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一天之内,丽江市中级法院就有两人被宣布调查:丽江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柳跃祥、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刘文志。在柳跃祥、刘文志被调查之前,二零二零年四月,丽江市中级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杨廷江被“双开”并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法院下辖古城区法院、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法院、永胜县法院、华坪县法院、宁蒗彝族自治县法院。丽江市中级法院三个院长前后落马,均与他们在职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有关。
以下是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实例:
一、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一名在监狱被迫害致离世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丽江市玉龙县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廖建甫(六十五岁,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付文德(七十岁,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宋南瑜(七十岁,四川省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周富明(六十多岁,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法轮功学员)四人开庭。法院罔顾事实与法律,最终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并勒索罚金:廖建甫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三千元;宋南瑜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三千元;周富明非法判刑两年,被勒索罚金二千元;付文德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四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均上诉至丽江市中级法院。但丽江市中院二审中,同样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非法维持玉龙县法院的原判。
丽江市中院和玉龙县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公然违反《宪法》和法律,滥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不惜制造冤假错案,制造悲剧,给四个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及众多亲友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身心伤害。尤其是周富明的妻子,是一个常年卧床不起的病人。宋南瑜的老伴也是一个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面对亲人的冤屈而无处申冤,只得以泪洗面。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廖建甫、付文德、周富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宋南瑜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廖建甫的家属因为廖建甫的健康原因,要求保外就医,但未收到任何回复。廖健甫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遭受迫害,家属曾两次探视,得知他血压高到240,又出现了脑梗,生命垂危。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但监狱拒绝放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晚上九点,在云南第一监狱第十一分区,65岁的廖健甫被迫害致死。
二、四川省法轮功学员游全明、肖丹凤夫妇被非法判刑
游全明、肖丹凤夫妇是四川省彭州市利安乡三合村法轮功学员,因多次被中共邪党残酷迫害,生意没法做,女儿又在上学,夫妇俩开始到丽江市打工。二零零七年十月,彭州市几个人伙同三合村书记到丽江市将游全明、肖丹凤夫妇确认后,由丽江警察实施绑架、非法抄家。
游全明、肖丹凤夫妇被非法关押接近一年后,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游全明、肖丹凤被丽江市古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五年,后被分别劫往云南省第一监狱、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三、四川省法轮功学员肖丹凤、游全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四川省彭州市法轮功学员游全芳(游全明的妹妹)与二嫂肖丹凤在丽江市被丽江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后,被丽江市西安国保大队非法拘留,后被构陷到丽江市古城区法院。
丽江市古城区法院曾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两次对游全芳、肖丹凤非法庭审,肖丹凤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游全芳被非法判刑一年。
四、河北法轮功学员位艳艳被非法判刑三年
位艳艳,七十岁,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位艳艳在丽江市被绑架,后被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5000元。位艳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丽江市中级法院。然而丽江市中院仍无视事实与法律,非法维持了一审的原判。二零一九年一月,位艳艳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