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原公安局副局长杨大林落马被查

更新: 2021年07月27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据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四川消息,凉山州公安局锦屏分局中共党支部书记、局长杨大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查。

杨大林,男,彝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四川美姑人。一九八零年八月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三月加入中共邪党。杨大林曾历任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德昌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在任期内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毋庸置疑,杨大林的处境是众多迫害法轮功人员的缩影,落马是天惩报应的开始。

以下是杨大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简述。

一、一九九八年六月到二零零七年二月,杨大林任西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

在此期间,据明慧网不完全报道统计,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致死、非法判刑、劳教、强制绑架到洗脑班。

非法判刑:胡汉彝(非法庭审)、魏仪(三年)、高德玉(三年,监外执行);
非法劳教:至少四十人次,仅二零零一年一年内,就非法劳教(十七人次):
段晓静(一年)、王德香(一年)、苏育福(一年)、李秀英(一年)、毛开明(一年)、伍文秀(一年半)、胡汉彝(三年)、岑梅(一年半)、廖安才(两年)、林顺华(一年)、张永会(一年半)、袁大群(一年)、秦素华(一年)、何先群(一年)、陈先静(一年)、李相碧(一年)、何海燕(一年半)
强制绑架到洗脑班(五十六人次):杨晓玲、苏育福、陈世荣、张永会、伍文秀等绑架:至少二百二十六人次。

部份迫害案例:

1、王尚敏,女,六十多岁,西昌市中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因在高枧乡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后,被西昌市国安大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五月,王尚敏被西昌市法制科、凉山州“610”系统非法劳教一年半,并送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省女子劳教所迫害。王尚敏的单位受到株连迫害,全单位职工奖金被扣。在“610”、家人和单位的压力下,王尚敏被迫放弃修炼。据悉,几年后含冤离世。

2、赖玉文:女,六十多岁,原住西昌市布拖干休所。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汤琼同吴世莲在赖玉文家,被国安大队刘国强,郭健等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凉山州“610”系统(国安大队,公安局法制科,凉山州劳教委,州法制处等部门)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赖玉文,吴世莲,汤琼非法劳教一年半。

赖玉文在资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被强迫吃不明药物,强制放弃了信仰,从劳教所回来后,家人在市“610”的恐吓下,不敢支持她炼功学法,赖玉文在各种压力下目前精神经常恍惚。

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下午,西昌法轮功学员毛开明、汤琼到西昌市大兴乡村民李秀英(法轮功学员)家玩,西昌市国安大队伙同西昌市大兴派出所人员非法撬门闯入李秀英家,将毛开明,汤琼一同绑架。毛开明和汤琼被西昌市公安局非法劳教,绑架到资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女子劳教所七中队恶警张晓芳对毛开明等戴手铐长达几个月。恶警张晓芳强制她们每天从早上六点起床后,一直要劳动(勾花,选猪毛)到深夜三点钟左右才准睡觉,每天劳动达二十个小时左右,甚至还经常昼夜不准法轮功学员休息。

4、魏仪,男、六十多岁,家住四川省西昌市河东街,二零零四年二月三日,被西昌市国安大队罗毅等人抄家至下午六时左右,并被绑架关押。长期超期羁押七个多月。二零零四年九月被西昌市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西昌市法院秘密宣判后,过了起诉期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才由国安大队等人口头通知家属。魏仪的亲属依法申诉,州中级法院竟拒收申诉书,说是上级有命令,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二零零五年一月,魏仪被市国安大队秘密送到德阳监狱迫害。

二、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杨大林任德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此期间,德昌法轮功学员受到严重迫害,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两名因迫害致死。杨大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案例叙述: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凉山州德昌县法轮功学员何朝芬(西昌市长安机械厂子弟校退休教师)、周联美因在德昌县六所乡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警察把两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戴上手铐,绑架到六所派出所,然后被德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到德昌县看守所,女警察强迫她们脱光衣服非法搜身(这是对人的人身侮辱)。

何朝芬的家被非法抄了两次,抢走了所有的和大法有关的物品,给她的家人带来沉重的打击和伤害。随后法轮功学员周联科(大约六十多岁)也被德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到德昌看守所。

何朝芬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周联科被非法判刑一年,周联美(三年,监外执行)

周联科从德昌看守所刑满回家后,家庭一直笼罩在被迫害的阴影中,让原本开朗的周联科郁郁寡欢,一年在看守所的封闭生活,也使周联科的身体受到严重摧残,一直没有恢复到被非法判刑前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不久含冤去世。

何朝芬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六监区二分队迫害,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她在诉江状中的部份自述:

“在监狱里,首先就是要转化,往哪里转化?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社会上最好的人,对家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江泽民指使下面的人用金钱诱惑下面的人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压力。不转化就关小间,戴手铐,不准跟别人接触。被逼无奈,实在承受不住那些非人的压力就不得不所谓的“转化”。“转化”之后精神上还是要受折磨,天天学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揭批书”,还有看“天安门自焚”假案的电视。在那里我的精神和肉体都受到沉重的迫害。到期满出狱那一天还被强迫要脱光衣服检查,再次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

何朝芬出狱后,身体长期处于病中,并受到长期的监视,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二岁。

奉劝参与在这场迫害的所有人员:

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起,三十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开始将最新整理出的一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恶人名单,陆续送交各国政府,要求对这些迫害人权者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

中共无神论不让人相信善恶有报,不让人敬天信神,更不尊重生命,使社会道德沦丧,一意孤行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广大善良民众,使天怒人怨,必遭天谴。法轮功学员和家人是受害者,那些强迫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等相关人员也都是受害者,可是老天是以人的行为来判断的,只要配合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这笔账是要算在每个环节上的具体的参与者身上的,正义可能会迟到,却从来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