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刘宁的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6月10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从二零一二年至今,刘宁先后担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长、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长期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知情人士记录并举报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刘宁迫害法轮功的罪恶。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发达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27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个人资讯

刘宁(Liuning),男,1969年4月12日生,2012年接金国新任国保大队长,2017年调任到咸宁市公安局;2019年1月11日任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21年接替邹誉任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恶人榜”上的序号为C67237 电话:18995826780 0715—8232512 ( 他的妻子叫侯雅丽,在咸宁供电公司输电部工作,妻子手机电话:13807240909)

二、迫害事实简述

以下事实,有的是刘宁参与干的,有的是刘宁亲自干的,有的是刘宁指挥干的。

(一)参与组建“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十月,在咸宁市“610”和政法委的直接唆使下,假借法律名义,“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在咸宁市劳教(戒毒)所挂牌成立,计划用三亿元,对全市县法轮功学员实施“转化”,这是践踏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刘宁参与其中。

二零一三年,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吴宗伦(男,咸安区)、黎冬元(男,赤壁)、胡东员(男,通城县)、李学忠(男,温泉区)、黄秋珍(女,温泉区)、吴汉香(女,赤壁市)等等,具体数字目前还不得而知。

二零一六年,被绑架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刘文忠(男,赤壁)、鲁有部(女,通山县)、骆名枝(女,嘉鱼县)、孔盛词(女,嘉鱼县)、邱姓法轮功学员(女,嘉鱼县)等,具体数字目前还不得而知。

(二)参与组建“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咸宁市“610”和政法委办“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用一个月时间有计划、有预谋的迫害全市县的法轮功学员。这个洗脑班位于咸宁市政府大楼与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之间,有一条公路直通到底,就是“天照生态农庄”。

洗脑班的迫害模式是模仿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的模式,其迫害手段与板桥洗脑班极其相似,如:隔离、谎言欺骗、伪善、威胁恐吓、车轮战、熬夜、人格侮辱,等等。曾经在这里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陶席珍(女,温泉区)、杨小华(女,温泉区)、章红萍(女,温泉区)、杨彩云(女,咸安区)、李玄刚(男,湖南人,在赤壁投资经商)等等。刘宁就是其中参与迫害者之一。

(三)与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互相勾结,参与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胡伟: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被以“买沙”为名诱骗到沙场(胡伟是沙场老板),并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袁智勇: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医师袁智勇在自己的私人诊所里被强行绑架,并非法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陈建平: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温泉公安分局警察程乐斌、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张会龙、国保支队邹誉等,私闯陈建平的家中,到处乱翻,抢走了印表机、电脑等私人合法财产,并把陈建平绑架到市拘留所。不久,又把陈建平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绑架陈建平后,警察还对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

◇法轮功学员徐长虹: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咸宁市邹誉、刘宁等警察绑架了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中药房上班的徐长虹,并对徐长虹和他的岳父的家进行非法抄家,并把徐长虹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绑架徐长虹的是咸宁市温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咸宁市公安局邹誉和三名警察,他们在湖北同济中心医院保卫科人员吕学余带领下,来到中药房,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绑架,并从徐长虹身上抢去钥匙。

随后吕学余和温泉分局两警察私闯民宅,抄了徐长虹的家。当时家人都不在家,他们把徐长虹的家翻得一片狼藉,箱子、柜子、床都翻倒在地,并抢走现金七千多元,这是徐长虹给正在上高中的儿子读书用的。电脑主机也被抢走,那是他儿子读书查资料的学习用品。警察还抢走了许多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等。

下午大约四点左右,邹誉等四人在咸宁市农科院办公室主任带领下,又到徐长虹岳父家非法抄家,还将徐长虹妻子的包打开抢走了三十多元现金。

◇法轮功学员苏小莲:为了讨回被抢走的血汗钱,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到咸宁市电视台找邹誉的女儿邹智英,把她的父亲如何迫害好人的真相告诉她,希望她能规劝她的父亲邹誉不再干坏事。然而,邹智英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父亲继续干坏事,还主动配合邹誉,在四月九日上午,到苏小莲上班处,绑架了苏小莲,并把她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继续迫害,留下上学的儿子在家没人照顾。

