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襄都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法律是平等的,人人要遵从。法庭本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地方;而法官,是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是执行人间法律的公平正义,神圣而重要。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在中共邪党的淫威与利欲驱使下,法官撇弃了抑恶扬善、公平正义的庭审法则,公然践踏法律、滥用职权,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的邪恶政策,助纣为虐,沦为中共迫害善良民众的工具,枉判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陷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于冤狱。

近几年来,邢台市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安排在邢台桥东区法院。桥东区法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重判。桥东区法院刑庭庭长马军骁主管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从不讲法律,百般阻挠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并且还对将要开庭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威胁说:“你们法轮功再给我寄材料、打电话,我就重判。”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零二年来,由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原桥东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的如下:

一、冤判、重判高振庄等六名法轮功学员九至十六年

1、高振庄,男,一九五零年二月十日出生,住桥东区小东街三十六号。因从明慧网下载真相资料,参加法轮功心得交流会。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被绑架关押于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高振庄被非法重判十六年,剥夺权利五年。

2、吴增瑞,男,一九七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原邢台市农业局职工,因进京护法被拘留被单位辞退,参与法轮功心得交流会,下载大法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被绑架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吴增瑞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剥夺权利五年。

3、孙树强,男,一九七一年八月九日出生,是南宫市王道寨乡孙河沟村农民,因参与法轮功心得交流会,发放讲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到邢台市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孙树强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剥夺权利五年。

4、杜建红,女,一九六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出生,邢台市棉纺厂职工,因上网下载法轮功真相资料等。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杜建红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剥夺权利三年

5、孙俊修,男,一九五零年十月四日出生,邢台市运输公司职工。因复印大法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被绑架关押第二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孙俊修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剥夺权利二年。

6、陈振全,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日出生,邢台任县辛店镇桥西村农民。因参与法轮功心得交流会,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被任县邪恶绑架于任县看守所,七月三十日被逮捕。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一日下午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

◎陈振全被非法判刑九年,剥夺权利一年。

二、徐俊山被冤判、重判十五年 在恐吓中含冤离世

徐俊山,一九四四年三月一日出生,邢台市车辆厂退休工人,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法轮大法说公道话,邢台市公安局的恶警多次到徐俊山家中非法抄家、搜查、绑架家人、敲诈钱财,酷刑折磨。徐俊山根本无法正常生活,只得流离在外。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徐俊山刚刚回到家中,就被邢台恶警绑架,在恶警施暴时,徐俊山的头被他们猛一压,碰在床上,门牙当时碰掉四颗,满口鲜血。后又被弄到邢台市矿务局招待所法轮功的“专案组”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徐俊山被邢台市桥东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十大队迫害。二零零八年九月,徐俊山被监狱迫害得奄奄一息时,勒索子女两千元作为“押金”,然后,把生命垂危的徐俊山推给家属,匆忙跑走。徐俊山回家后,通过学习法轮功书籍和炼法轮功,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监狱知道后,不是来人,就是打电话骚扰,每逢节假日,骚扰得更厉害。动不动恐吓要将徐俊山带回监狱,徐俊山一家人生活在恐惧之中,徐俊山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致使身体每况愈下,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七十岁的徐俊山在长期恐吓中含冤离世。

三、枉判王金山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三至八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十一时,邢台桥东公安国保大队长吴书起一行人,对邢台市长征厂家属院的冯朝与她的母亲的住所进行了非法抄家。因没抓到冯朝,恶警们气急败坏,绑架了冯朝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中午又绑架了来看望母亲的弟弟;下午绑架了她的丈夫等,同时遭绑架的还有到冯朝母亲那里学法的同修,共有二十多人。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对这次绑架中的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诬判、重判四至八年、三名被非法劳教。分别是:

◎法轮功学员钱晚云,女,一九六一年十月出生,经营门诊。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八年。

◎法轮功学员王金山,男,一九五六年五月出生,在邢台市电缆厂工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重判八年。

◎法轮功学员张志红,女,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在银行工作。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法轮功学员武三百,男,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邢台市邢台县南石门镇大石头庄村农民。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被中共恶党劳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田淑珍(冯朝母亲),一九三七年七月出生,家住邢台市长征厂医院二楼。其女儿冯朝有家不能回,流离失所,不知去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田淑珍被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法轮功学员郝布申,男,一九五一年十月出生,家住邢台市长征厂家属院,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处监外执行三年。

◎法轮功学员尹顺峰,男,一九三三年四月出生,邢台市红星汽车厂退休干部。二零零零年一月因依法上访,被中共恶党劳教三年。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中旬,被邢台桥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四、枉判郝香堂五年

郝香堂,男,邢台沙河市西葛泉人,原沙河市棉纺厂技术员。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四日,郝香堂乘坐邢台到沙河的101到终点站时,被两个便衣警察绑架到邢台市高开区公安分局,并协同派出所非法查抄了郝香堂的住处。在此期间,对郝香堂酷刑折磨、刑讯逼供三十八天。八月二十日,郝香堂又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邢台市桥东区法院对郝香堂非法庭审,法官是马军骁。六月三十日上午,桥东区法院对郝香堂二次庭审。七月十八日对郝香堂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五、枉判张孟杰五年,被中级法院改为三年

