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长韩建遭恶报
韩建,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职牡丹江市公安局长,期间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手段最残酷的时期,牡丹江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16人,非法判刑的85人,最高刑期15年,致使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具体见表1)
序号 | 年份 | 判刑 | 教养 | 刑拘 | 拘留 | 洗脑班 | 骚扰 | 酷刑 | 精神失常 | 迫害致死 | 强抢勒索万元 | |
1 | 2000 | 44 | 76 | 13 | 1 | 2 | 3 | 6.6 | ||||
2 | 2001 | 8 | 35 | 44 | 1 | 5 | 25 | 1 | 2 | 2.5 | ||
3 | 2002 | 33 | 27 | 78 | 8 | 36 | 3 | 5.5 | ||||
4 | 2003 | 17 | 6 | 39 | 2 | 1 | 3 | 5 | 1 | 1 | 20 | |
5 | 2004 | 27 | 1 | 34 | 2 | 1 | 6 | |||||
其他 | 6 | |||||||||||
合计 | 85 | 113 | 271 | 16 | 3 | 18 | 68 | 5 | 16 | 34.6 |
(一)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韩建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长期间,十六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1、王小忠被酷刑致死,器官去向可疑
王小忠,男,时年36岁。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被阳明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桦林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二十九日即被迫害致死。在去世前一天,他的妻子去探视,王小忠亲口对她说,公安用电棍打他,伙食也极差,第二天便死在看守所中,第三天家属才得到通知,并被告之是脑出血而死。
看守所未负担任何责任,却将王小忠的心、肝、肺等内脏拿出来冷冻, 有被活摘器官的迹象。王小忠家里只剩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亲,没有工作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了。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采用最下流的流氓手段,在恐吓和欺骗中,只给了家属几千元钱就匆匆结案了 。
2、崔存义被南山派出所警察毒打致死
崔存义(男,时年54岁)被当地警察迫害致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后来警察对其家属说:“他没什么事,我们不抓他,让他回来吧。”家属相信了警察的谎言,让崔存义回了家。崔存义到家后不长时间,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前后被东安公安分局警察绑架,然后把他送到南山派出所,恶警将他残忍迫害致死,既无口供又无笔录。公安局先扬言说其自杀,后又谎称心脏脱落而死。五月十五日才通知家属。
崔存义的身体被打得遍体鳞伤,经法医解剖验尸,肋骨被打断五根,肺部全黑,眼睛红肿,腿部全黑,惨不忍睹。家属欲到省里上告,牡丹江公安局忙封锁了牡丹江的民航、铁路、公路,不准家属离开牡丹江,妄图掩盖杀人犯罪事实。家属坚持不懈的多次去省城和北京上访,牡丹江市公安局不得不于二零零四年年底,以补偿的方式给家属五十万元人民币。崔存义的遗体在殡仪馆停放了两年半之久才出殡,而南山派出所几名杀人警察仍逍遥法外。南山派出所已被列入联合国人权组织二零零五年的人权报告中,并且向中国发出协查报告。为掩盖罪恶,南山派出所被撤并(不存在了),参与杀人的警察都被秘密分派到各个派出所。
3、叶莲萍遭酷刑拷打致死
叶莲萍(女,时年30岁),大专文化,生前是牡丹江市优秀服装设计师,她为坚持信仰真善忍,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牡丹江警察非法劳教。叶莲萍从劳教所出来后,曾经被牡丹江恶警在网上悬赏五万元通缉,她被迫流离失所。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李富扬言:抓住叶莲萍一定打死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叶莲萍被绑架后,牡丹江市政保科警察用吉普车载回牡丹江,叶莲萍遭受了铐在暖气上蹲不下站不起来的痛苦;然后鼻子被灌进两瓶芥末油,再用塑料袋套住头(恶警称为“摩托帽”)到脖子根部封严,使她喘不上气,连憋带呛几乎窒息;被拽头发满屋轮打大嘴巴子;被上肩夹大背铐酷刑折磨,叶莲萍被摧残的痛苦不堪,伤痕累累身体非常虚弱,已身心不支。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年仅30岁的叶莲萍被恶警酷刑折磨、刑讯拷打致死。牡丹江恶警乔平、李富是迫害死叶莲萍的主要犯罪凶手。