◇法轮功学员任惠芳: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家属任惠芳与其他三人一起从外面回家后,又从家中出来,准备去买菜,刚下楼,就被下面蹲坑的程乐斌等警察绑架了,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程爱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八点多,温泉法轮功学员程爱平在温泉一号桥头被穿一身黑衣的大个子男人绑架到一号桥派出所,她的儿子到处找他妈妈,没见到人,一个朋友到一号桥派出所去打听情况,警察告知说送武汉去了,也就是说,程爱平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程爱萍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回家。

(四)参与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柯菊秀和婆婆陈金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到贺胜桥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当时被贺胜桥派出所绑架,警察逼迫婆婆写什么保证,被拒绝,两人稍后回家。

◇法轮功学员:李敏才,男,四十多岁,湖北科技学院基础医学院病理学博士,多次遭到非法关押、劳教。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上午,李敏才被当地恶人劫持到省板桥洗脑班,因身体原因,洗脑班不收。李博士就被送回家了。

◇法轮功学员:李金桥、杨小华、余劲光、刘云霞,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九日被当地恶人非法抄家、抢走一些大法书籍。

◇温泉法轮功学员:李慧萍,女,因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咸宁市恶人到处打听她,被迫离家。

◇法轮功学员:陈芳,女,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多钟,被闯入家中的咸宁市610伙同市公安局国保队长邓高、温泉分局国保队长刘宁、岔路口副所长张会龙及四、五个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在过去十五年中,她多次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洗脑班遭受毒打、体罚等酷刑迫害,她的丈夫也因此而过早离世。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闯入的“610”、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吕许云、马祥菊: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九点多,温泉法轮功学员吕许云、马祥菊在咸安区法院大楼对面,被咸安区公安分局警车上下来的特警绑架到永安派出所,特警穿着黑色衣服,手持冲锋枪。后来,警察又把她们俩绑架到咸宁市咸安区拘留所。由于身体原因,拘留所拒收,永安派出所警察就给温泉办事处打电话接人。温泉办事处的胡呈祥和另一个人去永安派出所接她们俩时,逼迫她们俩写“保证书”,说什么不写不放人。她们俩的儿子当夜赶来了,写了“保证”,并签了字。当晚九点多,吕许云、马祥菊才被接回家。

◇法轮功学员苏小莲: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咸安区法院对徐长虹非法开庭。在开庭前几天,徐长虹的妻子苏小莲和法官林少坤联系好了亲属都可以参加旁听,还把要去人的身份证号码给他们,到时候领取旁听证。到了开庭前一天晚上(三月三十一日晚上),苏小莲发现有警车停在她住的地方,还看到温泉公安分局国保队长刘宁等人在蹲坑。第二天在法院开庭之前的前一个半小时,一群警察把苏小莲绑架到三号桥派出所非法搜身后非法关押,一直到开庭完了之后才让她回家。

(五)捏造假证据迫害陶席珍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陶席珍在自己家中被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迫害三十七天后,被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遭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温泉开发区陈建平、徐长虹、苏小莲、任惠芳、陈芳、李敏才、陶席珍七名法轮功学员曾经被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其中,除陶席珍仍被非法关押着外,其余六名都回家了。十二月份,当地“610”和国保人员邹誉、刘宁等,为了给陶席珍诬判,多次到这六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要挟他们出面作证,为迫害陶席珍做假证明材料,被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了。

十二月二十六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到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黄芬芳家中,用“诈骗”的流氓手段诱惑黄芬芳,说什么陶席珍交代“资料是黄芬芳给的”,要求黄芬芳做证人,企图捏造证据继续迫害陶席珍。姚雄、刘宁在她的家中逗留了两个多小时,用多种办法“诈”她,恐吓她,千方百计套她的“口供”,并要她在记录上签字。

