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马凤琼女士,为了百姓受益于法轮大法,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上午十点左右,在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市场内,免费赠送真相护身符,遭一男子恶意举报,松桠镇派出所五个警察赶到。这五个警察,后来经马凤琼女士询问,分别是刘飞 (或刘辉)、赵姓、陈姓、康姓,还有一个不肯报告姓名。
这一伙五个警察赶到后,叫马凤琼跟他们到派出所去,马凤琼女士说:“不去,我没干坏事。”
警察看马凤琼不跟他们走,一个警察转到马凤琼背后,一巴掌打在马凤琼身上,将她打倒,把她脸朝下按在地上,并强行戴上手铐。该警察全身跪压在马凤琼的身上,一只手死死卡住马凤琼的脖子,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撬马凤琼的嘴。
马凤琼不配合,其他警察找来一根铁棍,强行撬开了马凤琼的嘴,导致马凤琼的门牙被撬松,似要掉落,马凤琼的口腔受伤,舌头受伤而变黑。然后,其他警察把马凤琼从地下拽起,一边一人架起,摔入警车内,拉到松桠镇派出所。
在松桠镇派出所,警察问马凤琼名字,是不是来讲法轮功真相了?马凤琼不配合,不回答。马凤琼给他们讲大法好的真相劝善,这些警察不听,其中有一个还恶毒地谩骂。其中叫刘飞的警察表现最恶。
当时,那些警察见马凤琼伤势严重,将她强送医院体检。体检时,还给马凤琼抽血化验,并强行给马凤琼打了一针,不告诉她药名是什么。
后来,马凤琼被迫承认了自己的名字。警察本想加重迫害马凤琼,但一看到她年纪太大,又伤重,以搜查到马凤琼的包内有给警察的劝善信等两份传单为由,对马凤琼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勒索罚款1000元,叫马凤琼的儿子将她接回家。
马凤琼对非法刑事拘留和罚款不认可、不签字。离开时,她向那些警察要被他们搜去的家门钥匙,警察不归还,撒谎说掉了。马凤琼严肃地要求他们赔偿给她身体造成的严重伤害。
马凤琼回家后,经身体检查,发现警察把马凤琼打倒后,使马凤琼颈项左右两边有伤口,各有近一寸长的伤口,四条,下门牙被打歪斜,出血、红肿,舌头全成紫黑色,嘴皮红肿,脸的两边肿起大包,双手掌肿痛、发乌,双手臂受伤、肿痛,腿膝盖下边一大块破皮、渗血,双脚背肿的很高、乌紫,脚趾肿大、紫黑……
七天后,至发稿时,这些伤还严重存在。七天里,马凤琼不能吃饭,口腔痛,一说话,舌头、口腔、到耳根都痛。两个手臂青黑,只能难受的喝点水或流质。
五个参与迫害马凤琼的警察中,经马凤琼询问,一个叫刘飞(或刘辉),另三个报了姓,分别是赵姓、陈姓和康,另有一个不肯报姓名。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绵阳市游仙区松垭镇派出所电话:0816-26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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