张孟杰,男,一九五四年生,原在邢台市桥东区政府工作。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张孟杰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去看望身体欠佳的老人。在回去的路上,被邢台市桥东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吴书起、警察张宏康等人跟踪拦截绑架。整个过程参与绑架的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当天张孟杰家被非法查抄。张孟杰被非法拘禁在邢台市洗脑班四十三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十点,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又对张孟杰非法刑事拘留,被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张孟杰被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罚款两万元。张孟杰及家属上诉邢台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邢台市中级法院推翻一审判决。由非法判刑五年改判为三年,罚款两万元。

六、枉判退休编辑陈星伯三年

陈星伯,男,一九五三年生,退休前曾任邢台广播电台主任编辑、专题部副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七点,陈星伯下楼出去买菜,在自家楼下被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宋嘉熙等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当晚陈星伯被劫持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陈星伯被邢台市桥西区公安国保构陷到邢台市桥东区检察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开庭,九月十日,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对陈星伯非法判刑三年。

七、枉判王三妮、刘喜珍、刘广宇八个月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邢台县法轮功学员,王三妮、刘喜珍、刘广宇在邢台县皇寺镇袁家庄村东挂真相条幅,被邢台县公安国保绑架。

次日,其三人被邢台县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三人被邢台县公安局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二日,王三妮等三人被构陷到桥东区法院。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三点,王三妮、刘喜珍、刘广宇三人在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被非法开庭。五月十二日,三人均被非法判刑八个月,被勒索罚金二千元。因为非法关押八个月期限已到,当天,三人回家。

八、枉判郑花珍八个月

邢台市桥西区元庄法轮功学员郑花珍,女,六十四岁。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早六点三十分,四个警察闯入她的家中,把郑花珍绑架到邢台市冶金北路派出所,同时被搜家,当晚,郑花珍被非法关押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七日,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非法开庭,郑花珍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九、枉判杨艳秋一年缓刑一年

杨艳秋,女,五十多岁,二零二零年二月四日晚上九点,在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与冶金路交叉路口附近张贴“诚念法轮大法好,瘟疫消”的救人不干胶时,当场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到信都区达活泉派出所,次日下午非法搜查了杨艳秋的家,抢走了她的私人物品。同日,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分局做出对杨艳秋非法行政处罚十五日的决定。因疫情期间,杨艳秋被在家监视居住。十五日到期后,继续迫害杨艳秋,又转为“取保候审”。

事情已过去一年零七个多月,杨艳秋在九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在邢台市襄都区法院又被非法开庭。杨艳秋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勒索罚金两千元。

十、枉判胡辉两年

胡辉,女,五十四岁,家住邢台市信都区长征二分厂家属院。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胡辉到襄都区一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转法轮》,被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跟踪到该法轮功学员家,将胡辉和一起学法的其他四人绑架。国保警察随即抢夺了胡辉随身带的家门钥匙,在胡辉家没有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胡辉被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构陷到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胡辉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庭审,九月十日胡辉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枉判两年、勒索罚金三千元。

十一、枉判郭进照、付丽红(郭进照被判一年,缓刑一年,付丽红被判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国保从家里绑架法轮功学员郭进照(男,七十岁左右)、付丽红(女,五十多岁),并非法抄家。郭进照和付丽红被关押在邢台市“关爱之家”(洗脑班)。之后付丽红和郭进照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将郭进照、付丽红的案件起诉到邢台市襄都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上午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庭审,郭进照被判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付丽红被判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千元。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做好人,提升人的道德品质、思想境界,在挽救人类败坏了的道德。法轮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福益家庭和社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书籍被译成四十种文字,在全球出版发行。

所有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而法院法官千篇一律地使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哪一条的实施,并造成了什么严重后果。但法官从来都不证明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被当事人破坏了。法律惩处行为,思想信仰构不成犯罪。

而且《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公通字【2000】39号)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署50号令》解禁了一九九九年当时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的两个禁令,证明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所以法轮功学员拥有的大法书籍和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上天在记录着一切,上天也在衡量着一切,作恶者终究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二零二一年初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教育整顿,“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现在政法系统大整肃在持续升级。全国政法系统官员纷纷落马。原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张宗保,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任职期间,为了名利极力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先后对高振庄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判重刑,还对在本院工作的两名法轮功学员李自昌、武玉焕,无任何理由强制调出法院。二零零七年,张宗保因高额贪污、受贿,被立案逮捕,二零零八年九月,被以受贿罪判处五年徒刑,进了监狱。原邢台市桥东区法院院长姚振忠,因经济问题在二零二一年被查。

奉劝邢台市襄都区法院至今还在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法官们,赶快清醒,悬崖勒马,为自己与家人留一条后路。不要再参与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了,前车之鉴已有,不要再知法犯法,善恶有报的天理正在兑现,是该清醒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