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锦辉,47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宁家结庄村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修心向善,传播真相,三年多来,多次遭中共当局绑架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许,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的几个协警因办社保卡,到孙锦辉的“鑫城摄影”店里照相,发现吧台上有一本真相台历,其中一人掏出手机拍照,并把台历抢走。下午两点多,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带着警号为065035、065027、065886的三个警察,到孙锦辉店里非法抢走了一些真相护身符、真相资料和她经营用的四台打印机、照相机、两部手机和一台电脑主机;然后强行带她去医院查体。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他们勾结所医,硬把她送进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家人被勒索5000元,把她“取保候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份,构陷孙锦辉的案卷转到了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由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和高伟负责;五月底,他们把构陷材料送至肥城市检察院,欲对她加重迫害。同年六月十七日,孙锦辉被迫离家出走。
孙锦辉二零二一年初回家过年,二月九日(中国黄历年腊月二十八)晚上八点多,王宪胜带领十几个人,把她反铐着双手强行绑架,劫持到高新区龙泉派出所。在封闭室里,他们强行把孙锦辉衣服上的扣子、拉链全部剪掉。因她抵制非法搜身,王宪胜抓住她被反铐的手,一下子把她甩到封闭室的木床上,她当时就被摔昏过去几分钟,鼻梁被磕破一块皮。第二天,把她强行往新泰市看守所里送。终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只好给了她一纸“因身体原因居家监视”的处罚书。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七点,王宪胜等闯进孙锦辉家中,把她强行劫持到肥城市法院非法庭审。当时孙锦辉既没有接到传票,也没有吃早饭,被他们强行带上警车。在法庭上,孙锦辉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最后,审判长问她: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孙锦辉说:作为一个法轮功弟子,是修佛修道之人,知道人不止是一生一世,是不执于人世间的得失的,我不在乎你们对我怎么宣判,可是对你来说,这一事很重要,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就是在为你们自己选择未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永恒的天理。我不愿看到你们没了未来,希望你们能够幸福平安,但也只有在法轮功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实现。
九月二十四日,孙锦辉接到肥城市法院九月二十二日发出的非法判决书,她被诬判两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孙锦辉不承认这无端的迫害,已着手向泰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关于孙锦辉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山东泰安市孙锦辉当庭读完无罪辩护词》《流亡两年多 山东泰安孙锦辉回家过年遭绑架》等。
迫害有关人员信息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苗笋
泰安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
地址:泰安市高新区南天门大街777号
电话:0538-8937110、0538-8935761
龙泉派出所所长李雪锋
龙泉派出所副所长史宏桥、赵保胜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 0538-8938731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大队长朱玉虎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宪胜(警号065327) 15288900168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高伟
泰安市高新区治安大队队员严明 13793809359
泰安市岱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闫希勇:警号065255
肥城市检察院检察官郑秀娟、陈秀荣
本次非法开庭审判长 肥城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叶淑盈 0538-3567173 0538-3567050
本次非法开庭陪审员 武霞
本次非法开庭书记员 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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