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不应该承认邪恶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六日】我想说一个问题:就是否定旧势力安排的问题。旧势力的安排应该是邪恶疯狂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当然还有其它的原因。

下面从我本人所在层次谈谈否定旧势力安排的迫害。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旧势力无论怎么安排,最终反映到我们大法弟子身上,就是如何修心的问题。虽然在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大法弟子经历太多的问题,最后归结到就是修心。

师父说:“我们作为一个真正的炼功人,应该在很高层次上看问题,不能用常人的观点去看问题。”[1]

以前学法时,我学到此处,都没有注意这句话,今天看书我一下就在这话上,看了几遍。我非常的有感触,就是遇到问题时,我们如何的在法上,用在自己理解法的层次的标准衡量一下,用这个标准来看待问题。而且在衡量时,也许你的观点又变了,这就是层次的升华和提高了,而不是用常人的观点去看。就像你是大学生,但是你总是用小学水平衡量问题,那你不就是一个小学生吗?

举个事例:因修炼大法,我被辞退。但是我没有局限在工作的辞退上,我将申诉和控告向各个纪检部门,公检法机关邮寄。邮寄到检察院,检察院不受理案件,写信向他们协商一次不行,控告一次;又协商一次不行,又控告到上级检察院。一个月之后没有消息,又将控告寄到最高检察院。并将控告抄送到本市三县四区检察院。

控告虽然没有被受理,但是控告一次,邪恶将被销毁一次。开始控告时我还有怕心,后来就没有怕心了。为什么没有怕心了呢?我们修炼不断的升华和提高,而改变是什么呢?我们修炼到所在层次的天国世界,而天国世界师尊给净化,天国世界的变异与我们有关系,师尊把不好的东西全部去掉,只留下一点怕心让我们去,我发正念对准这个怕,很快清除掉。整个天国世界师尊给净化完了。

我们写出的书信都是有我们功存在的,写给我们要救度的人。书信邮给他时,就是时机到了,我们的信将他们以前所看到对法轮功的迫害的谎言揭穿,就是将邪恶布下的谎言清除。接到信的人如何选择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师尊同时也看着这个被救度的生命选择。我们的念如果在被迫害中,就是在旧势力安排中;而我们想的是救度众生,是师尊安排的,哪个邪恶也动不了,哪个邪恶也不敢动,并在清除之中,这就是在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了;同时在救度众生中,师尊看着大法弟子提高,这就是在更高层次上看问题了。就是我们的心性不断的在提高,修炼的层次不断的在升华了。

这就是在高层次上看问题了,不是用常人的观点衡量了,这就打破了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那有的同修在讲真相中,被警察绑架,看上去是警察绑架。但是实质上,是你跟警察有缘你得救度他,但是你不是这么衡量,你是用怕来衡量,就得躲起来,不能让警察再找到我,这个怕是什么?不就是常人的东西吗?而在怕的驱动下,躲藏,但是后来又被找到。就是你没有救度这个警察,而又想跑,旧势力怎么衡量你,就是迫害你,把你这个正念迫害出来。这不就是旧势力安排的借口吗?

如果按高层次的标准衡量,警察你不是绑架我吗?我就是给你讲真相,你不听我也给你讲,就是你完成这个跟警察的救度之缘,你在实施。同时你在用正念清除操控警察绑架你的邪恶。同时又是提高了自己的心性,但是你救度警察的誓约在兑现。利用警察绑架你的邪恶将被清除掉,警察要迫害你,邪恶因素没有了,如何迫害?但这真是一个人的正念,和师尊的法在起这个作用。

我经历这样一个事例:妻子当时送孩子去家教,开的车把一个丰田大吉普车刮了一下,这个大吉普车的司机,对妻子不依不饶,最后协商好了修车才罢休。回家后我拿真相手机给这个司机打电话,一次不听;又打一次听了半截又不听了。最后这个司机也没有找妻子修车,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这个事例不是不用我们修刮坏的车了,人都在等着得救。但是听了真相,他如何选择是自己的原因了,而我们救度的誓约在兑现。

而大法弟子在一个地区,如果都能这样正念正行做,你警察动我,能讲真相讲真相,讲不了我就控告你。都这样做,你看看警察还敢不敢绑架你。因为控告一个警察,不是一个部门的控告,而是抄送很多相关的部门,这样不断的扩大大法的真相传播。这个地区的邪恶还会猖狂吗?一个是明白了真相;一个害怕大法弟子控告。别抓了,再抓又控告了。你看看整个地区就会把大法弟子修炼的环境改变的很好了。

我在控告中,回单位找单位领导谈,把辞退全部事实、法律依据全部讲出,我说你们辞退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他们最后也承认这事实。我把单位对我辞退的违法事实,用控告书抄送的形式,抄送到三个县委书记、五个县长,各大局长,各乡镇乡镇长,全部抄送去。让他们知道单位对我辞退的违法性,是不是在消除这些生命背后的邪恶因素呢?在环境好时,机缘成熟时他们会“三退”。这样这个地区的环境,相对来讲不就好了吗?邪恶也疯狂不起来了。

我到相关单位去找他们的领导谈,不是大法弟子怕邪恶,是邪恶害怕大法弟子,这样环境不就好了吗?

师尊对旧势力的安排不承认,我们大法弟子也不承认,邪恶实施的迫害就实施不了了吧!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粗浅见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