事后,一个参与迫害叶莲萍的国保警察抱怨说:“局长韩建多次对我们说,对法轮功学员要放手的干(实施酷刑迫害),共产党和上级领导给你们做后盾。人真死了,还让我们写出书面检查,还必须上交留存。这不明显一有责任就让我们“背锅”(承担责任)。”
(二)疯狂打压维护信仰、去北京上访维权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月上旬,因进京上访被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韩秀芳等94人,为抗议牡丹江市刑警大队办案人员对大法弟子进行酷刑毒打的暴行,杨茂琴、杨茂华等人进行了二十多天的集体绝食。其中先后有12名法轮功学员生命垂危,被强行送往牡丹江市北方医院强行灌食。这种抗议迫使看守所、市刑警大队办案人员不再用酷刑办案,这种惨无人道的恶行有所收敛。杨茂琴在看守所内一个多月来仍未痊愈。其他学员也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三)不讲人性,酷刑折磨
1、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南山派出所所长谢春生、副所长苗强到法轮功学员赵军(男,时年四十多岁)家,强行绑架了他,将赵军拉至南山派出所。当晚赵军被连上三次绳(一种酷刑),昏死三次。恶警就用硬币刮肋条骨,往手指尖里扎竹签的残忍手段将他弄醒。当晚赵军的右手腋下部位正中神经和挠神经严重损伤致残(有诊断书),两臂肿得吓人。
2、牡丹江市大法弟子黄国栋,男,时年51岁,二零零一年二月末的一天晚上,他回到家里被藏在屋里的两名恶警绑架(后来知道他们趁家里没人时私自把门打开后躲在屋里)。以所谓的搞地下印刷、散发传单为名,强行把黄国栋和他儿子一起带到铁岭河南山派出所。南山派出所副所长苗强等恶警毫无人性的把黄国栋的两个大拇指捆在一起吊起来毒打,致使他昏死过去,就用硬币刮肋条骨、把牙签扎进肋骨缝里把他弄醒,再没完没了地多次用酷刑折磨,黄国栋疼痛得大声叫喊着,惨烈的叫喊声让人撕心裂肺。他被毒打折磨了一天一夜,头被打得肿得很大,大小便已失禁,迫害得不成人样。给他用刑的房间里到处是血迹,有看见现场的人都不忍目睹,而且墙壁上钉着钉子。在这种情况下,黄的妻子多次找牡丹江市“六一零”的李长青和南山派出所所长,他们不但不管反而还向黄的妻子要钱。
(四)丧心病狂的重判
以所谓“高科技犯罪”为由,抓捕一百多名大法弟子,28人被非法判重刑。
在牡丹江市公安局和国家安全局及各分局和派出所的精心策划和实施下,牡丹江市一百多名大法弟子被抓捕,五十余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其中28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大专学历以上的有16人。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国安特务一行四人,到流离失所到外地的牡丹江市北方中学教师佗文霞家,利用佗文霞残疾女儿牛小娜外出不在家时,指使派出所恶警骗其父亲离家到派出所之际,在其家茶几下面安装了正对着门口的监视器,记录下了去牛小娜家的法轮功学员,还窃听电话,几个月后非法抓捕记录中的大法弟子。同时,佗文霞也被恶警从北京某公司打工处绑架回牡丹江。
牡丹江师范学院计算机学院的刘智渊和妻子申春花遭绑架。他们俩的小孩大的三岁、小的才十七个月,无人照顾。金佑峰、姜春梅夫妇,是牡丹江师范学院教师,都被多次迫害,几进几出。家中留下两个未成年儿童无人抚养,小的才刚满周岁。王新民、汪桂珍及女儿王维麟一家全都被牡丹江爱民分局恶警绑架。
二零零三年年底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三十几名大法弟子,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被秘密挟持到爱民法院,在不通知家属、不准本人上诉的情况下开庭审判。被非法审判的大法弟子共28人,有许多人被判重刑,女学员被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男学员被绑架到牡丹江监狱。前文提到的康运成和金宥峰就是被判刑后,在牡丹江监狱被迫害致死的。
二、前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赵金成遭恶报
赵金成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出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七年兼任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据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黑龙江消息,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赵金成在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这六年中,在三个时间段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三次大的绑架事件。
赵金成 |
