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审中堂堂正正讲真相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身为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是我们的使命,要对众生负责,我每天忙着讲真相、救人。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在集市上发大法真相挂件,被警察非法抓捕,紧接着被非法抄家,警察抄出五本大法书和四十元真相币。我有点紧张了,心里忙喊:“师父,快别叫他们翻了,还有好多要发的资料呢。”就在我心急的时候,他们就真的住手了。

他们从派出所把我送到公安局,又到法院,再到检察院,审了我三天,问我挂件是谁给的,我就是不说,最后把我往看守所送,看守所因我的身体状况拒收,他们要我交二千七百元钱,我没有钱,我是农村人,他们没有办法,把我放了,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法院通知我五月八日开庭,上午八点三十分。真巧,五月八日是我的生日,我把开庭的事告诉了远隔千里的女儿,孩子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不去,咱没做坏事,要有刚,顶住,不能被他们吓倒。你都七十六岁了,你怕死吗?”我说:“孩子,你放心,我已放下生死,无执着,放下执着无生死,大法弟子是唱主角的,有师在,有法在,正念正行,我要救他们,讲清真相。”我决心已下。

五月八日早晨,还没等我吃早饭,昌邑区法院警车把我拉到法院。一路上,我心里发着正念,并向他们讲法轮功是佛家上乘性命双修功法,是修心向善的,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

审我时,他们问我;有低保吗?我说;有,先前给五十元,现在给一百元,我儿子有病,无钱医治,把我仅有的五百元钱也拿去看病,花光了。最后,儿子走投无路,自己上吊死了,他才三十三岁。

庭审开始,他们问我姓名、住址、年龄、出生年月日,我都一一做了回答。紧接着,我说:“我今天是带着大法弟子的使命和你们结缘,你们坐在这里的每一位,千万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江泽民那伙人说的全是陷害大法的,他们用谎言迷惑众生……”

这时,公诉人念法律条文,说法轮功是某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说我发的东西是违法的。我直接辩护:“不是你说的那样,也不是电视说的那样,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末法时期来救众生的。”

接着,公诉人问我;“你认罪不?”我说:“我不认罪,我没犯法,我是在讲大法真相,是在救人,开天辟地,杀人放火有罪,我发真相资料是救人,是最神圣的,是为别人好,我何罪之有?”

法院给我安排的辩护律师说:搜到的个人物品没有罪,发放的东西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扰乱社会环境,所以不构成犯罪。

他们让我签字,我说不签,这对你们不好,我要为你们着想,将来你们是要负责任的。经过一场正邪较量,当场让我回家。

警察拉我往出走时,我高喊;“千万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保命啊,选择美好的未来吧。”我的喊声在庭内回荡,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感恩师尊的慈悲加持。

大法弟子只有坚信大法,才无所不能,记住师父的话:“法能破一切执著,法能破一切邪恶,法能破除一切谎言,法能坚定正念。”[1]只有学好法,才能坚定正念,智慧法中生,大法弟子必须走正大法路,才能战胜邪恶,救度众生。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排除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