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的整个下午,我都是心心念念的就惦记着赶快下班回家看书,就觉的时间怎么过的这么慢呢?终于熬到下班了,我赶紧回家。一到家,就拿起《转法轮》来看,通宵达旦的一气将书看完。我豁然开朗,那个美妙的感受啊,无法用语言表达……从此,我走上了法轮大法修炼之路。
炼功学法,修心向善;比学比修,喜乐祥和。法轮大法让多少生不如死的病患重获新生;让多少分崩离析的家庭破镜重圆;让多少劣迹斑斑的浪子迷途知返。种种人间奇迹,数不胜数;沐浴在法光中的那种幸福美好,说也说不完。
一、离婚和苦难
我前妻L的娘家在我单位附近。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通过单位熟人介绍我们相识;一九九九年我们结婚生子。期间,正赶上“七·二零”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户外炼功被驱散,谎言欺骗、舆论批判似文革再现。大法被抹黑,修炼环境被破坏,同修们纷纷走出来为大法说句公道话。
我母亲(同修)和姐姐(同修)進京证实大法。历经魔难回来后,因为遭受中共长期迫害,先后离世。邪党奥运那年,我也被绑架、非法判刑。
我在狱中遭受迫害的时候,L有了外遇。她向我提出离婚,而且是带着两个法官和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来狱中起诉离婚,可能她怕我不同意离婚。在所谓的法律上,我属于“过错”(服刑中)的一方,所以起诉离婚对L是最有利的。事出突然,我尽量让自己理智。面对如此绝情的人,经过短暂的思考和向法官咨询相关问题后,我很平静的表示同意离婚。L提出财产分割,尤其要卖掉房子分割房款。
房子本是我父母购置的婚前财产,虽然在我名下,但我和L并未出资。二老本已身心俱疲,备受打击,再卖掉房子无家可归,我无所谓,可是我怕二老感情上接受不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出现什么不测,这岂止是不孝啊。我当着众人的面,平静的讲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晓之以理的对L说:“你可以不考虑我的感受,但我不能不考虑父母的感受和孩子的感受。财产我都不要,房子不能卖。”看的出,L是有备而来。随即,她提出按当时房价的一半,要我出狱后支付给她,并将这个一并写入了离婚协议书中。
在孩子的问题上,我觉的跟着修炼人会有真正好的教育和成长,所以我据理力争,向法官提出要孩子的监护权。我的理由简单明了:一直都是我赚钱养家;另外,我不想让孩子受不良风气的污染,将伤害降到最小。法官刚来的时候,态度轻蔑、语气不屑,能明显感觉到他们被中共对法轮功的妖魔化宣传严重毒害了,也是可怜的不明真相的众生。此时,他们看到我的表现不是造假宣传在他们头脑中形成的“痴迷者”的样子,语气也和缓了许多。他们明确表示,我在服刑,孩子只能归L;而且在孩子十八岁之前,我要支付赡养费。
在回监房的途中,有一瞬间我落泪了。遭受酷刑迫害几度昏死,我都未曾落泪,但我与L毕竟有十年的夫妻恩情。期间,她曾有过一次背叛。被发现后,她下跪求我给她一次机会。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原谅了她;为了保全她的颜面,我没有声张。如今,她却如此的决绝。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情是最不可靠的东西,我是应该放下对情的执著了。
在离婚的过程中,我所在监房的警察(在长期的接触中已了解大法弟子的为人)全程在场。直到签字前的那一刻,他都几次善意的提醒我好好考虑考虑自己以后怎么生活。事后,这个警察找我谈话,问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平静的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首先,强扭的瓜不甜,夫妻做到这个份儿上,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何况也留不住;其次,他们俩人已经在一起了(L有妊娠反应),这行为用常人的法律衡量都是犯罪。如果我不签字,他们就没有夫妻的名份,这只会让他们造更大的业。造业要还,还那么大的业,将来怎么办呢?听了我的真实想法,警察的眼里放着光。那一刻,他被大法弟子的无私和为他人着想的善良而感佩。
刚出狱的一段时间,我实在很艰难。一方面要抓紧时间学法(在狱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学法);另一方面,我身无分文,面临生存问题(我被非法判刑后,被非法开除公职,没有经济收入)。在同修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初期月薪一千五百元,大约是我入狱前薪水的三分之一,但算是解决了燃眉之急。
