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中实修 在大法中升华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我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了,一直修的磕磕绊绊。多年以来,横在我面前的障碍是丈夫经常用微信聊天。每次我发现后,都大吵大闹。过后又很后悔,就这样反反复复。

我对丈夫的这种做法很不理解,认为人要有人的标准,人的行为规范。夫妻俩人要互相忠诚,这才是一个家庭的前提。每次争吵后,我也都向内找,然后把心放下,但总感觉修的很表面。对丈夫的执著,也许就是我根本的执著。过关中,我没有正念,总是过的拖泥带水的。

最近一次,我又发现他聊天。问他,他这次更有理了,说我:“你每天从早到晚都忙你的事,家里的事也不用心,也不和我沟通,你倒是过的很充实。我只是偶尔聊聊天,就不行了?我所有的钱、工资都给你,人家谁愿意和我有这样的外遇?”我听后,觉的他不但不知悔改,还冠冕堂皇了。

一气之下,我把他的手机放到了水盆里。可是两个小时过去了,手机还完好无损,我是实在没招了。我清醒以后,理智的想这件事:“这样不行啊!我是一个修炼人,到底是什么问题?为什么我总是过不去?假如是别人,我会这样吗?”我慢慢体会自己的感受,感到有一种不舍、难割的心,以及多年来对他的怨和恨,还有面对无法控制局面的无奈和不安。

这时,我的大脑突然警觉了:“这些念头是我吗?这些念头、这些物质生命都不是我,是‘假我’。我不能受它控制,它不能存在。”我立即发正念清除,用一双无敌的大手把这些败物化成了水。发完正念后,我感觉身体轻松了一些。接着,我又找到了自己的依赖心、色欲心、争斗心、执于自我、虚荣要面子、怕心等。

我总是用常人的观念去看问题、去要求丈夫,而不是用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就是没有跳出常人的观念。师父说:“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1]我就不断的学法,加强正念。

在一次发正念时,一个念头打入脑中:这是依赖心,对丈夫的依赖。我想,我将成就为一个世界的王或一个世界的主,怎么能依赖一个常人呢?我对丈夫执著的心不去,使他一直扮演着反面的角色,一直在刺激我。我悟到,这是师父利用丈夫一直在锤炼我,成就我。我在心里不住的对师父说:“谢谢师父!谢谢师父!”

师父说:“碰到了矛盾,不管怨谁,先找自己。作为一个修炼者,你要不能养成这样一个习惯,你要不能够和人反过来看问题,你就永远在人中,最起码没做好的那一步你在人中。”[2]我有了很强烈的愿望:我不要在人中,我要和人反过来看问题。我就背这句法,一遍接一遍的背,越背越想背,不管在家还是出门,有空就背这句法。

两天后,早晨打坐时,师父的一句法“有问题向内找”[3]打入了我的脑中,我感觉身体瞬间轻松了,我明白了向内找的深层涵义。我不看对方哪里错了,只看自己,只找自己哪里有不足,真正的改变自己,实修自己,做一个达到新宇宙标准的生命。

师父说:“我来到常人社会这里,就象住店一样,小住几日,匆匆就走了。有些人就是留恋这地方,把自己的家给忘了。”[4]既然是住店,为什么对客人那么留恋?修炼就是一个不断走出人、决裂人的过程。想到这里,我已经泪流满面,不住的对师父说:“师父,弟子错了。师父,对不起,弟子错了。”

再想想我丈夫,这些年他也承受了很多。就在前段时间所谓的“清零”行动中,政法委人员给丈夫打电话,要求丈夫让我填写“三不”内容,被丈夫回绝了。他能有正念,支持我修炼,我就应该知足了。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出现的,如果我没有那颗心,也就没有去那颗心的事了。

有一次晚上打坐时,脑中打过来一念:修炼人要爱自己的敌人。一个神、一个佛怎么会把常人作为自己的敌人?就这样一想,我感觉自己的身心一下干净了,内心无怨无恨、慈悲祥和,也没有了常人的思想,也不進入常人的思维,也没有了对丈夫的怨和恨,对所有人都没有了怨恨,还对他们满怀感激,太美妙了。修炼人去掉人的观念,用正念看问题,才能发挥出超常的能力,才能更好的救度众生。

我一直不敢面对陌生人讲真相,张不开口,因为自己虚荣,要面子,怕被别人拒绝,其实是自己心里没底气。前段时间,明慧网上这方面的交流文章很好、很及时。通过阅读学习,知道了大法弟子的修炼是合法的。是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检法人员在违法犯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怎样面对警察的骚扰,我还整理出来从哪几个方面讲真相,心里明了了,底气也足了。

有一天,单位负责人给我打电话,还是邪恶的“清零”骚扰。这次,我心态很平和,坦然的给他讲真相。从整理出来的几个方面给他讲,他都听進去了。讲完后,我感觉自己很高大、很有威力。

从那以后,我试着走出去面对面讲真相,也不多想什么。给商店里买东西的人讲真相,居然都讲退了。我心里很坦然,没有怕。我终于迈出了这一步,我要好好抓紧时间去救人。

今后,在修炼的有限时间里,我要勇猛精進,多救人,跟师父回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扰〉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九年纽约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致大法山东辅导站〉
[4]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