黄芬芳不签字,就要挟她按手印。她配合按了。姚雄、刘宁拿着这所谓的“口供”走了。其实,黄芬芳是个行动不方便的丧失劳动力的下岗(失业)职工,于二零一三年曾患“脑溢血”,差点丢了命。是法轮功救了她的命。面对这样的她,执法人员还想方设法“诈”她,“恐吓”她。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咸安区法院非法庭审陶席珍。时隔一年,陶席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陶席珍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在监狱里,陶席珍受尽折磨,一直坚定不“转化”,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被接劫持到板桥洗脑班迫害两个月,遭受种种折磨。还经常被暗中下药到饭菜里,被弄得头脑不太清醒;经常被毒打,熬夜是经常性的。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陶席珍结束冤狱。四年多的非法关押迫害,致使陶席珍瘦的只有皮包骨,思维迟缓,头发白了,牙齿脱落,脱相,非常苍老,走路不稳,与以前完全判若两人。

(六)迫害依法诉江的徐长虹

◇徐长虹:男,五十岁,咸宁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中药房药剂师,是单位公认的忠厚善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在徐长虹写了控告江泽民的诉江状后一个多月,当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姚雄、国保刘宁等七、八个人将正在上班的徐长虹从医院直接绑架到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咸宁市中心医院徐长虹在被绑架时,医院保卫科有个人不准国保随便动他们医院的人。后来国保就出示了一个所谓的“红头文件”,院保卫科看了档,就没说什么。于是徐长虹就被绑架,随后他的两个住所都被抄家。

本次绑架是由咸宁市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宁等所为。随后他被直接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去了。在洗脑班迫害期间,有消息传出徐长虹遭受残酷的洗脑迫害,生命垂危。家中亲人心急如焚,找当地610主任姚雄了解情况,姚雄避而不见,有个姓陈的610人员恐吓、威逼徐长虹的几位家人,将他们轰走。

徐长虹在洗脑班被迫害47天后,湖北省洗脑班、当地610人员伙同咸宁市检察院阴谋构陷,于九月九日将徐长虹非法批捕。并诱骗徐长虹家属在一个无任何人签字的告知书上签字。徐长虹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构陷徐长虹的所谓“案子”由咸宁市检察院转至咸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张吉生手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日,徐长虹的家人依法聘请的律师唐天昊去咸安看守所会见了徐长虹。徐长虹同意唐律师做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并签了字按了手印。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唐律师再次去案管中心依法查阅卷宗时,被告知说被解聘了。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八点半,咸安区法院二号法庭对法轮功学员徐长虹非法开庭。法院只允许徐长虹的姐姐去旁听,他的姐姐近六十岁,没文化,只是哭泣。开庭时间从八点三十开始,不到四十分钟就结束了。徐长虹的姐姐哭着出来,说徐长虹被判了三年。所谓“公诉人”是:咸安区检察院张吉生;非法审理人员是:审判长林少坤、审判员刘英、陪审员杨剑、书记员李俊。

当天上午一大早,法院外面至少停了五辆特警车,法院门口至周围街道至少有三十多个穿制服的人,行人都不能通过,还有交警制止车辆从法院门口走,任何外人都不能接近法院门口。周围的老百姓说这些公检法司的人吃饱饭没事干,只晓得整法轮功的人,法轮功的人又不偷不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咸安区法院到看守所对徐长虹宣判三年,没通知家属。十一月十五日,徐长虹的家人主动打电话给负责该案子的法官林少坤,才知道此消息;十一月十八日,他的家人才拿到了刑事判决书副本,徐长虹已经上诉。

徐长虹的家人拿到《刑事判决书》后,律师帮助他的家人写了份“上诉状”,交给了咸宁市中级法院诉讼视窗小陈(电话:0715-8158959)。小陈已经把上诉状寄往咸安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徐长虹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徐长虹从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被劫持到湖北省荆门市沙洋范家台监狱入监队三监区遭非法关押。他的家人想去看望,被告知说,只允许徐长虹的弟弟、妻子、儿子三人去探视,但是必须到当地“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邪教)去开“不炼法轮功的证明”,才能会见。三月七日,徐长虹的弟弟去看望,被监狱拒绝。据好心人透露,徐长虹眼睛看不见东西,是白内障,在监狱医院住院。徐长虹的眼睛一向都是好好的,从来没有什么白内障之说。