修炼人没有太多的花销,除了我要按时支付给孩子每月五百元的赡养费,最难的是L催要房款,我只能分期还,要靠亲人的资助维持,真的是压力非常大。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有一年半的时间。同修们和我交流,修炼人是要放下利益之心,但绝不能承认邪恶的经济迫害。给L房款本不应该,是对我的再次迫害。渐渐的,我也悟到了,这也是对L的迫害,利用她的执著、无知在造业,害人害己,我不能再承认它了。
我在法上理悟和归正后,事情就出现了转机。
二、善解和救度
孩子从两岁起就一直生活在姥姥家,我和L的赡养费都是给到姥姥手里,每月我五百、L三百。可是L常常不及时给,有时不给。为此,她们娘俩没少发生争执。
一天,姥姥带着孩子来我家哭诉L没给赡养费,说每月要赡养费象乞讨似的,心里太难受了。老人要求全年一次性支付:每年L三千,我五千。看着这一老一小,我心里真不是滋味。我赶紧安慰老人说:“妈,您别着急别上火。L不给我给,一年一万我一次性给您,今后孩子的费用我全出。L的房款我不会再给她了,房子本来就是婚前财产,没她的份儿。离婚时我什么都没要,如今她赡养费都不出,更没有理由给她了。”
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孩子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毕业,费用我一个人全包了;大学四年是在外地念的,每年支出就要几万元。这些年来,我从来没有让孩子姥姥在费用上犯愁。
和孩子相处时,我言传身教,尽量用传统文化和正统观念去影响她;遇事不强求,引导她独立的做出正确选择。孩子也争气,善良懂事,有自己的思想,学业上没让大人们操心;大学毕业就去了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上班。这在道德下滑、疫情频发、经济不景气的当下,也是受益于法轮大法之福啊!
孩子从小在姥姥姥爷家长大,二老对孩子疼爱有加。生活上照顾的细致入微,上学接送风雨无阻,付出很多。对此,我很是感激。这么多年来,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基本上每周我都会去看望孩子姥姥姥爷,多会带上礼品或礼金;逢年过节更是从未落下,时不时带着全家外出聚餐和旅游;家里有大事小情,我都尽心尽力的去做好。
二老身体不好,常年药不离身,特别是孩子姥爷身体不好,因病提前退休,经常住院。姥爷离世前几年,住院很频繁,一年好几次。我知道了,都会去看望、宽慰他;送些钱和他爱吃的东西;姥爷去世的时候,我也象家人一样忙碌奔波。
孩子姥爷去世后,孩子去了外地读书、工作。孩子姥姥一人独居,很孤独。我就每周去探望,陪着她聊聊天,看看电视,让她感到很宽慰。二老在双方亲友和邻里间常夸我的好,并由衷的对我说:“我们没有儿子,今后你就是我们的儿子。”双方亲友见到我也热情招呼,竖起拇指夸我做的好。看的出,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他们见惯了夫妻离异后反目成仇、家族结怨不管孩子的事情。两相对比,让他们从心底发出这样的感佩。
其实,人们说我好和不好我不看重。我想的是众生不了解大法,我在他们面前代表着大法的形像,展现的是大法的美好。让众生看到、感受到法轮大法的美好,才能真正救了众生。
L的妹妹一家三口是先后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的。L妹夫是党员,在国企工作。之前,我多次劝退,他无动于衷。这次没费什么口舌,一劝就爽快的同意三退了。他们孩子在高考前夕被我劝退了,本来学习成绩不很理想,却考的出奇的好,上了一所理想的大学,这都是三退后的福报。
再见到L,我已经没有了怨和恨,只觉的她可悲又可怜。反思自己,我以前做事没有考虑她的感受,对她的关心少,也是促成她所为的因素(当然最根本上是旧势力强加的因素,不被承认)。从修炼的角度讲,我还真得谢谢她,过去的一切苦难让我更加豁达。
和L的丈夫、孩子并坐用餐,言谈中风轻云淡,双方都轻松自在。多年来我一直单身,L还劝我有合适的再找一个。我微微一笑而过,修炼人的内境和追求常人怎么能懂得了呢!
破除经济迫害后,我的收入有了大幅的提升。我有了积蓄也从不乱花一分钱,师父说过大法资源有限,那都是大法的资源啊。生活宽裕了,我在做好人中角色的同时,就有更大的能力和更多的条件兑现来世的誓约,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
一路走来,有看似无法逾越的苦难,更多的是沐浴法光中的幸福,对师尊一路看护我的感恩,无法撼动的对师对法的正信。对我来说,学法是最幸福的事情。越学法,越感动于师恩的洪大;越学法,越知道自己的使命和责任的重大;越学法,越能看清前方的路;越学法,我越有信心,正念越足。
在此,也感谢同修们对我的帮助。在这瞬间即逝的无比珍贵时刻,我愿与同修们一起精進、精進、再精進,与同修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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