序号 | 年份(年) | 判刑 | 教养 | 刑拘 | 拘留 | 洗脑班 | 骚扰 | 酷刑 | 精神失常 | 迫害致死 | 强抢勒索万元 |
1 | 2005 | 10 | 1 | 33 | 4 | 1 | 5.6 | ||||
2 | 2006 | 3 | 5 | 29 | 1 | 2 | 5 | 3 | 3.9 | ||
3 | 2007 | 1 | 1 | 23 | 1 | 3 | 1 | 0.7 | |||
4 | 2008 | 15 | 15 | 57 | 1 | 15 | 1 | 11.2 | |||
5 | 2009 | 6 | 6 | 21 | 6 | 3 | 5 | 4.7 | |||
6 | 2010 | 2 | 6 | 19 | 1 | 1 | 5 | 7.7 | |||
其它 | 1 | ||||||||||
合计 | 37 | 34 | 182 | 4 | 31 | 13 | 11 | 33.8 |
(一)二零零四年积极主导迫害
牡丹江市国保警察绑架了去送真相资料的男性法轮功学员宋岩,在酷刑折磨下,宋岩被迫说出了自己打印的真相资料送到位于西二条路圆明公安派出所北侧小区的经营“学生餐饮小饭桌”的老年女法轮功学员王士珍家。王士珍对孩子悉心照料,做饭从不糊弄事、赚黑心钱,远近四方有特别好的口碑。当国保警察绑架王士珍时,楼上和楼下的邻居都为王阿姨隐藏大法资料和传单。
王士珍为六十五个走过弯路的法轮功学员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严正声明”,当赵金成知道这个细节后,特意督办这事,并且下令一定要找到这份名单、找到这六十五个发表“严正声明”的学员,王士珍在酷刑折磨下,突然神志不清了,医院诊断为“精神疾病”,赵金成看到医学证明后,这才善罢甘休。
在这次绑架中,警察相继绑架了居住在桦林镇的女法轮功学员王明艳和她的哥哥法轮功学员王明柱,又绑架了从黑龙江双城流离失所到牡丹江的张姓男法轮功学员和家住阳明区矿山东路北居民区的付雅贤,又绑架了去付雅贤家做客的佟秀芹、王萍,这次绑架过后,除王士珍取保候审,后撤案,佟秀芹体检不合格被释放,王萍被教养,其他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三至十一年不等。
(二)二零零六年,为求升迁,主动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
赵金成向黑龙江省公安厅递交了一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申请,由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复,赵金成督办,牡丹江市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统一执行,开始了新一轮对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和社区串通一气,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录音机、大法书,大法资料等。有几十名学员被市公安抓捕。法轮功学员于真杰、赵京春、朱秀成、王慧琴、刘秀英、李海峰、肖祖光、孙桂珍、李焕芝、宫呈阁和其七十多岁的父亲宫有斌等十余人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法轮功学员于真洁被绑架中,遭到野蛮灌食,出现病况,被送至牡丹江公安医院时,已经半边身体不能动,出现偏瘫症状,生活不能自理。在绝食反迫害中,恶警向国保大队队长李富反映情况时,李富电话中指使恶警给于真洁灌食。于真洁不仅要承受身体病魔折磨,而且还遭到灌食的迫害。家中被恶警查抄,电脑及电视、影碟机等家用电器都被掠走。被迫害中,身体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多家医疗机构拒绝接收,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公安交家属领回。后辗转逃离大陆,现在海外居住。
法轮功学员朱秀成(牡丹江师范学院某系主任)被两次劳教迫害后,又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半。
(三)二零零八年借“奥运维稳”为名,大肆绑架、诬判法轮功学员
1、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晚,宁安市(县级市)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孙霞,丁淑华,李艳波乘坐出租车在东京城林业局尔站一带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遭到东京城林业局第一派出所绑架(包括出租车司机),被关押到东京城林业局看守所。
2、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邓宏伟、金勇进去东京城林业局看守所将四位法轮功学员周秀慧、孙霞、丁淑华、李艳波绑架回宁安,非法关押到宁安市看守所。在宁安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八个多月中,周秀慧被插鼻管灌食盐水迫害,管子从鼻孔插入胃里,刺激食管剧烈呕吐,灌的几乎都是盐水,嘴里苦涩无比。四人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
