小冰,女,一九八二年六月出生,原籍广东省湛江市,毕业于湛江广播电视大学,在广州从事运营方面的工作。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叶小冰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违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刘颖,审判员陈澎、杨佩霞,检察员许洁霞。
叶小冰 |
◎刘跃丽,女,住广州市番禺区祈福新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目前已经被非法庭审。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邱华芝、张晓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目前已经被非法庭审。
◎李峭松,男。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目前已经被非法庭审。
◎李健,女,广州市中山大学教师。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目前已经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
◎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
童雪升,男,一九八四年出生,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人。孙秀丽是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童雪升、孙秀丽、张永梅、麦康林四人被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和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天河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目前估计已经被非法开庭。
邬耀广个人信息:
邬耀广 |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一底,任海珠区法院院长;二零二二年开始任广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审委会成员。电话:18126766888、135024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