在之前,徐长虹辞退律师,在法庭上不吱声,是受到了来自咸宁市610的要挟,是有交换条件的。当时,徐长虹的儿子要参加高考,国保大队长刘宁曾以他的儿子相威胁,还许诺庭审完就回家的。但是,徐长虹并没有如愿回家,而是被劫持到监狱,他再次被骗了。他到了监狱后,才如梦初醒发现自己被骗,就什么都不顾了的进行反迫害,监狱方面说,他非常“顽固”,遭到了监狱方面的残酷迫害,导致眼睛看不见东西。

据查,徐长虹的这次被绑架迫害,是咸宁市副市长王汉桥直接指使造成的,王汉桥是迫害徐长虹的幕后真凶,刘宁是执行命令实施迫害的凶手。

二零一八年八月份,徐长虹回到咸宁的家中,双眼几乎看不见东西。回家后,他通过学法炼功,几天的时间,视力逐渐恢复。单位不让他回科室上班,安排他当保安,管理医院进出的车辆,歧视他。他的房子被无理征收,要强拆除。他无家可归,连住处都没有了。

(七)迫害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份开始,咸宁市县很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写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并向中国的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执法部门邮寄,很多人顺利收到了签收盖章短信。

作为国保大队长刘宁,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包括徐长虹、邹注娇、张菊环、陈芳、余劲光,等等。有的被迫流离失所,如李慧苹、徐秀兰,等等。

(八)利用伪善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元月,湖北省610头目杨松到咸宁,咸宁市610积极配合,继续干坏事。咸宁市610的姚雄和市政府的涂某某,拿着一袋大米和一瓶食用油到曾经“转化”过的法轮功学员陈芳家中去“回访”,找她谈话,问她有哪些法轮功学员与她联系,要她配合省领导。意思是,杨松要找她谈话,可能会录像,要她好好配合。米和油她收下了,她的家人也很高兴,但她不愿配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分别到黄秋珍、郑杏华、任惠芳的家中“看看”。郑杏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不幸含冤离世。

(九)参与所谓的“清零行动”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温泉区法轮功学员曹素娥(女,七十多岁)被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把她的家翻的乱七八糟,抢走了大法书籍,还有电话本,上面有刘海泉的电话,后来刘海泉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负责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刘宁,说是摄像头录到了曹婆婆发真相资料,追问资料来源,曹素娥拒绝配合,只是慈悲讲真相。

(十)、利用广播、电视、展板、宣传册、宣传栏欺骗民众的实例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咸宁市社区宣传栏中出现诽谤诬陷法轮功的内容,还用玻璃镶嵌着,不易毁掉,如:温泉办事处宣传栏、白茶社区宣传栏、电力局宣传栏、希望桥社区宣传栏,等等。
◆二零一六年五月份,咸安区出现《宣传手册》,在民间散发,诽谤法轮功;咸宁市有线电视台播放诬陷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咸宁日报》刊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欺骗世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及后来多次在咸安区城内中百超市前摆放展板,并发放宣传手册,诬陷诋毁法轮大法。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咸宁市计程车里的司机在收听“楚天交通广播电台”时,发现有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每天两次,频道是:92.7兆赫,湖北省广电局楚天交通广播电台(FM92.7)7:00-8:00事事关心主持人赵霞和王冉在节目里诬蔑法轮功,湖北省广电局楚天交通广播电台(FM92.7)16:00-17:00我爱我家主持人裴敏在节目里诬蔑法轮功。
◆二零一六年八月份开始,咸宁市社区、镇、村都被安排了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都是在交通要道口、人多的地方安装,每天定时播放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毒害众多民众。据查,这是咸宁市610的统一部署,是由咸宁市广电局、市法制办和街道办事处合伙干的。

(十一)、利用手中权力假借法律监控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刘宁靠迫害法轮功的成绩,晋升为咸宁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他假借法律手段,继续迫害法轮功。如:利用《网路法》,封锁网路,监控网路;协助政法委部署高清摄像头、人脸识别仪,侵犯肖像权,协助政法委建立法轮功学员资讯库,迫害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