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勇、孙玉霞二零一三年七月曾因制作发放神韵光盘,被山东滨州沾化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孙玉霞被非法判缓刑五年。范志勇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出狱后,被单位开除,失去了一切生活经济来源,为了生活和孙玉霞走到一起,开办“小饭桌”维持生计。
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上午,刚过完五一长假,胜利油田河滨分局的国保大队长王晓龙就迫不及待地带着下属河城派出所警察,到河口区河阳小区范志勇家里抄家,抢劫走范志勇和孙玉霞(夫妻)办“小饭桌”的设备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两个、移动硬盘两个、打印机一台、智能手机两只、老年手机一只;随后非法给范志勇戴上手铐,把他们绑架到护矿队做了生物采集,并关到审讯室分开审讯,把他们都铐在铁椅子上,逼迫他们承认在“小饭桌”辅导孩子作业的时候,给孩子看法轮功的书籍,传播法轮功的内容。
其实他们教的只是一二年级很小的孩子,懵懵懂懂,什么也不知道,他们只是在教孩子做一个好人,不要撒谎、不要偷盗、不要打人、骂人、说脏话,做真诚、善良、忍让的好孩子。每一个孩子无论在品德上还是学习上,都有很大的进步,甚至被学校老师不让别的孩子跟他玩的一个学生,都得到了学校颁发的学习进步奖。孩子品德和学习的提高进步得到了学校老师、家长的认可,才放心的把孩子交到“小饭桌”,家长都说交到这里放心。
在审讯过程中,刑警不断地恐吓,逼迫他们认罪,威胁说不认罪照样判刑并加重刑罚,认罪就减轻刑罚,并非法诱供,逼迫他们按他们的意思去陈诉供词。非法审讯一直持续到晚上。晚上非法把他们夫妇关押在候审室,并用手铐把一只手铐在连椅子上,关押了一整夜,第二天上午继续非法审讯。
第二天上午,王晓龙给范志勇的儿子范子越打电话,让他给范志勇交两万元钱,给孙玉霞交一万元钱,给两个人办“取保候审”。
出来后,范志勇以送外卖为生,孙玉霞以打工为生。后国保大队又不断收集所谓的“罪证”,并不断打电话叫范志勇去签字和按手印,逼迫他们认罪。
九月二十三日,国保大队把构陷他们的所谓“材料”递交到河口区检察院,河口区检察院转到了东营区检察院。九月二十八日,东营区检察院给范志勇和孙玉霞打电话,说案卷已移交到那里,并很快审理,让他们去检察院拿告知书并第一次“提审”。
河滨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晓龙自上任以来,对打压法轮功“尽心尽力”。在“敲门行动”和“清零行动”中,对在册的法轮功学员一个不落的要求签字,甚至还追到陕西去找一个老年女学员签保证书,给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带来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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