3、二零零八年六月初、牡丹江国保伙同穆棱国保警察又绑架了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和不修炼的普通人大斌。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述: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除不修炼的大斌由家属托人花钱被“赎回”,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构陷判刑。
三、前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长闫子忠遭恶报
闫子忠,自二零一零年六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在已遭恶报,被逮捕。
闫子忠 |
序号 | 年份(年) | 判刑 | 教养 | 刑拘 | 拘留 | 洗脑班 | 骚扰 | 酷刑 | 精神失常 | 迫害致死 | 强抢勒索万元 |
1 | 2011 | 5 | 2 | 11 | 3 | 8 | 19 | 1 | 1.4 | ||
2 | 2012 | 9 | 4 | 30 | 2 | 4 | 5 | 3 | 1 | 0.1 | |
3 | 2013 | 7 | 1 | 8 | 1 | 3 | 10 | ||||
4 | 2014 | 4 | 32 | 2 | 6 | 18 | 2 | 1.1 | |||
5 | 2015 | 15 | 12 | 20 | 4 | 3.3 | |||||
6 | 2016 | 2 | 4 | 10 | 1 | 1 | 2 | 2.8 | |||
合计 | 42 | 7 | 97 | 38 | 21 | 57 | 7 | 1 | 2 | 8.7 |
(一)高一喜被酷刑致死,疑被活体摘除器官
高一喜,男,时年45岁,穆棱市(县级)穆棱镇河北村人。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现已撤并为西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队警察绑架,十天后离奇死亡,从各种现象上表明:高一喜的离奇死亡与活体摘取器官有关。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高一喜和在穆棱市下城子火车站工作的妻子孙凤霞,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私家车被警察扣押,家中数万元现金在抄家过程中不翼而飞。牡丹江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副队长吕洪峰、刑警队队长于洋、市国保大队长李学军、马群等人对在办案过程中抢劫的数万元现金先互相推诿,后矢口否认。后来,竟以解剖尸体为障眼法,妄图销毁导致高一喜死亡以及他可能被活摘器官的一切证据。
高一喜的遗体被送到牡丹江市四道火葬场解剖室。警察不让他女儿看遗体,直到他女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他们,一直哭一直哭,哭得嘴都出血了,才被反绑着手臂,让她远远见一眼父亲遗容。高一喜的遗体双目圆睁,眼角有泪痕,头部有瘀青;左手往左撇,右手抬高一点往右撇,紧握双拳,手指甲是青紫色,双腕铐痕明显;且身体已经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别瘪,后背往起翘没有贴到床板上;有明显的绳子捆绑的痕迹,小腿有六个明显的针眼。
警察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声称解剖了高一喜的遗体,还把其妻孙凤霞当成人质作为火化高一喜遗体的筹码。
高一喜家人聘请律师准备立案,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先峰分局、市公安医院等有关内部单位到家里,哄骗家人,想以小单位赔钱的方式逃脱法律制裁。家人不答应,他们就阻拦律师立案。
高一喜妻子孙凤霞在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持续关注下被取保候审。高一喜八十多岁老母亲姜自香在悲愤中离世,高一喜的二姐高秀清从北京回牡丹江给弟弟高一喜鸣冤,讨回公道,遭到牡丹江公安国保的不断迫害,二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多次遭到骚扰。
(二)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刑
1、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牡丹江警察采用特务手段,跟踪、监听、偷拍法轮功学员,然后实施暴力绑架、抄家抢劫。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绑架了在家中或在单位上班的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孙发、赵莲英、刘楠、赵京春、赵玉杰、孙桂芝等。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法轮功学员们不签字,不配合邪恶,构陷材料被打回国保二支队。韩秀芳、刘春兰、孙发、赵莲英、宫呈阁被非法判刑(见表九)
