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着清,女,48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被铁西国保、铁西区霁虹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里,已逾十天。她82岁的婆婆寝食难安、心急如焚,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致信沈阳霁虹派出所警察,盼望公检法人员能彰显正义,早日让好媳妇李着清回家。
一、婆婆:“李着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儿媳!”
自古以来,婆媳问题常是家庭不睦的原因之一,然而是怎样的媳妇,让年迈的婆婆愿意为她奔走?
原来,李着清嫁到夫家来,已有二十五年了。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丈夫突发脑出血,住院五个多月,多次病危,现半身不遂。婆婆写道:“她为人品行端正,善良无私、乐于助人、尊老爱幼……特别是在丈夫患病后,李着清用她弱小的身躯无微不至的护理照顾、不离不弃,家里家外全是她一人打理。无论付出再多,她都毫无怨言,无论承受多大的打击、面对多大的困难,她都从不叫一声苦;她总是一个人默默的扛着、坚持着。”
无怪乎婆婆会说:“我无法相信,更无法理解,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被抓走就抓走了呢?她一个良家妇女,而且是名副其实的贤妻良母,能触犯到什么法律?被当作‘犯罪嫌疑人’对待呀?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李着清夫家整个大家庭的人都知道,李着清之所以现在这么好,是因为她有信仰,她在按照她信仰的真、善、忍标准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当初,李着清嫁到夫家时,在婆婆眼里,她就是个吃粮不管穿的人,家里大事小情都是婆婆和儿子决定,她从不过问,也不操心。
自从信仰了法轮功后,李着清整个人都变了,变的有责任,有担当,任劳任怨,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在历经多次家庭魔难中,她不但没有倒下,反而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乐观。婆婆说:“我相信,这是她从信仰中得到的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使她能够坦然面对困境、积极对待生活。她良好的心态与言行感染并温暖着我们家庭中每一个成员,使我们这个看似灾难重重的家庭,竟时时充满着生机与希望!这是多么让人欣慰的事啊!”
婆婆表示,“李着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儿媳!”
二、这场残酷迫害打碎千万个幸福的家庭
也因此,老人家无法相信,“这样一个在生活中处处实践着真、善、忍的好人怎么就被当成了罪犯,说抓走就抓走了呢?”老人誓言:“我虽然没有儿媳那种精神信仰,但82岁的我,活到这个年纪,我始终相信善恶有报,我相信,儿媳不会做出任何触犯法律或者违背良知的事情,她不是那种人。如果真是因为她的信仰、她坚持要做一个好人,就被关押,我这个当婆婆的和我们整个家庭成员绝不会袖手旁观,定要为她讨个说法!”
婆婆在信中还提及,亲家公(李着清的父亲)现已82岁,身体状况极差,自己不能做饭,走路都非常困难,平日里,都是李着清照顾他的生活。听闻此事后,他悲愤交加,本来就少言寡语的人现在更是极度忧郁,这种源自内心的苦楚与牵挂,是老年人最大的关难;着急加上火,过不去这个坎,就要把命搭上了……
婆婆表示,自己虽然比亲家公身体强一点,“但面对生活不能自理、体重二百多斤、每天坐轮椅的儿子,面对没有儿媳的困苦与艰难,表面坚强的我,其实心早都碎了……但我却不能在儿子面前倒下去,可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挺到哪一天……”
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绝对不是针对法轮功修炼者本身的迫害,这场迫害是残酷的打碎着千千万个幸福的家庭。
李着清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父母都是退休教师,姐姐美丽善良,哥哥正直无私。母亲曾身患多种疾病、爱发脾气,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净化,脱胎换骨。全家人见证了法轮大法的超常与美好,相继走入修炼,每个人都身心受益。可是幸福的日子,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就一去不复返了。李着清父母的家庭被迫害的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姐姐、哥哥、母亲在迫害中相继离世。
李着清的婆婆在信中说:“如今这个家中唯一的顶梁柱、我的主心骨儿媳不在身边了,面对八十二岁需要人照顾的亲家公、我那还在念书的孙女、还有我这个瘫痪的儿子,让我这个八十二岁的老太婆如何是好啊?!”字字句句,浸透着悲凉,令人为这场残酷的对修炼真、善、忍的迫害感到愤慨,为这样一个善良的家庭潸然落泪!
三、这场迫害促使中国公检法执法犯法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教”是江泽民的信口雌黄,不能当成法律。中国政府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里也没有法轮功的信仰,禁书令也已经解除了,这些都足以说明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是完全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的。
李着清的婆婆说:“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连我这个老太太都知其一、二,难道你们这些公安警察还被蒙在鼓里?”这质疑的声音,在信中如铿锵有力的暮鼓晨钟,希望能敲醒那些盲目跟随迫害者的良知。
正如婆婆所言:“不管怎样,我觉得作为办案单位的公安人员,非常有必要来了解一下事实真相,了解一下被你们抓捕的所谓“犯罪嫌疑人”——我的儿媳李着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的信仰触犯了哪条法律?了解后,你们自己用法律法规来对照衡量一下,你们所执行的抓捕命令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也用你们的理智与良心判断一下,如果你们正在执行的是一个权大于法、经不起时间、历史检验的错误命令,如若不立即改正,请您想一想,到清算那一天,谁来为这个冤假错案负责?谁来为此买单?”
是的,这场迫害更是把本应为民伸张正义的公检法人员,扭曲成为迫害良民的流氓、撒旦的同路人。因为这场打压是毫无法律根据、甚至是违法的。
李着清的婆婆在信中还列举《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明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人在信里苦口婆心、殷殷叮咛,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在了解到事实真相后,依法律办案、凭良心对待。信末写道:“儿媳终日劳累,本来就身体单薄的她,再被关进牢里,我实在是为她的状况担忧。虽然年迈的我没有体力为儿媳的事东奔西走,但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尽我所能,帮助儿媳早一天回家!”八旬老人的声声呼唤,你听到了吗?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老子有言“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近报自身,远报子孙。”希望存有良知善念的人,能帮助李着清尽快获得自由,不要再制造人间悲剧,公、检、法及相关人员,请“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多积德行善,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别人!您的善行一定会得到福报,您今天的善举一定不会让你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