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七年冤狱 湖南郴州市向怀香又遭经济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向怀香,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出狱后又遭经济迫害,退休工资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停发了。她的独生女儿被看守所迫害致精神失常,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向怀香
向怀香

向怀香(曾用名向槐香),女,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三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毕业于湖南财会中专学校,湖南郴州市建设银行退休干部,家住湖南郴州市北街九十一号。在建行工作期间,她多次被评选为市、省级先进档案工作者,所在的工作部门也被评为中央级先进档案室。

一九九六年四月,向怀香为了让自己的身体适应繁重的工作,在别人的介绍下修了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法轮功的神奇功效使她与病痛绝缘,从此再也没患过病,也从未打过针,吃过药。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向怀香及家人遭到中共人员各种迫害。向怀香的独生女儿陈丽娟,二零零零年时在大学读书,才二十来岁,她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炼法轮功,被警察非法抓捕,被当时的郴州市政保股(现称国保大队)科长陈兵志等警察劫回郴州,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警察对她实施残酷折磨,导致她精神失常,后取保回家。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送入精神病院医治,结果越治越严重,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因郴州市北街居委会社区主任恶告向怀香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郴州市公安局警察闯到向怀香家,不顾她丈夫生病躺在床上,绑架向怀香,并非法抄家,抢劫了17,100元现金及电脑、打印机、过塑机、刻录机等设备、大法书籍、真相资料。

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向怀香被非法庭审了四次。最后中共法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她非法判刑七年。

向怀香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出狱。但中共人员对她的迫害并没有停止。向怀香发现自己的退休工资从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停发了,向怀香多次向单位及省社保局申诉,维护自己的应得权利,但退休金至今未发。

而且,湖南省社保局以所谓“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她进一步实施经济迫害。郴州市建设银行人事处通知向怀香,要追回从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已发给她四年退休金共九万多元,即从她出狱后的二零一七年八月开始,将这九万多元连续九年扣完后才给她发生活费,而且不恢复她退休费待遇。

(向怀香及家人遭迫害情况请见《独女遭迫害致死 湖南向怀香被冤判七年(图)》《为个人名利 湖南郴州法院院长迫害六旬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