2、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晚七点多钟,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李学军同一个便衣来到张玉堂家楼下,把张玉堂家电闸开关拉断。当张玉堂下楼检查电闸开关时,躲在暗处的李学军两人趁机闯进张玉堂家,将张玉堂和张翠英(张玉堂妻子)绑架,同时抄家还抢走了价值三万元的财物。当天被绑架的还有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和赵欣(关日安妻子)。爱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玉堂、关日安先后六次非法开庭,法庭之上,六十二岁的张玉堂曾被折磨的当庭剧烈呕吐三次,关日安的手腕被手铐铐的鲜血直流。俩人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后,双双被冤判五年半。
3、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在铁岭河市场上,牡丹江市区金凤英和铁岭镇四道村的张玉良、姜月梅夫妇,被阳明区铁岭河警务室朱澄华、张绍杰等警察没理由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十多本大法书籍、一些真相资料(包括光盘)、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涉案警察朱澄华在非法审讯时,双手同时猛击近七十岁的张玉良老人的双耳,踢张玉良疼痛的双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华还对当事人金凤英女士多次殴打头部,用膝盖对金凤英腹部猛击,致使金凤英事后头痛腹痛多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持续八次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六十八岁的张玉良老人、妻子姜月梅和金凤英女士非法开庭。每次开庭牡丹江市政法委人员和“六一零”综合科科长朱家滨及阳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宇等人都到阳明区法院操控、参与非法庭审;法院门前遍布警车警察,所谓公开庭审只允许两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席坐满了社区和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等人。当张玉良被判刑绑架到监狱时,黑龙江省“六一零”派专人到监狱亲自指挥迫害张玉良。
(三)配合六一零办洗脑班,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
闫子忠任公安局长期间,解体了很长时间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又死灰复燃了,牡丹江国保配合牡丹江“六一零”大肆绑架牡丹江和牡丹江下辖县级市的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实施迫害。(见表八)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国保警察拿着名单来到宁安市(县级),在宁安国保警察和派出所警察的带领下按名单绑架法轮功学员,分别绑架了在单位和家里的法轮功学员,并且实施非法抄家。(具体绑架人见表十)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海林市新安镇东和村法轮功学员李学花在市场卖菜时,被新安派出所所长胡贵全、杜春海等四、五人伙同海林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及非法审讯。家属随后去要人,国保大队和“六一零”相互推诿,又迅速将李学花送往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四、结语
善恶终有报,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韩建、赵金成、闫子忠现遭恶报。韩建和妻子卢晓萍都因贪腐被抓,韩建后被判无期徒刑;赵金成涉嫌严重违法,被查;闫子忠,因严重违法,被抓。此三人在不同时间相继遭到报应。
当年韩建、赵金成、闫子忠为了一己之私,拼命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时,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通过邮寄信件、网上邮件、传真、电话的形式,不断的给这三人讲善恶有报的天理,但他们三人还是一意孤行,为求升官发财而全然不顾,才落得今天的下场。表面是因为贪腐或“违法”落马,实际是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上天的惩罚。
奉劝当今仍在执行中共迫害政策的“中共”各级官员,以此三人为戒,无论谁做了什么,老天爷都有本账,善恶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若不及早醒悟,必遭天谴。善待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条平安幸福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