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多次搬家 上海徐永清居住权再次被610侵害

更新: 2021年05月20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法轮功学员徐永清,在2017年遭两年冤狱,于2019年11月28日从洪泽湖监狱回家后,持续遭到骚扰、监控等迫害,在过去的一年中被迫三次搬家,现在合法的居住权再次受到上海市奉贤区的侵害。

上海市奉贤区政法委610与公安等部门人员长期骚扰在奉贤区租借房子的法轮功学员,威逼房东解除租房合同,侵害法轮功学员的合法居住权。长期在上海工作的浙江籍法轮功学员车祥丁在奉贤居住期间也多次受到奉贤区610人员的骚扰和威胁,要他搬家离开奉贤。2019年1月份,当地610和街道人员还叫来警察和搬家公司,直接把车祥丁在奉贤住宅内的个人物品从奉贤搬到他的老家浙江省象山县,当时车祥丁的房租合同还未到期。

原来住在上海市奉贤区的法轮功学员颜希洪长期被奉贤区610人员和国保警察骚扰和迫害,2016年11月颜希洪冤狱期满从上海提篮桥监狱回来后,就不断受到610人员的骚扰要他搬家;同时610人员还不断威胁房东,逼迫房东赶走颜希洪,当时还有半年租房合同没有到期,由于颜希洪坚持不搬而未能得逞。2017年房租到期后房东不再续签合同,颜希洪不得不离开奉贤区。

徐永清本是建筑弱电专家、高级工程师,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又精通业务,在公司深受同事与客户的好评与尊重。2017年11月29日,应居住地片警茅志新邀请去东华大学保卫处洽谈,被扬州市邗江区国保警察蒋步福等警察劫持、构陷,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在监狱中徐永清多次被打受伤,出狱时徐永清的颈椎、腰椎严重受伤,有几个颈椎向后移位变形,胯部受伤积水长期不能被吸收,严重时脖子都无力支撑头部,需要用手托住下巴以减轻头部的重量,不得不失业在家,在2020年3月底办理了失业救济金,这成了徐的唯一收入。

第一次被要求搬家

徐永清原来居住的房子是妻子单位的长宁区公寓,妻子的单位为了赶老住户离开,从2020年1月份开始将老住户的房租提高了3倍,这样徐永清已经负担不起如此昂贵的房租。相对来说奉贤区的房租在上海是便宜一些。通过朋友介绍,徐永清在奉贤区奉城镇盐行村找到一处农村住房,和房东签了3年的合同(租期: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并支付了第一期六个月的房租(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2020年8月3日盐行村村委会以“创建美丽乡村试点”为理由到徐永清家送来一张告知书,告知书上说“盐行村奉柘公路南面片段的所有空置房屋不得出租给非本村村民。即日起凡是空置房屋出租给非本村村民的马上搬离”。第二天房东也拿着村里的那张“告知书”来找徐说村里的意思,要徐在一周内搬走,他也没有办法,说村里统一租用这个房子搞农家乐。

盐行村的主体在奉柘公路的北边,有几百户;奉柘公路南片区只有两套房子出租,另一套出租房子的房租合同是到今年12月份,房东也按村里的要求让住户搬走,但住户提出要求退回已支付的后续房租和违约补偿费用,但该房东不肯支付这个费用,住户也就不搬了,也未见村里要求房东必须把房子租给村里,因为村里除支付房租外不承担其它任何补偿费用。

但徐永清的这套房子却是必须要租给村里的,房东多次催促徐搬走,并说他的多个亲属都在这个村里,徐不走的话会让他们都很为难;还有从经济上村里给他的条件也很好,因房东不肯签十年合同,村里也答应和他只签三年合同,只要徐搬走后就可以一次性支付三年的房租(而其他村民的合同是十年或二十年的,房租是按年付的,房租也比其他人高);房东还向徐承诺可以提出补偿要求,并说相关违约责任和补偿费用是由村里承担。

还未搬过去就被骚扰

徐永清体谅房东的难处,在朋友的帮助下就在附近的青村镇桃园村找了一套房子,还没等搬过去,徐的朋友就接到钱桥派出所的电话(警察电话13681781448),被要求到派出所接受谈话,警察告诉她徐是炼法轮功的,是塘外把他赶走的,如果他搬来钱桥住,上面就会把徐的问题压到钱桥来,警察警告她不能让徐来钱桥,也不要给徐找房子;之后警察还不断电话骚扰她,有时一天都有十多个电话;她被警察搞得很厌烦后不再接这个警察的电话,警察就开始电话骚扰她的丈夫,同时她丈夫的工作单位海湾镇政府也约谈和警告她丈夫。

下一家的房东也被钱桥派出所和桃园村警告不能出租空房给徐。徐的这位朋友家住在青村镇的南星村,南星村村委会的好几个人还气势汹汹地到她家大声叫门恐吓,并叫她和她丈夫到村委会去谈话,威胁她们不能给徐找房子,也不能把她的房子租给徐。因为租房的事情,徐的朋友全家及下一家房东被钱桥派出所、桃园村、南星村、海湾镇政府骚扰的烦不胜烦。她的朋友问为什么不能帮徐租房子,有关人员回答说徐“是反革命,是人民的敌人”之类的话,就这样这个搬家也搬不成了。

强制搬家

10月1日中秋节假期,徐永清回浙江老家看望母亲。10月11日徐收到一个信息告诉他,他家里的东西已经全都被搬到盐行村村委会的仓库了。徐永清当天就紧急赶回来,从窗外看到房子里面空了后,就打110电话向警方报警,一位塘外派出所的朱姓警察(警号055900)过来了,他要求先看租房合同,徐给警察看了合同,确定了合同是有效的,房租也已付到了10月底。在警察的陪伴下,徐试图打开大门,但是大门钥匙已经打不开门了,锁被换掉了。徐又试了试车库门打开了,就和警察一起进到家里,进去后看到家里的东西(包括个人物品与徐的公司物品)基本都被搬空,只剩下不容易拆卸的热水器和一些小东西。

经多方了解,才知道原来是盐行村趁徐永清不在家期间,撬开门锁把徐的东西搬到盐行村农机仓库。之后徐永清和警方多次交涉,但塘外派出所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们不管。警察还不让徐永清进塘外派出所,让徐永清站在派出所的门外讲话,而警察则站在派出所的门内。就这样造成徐永清有家却不能住,在外面流浪了一个多月。

再次被迫搬家

2020年10月底,徐永清在奉贤区四团镇大桥村找到了一套房子,徐永清和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租赁期限:2020年11月1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并支付了第一年的房租。由于房子比较脏,墙面都很黑,于是徐永清对房子进行粉刷,到12月上旬时才把被盐行村强行搬到农机仓库的东西搬过来,在拿原盐行村住房室内剩余物品时发现原来居住的房子并未开始装修,只是放了少量一点装修工具,搞成要开始装修的样子,同时还堆放了很多村里闲置淘汰的桌椅等家具,村里把这套房子当仓库用了,所谓的村里急需把房子装修后做农家乐经营其实是个谎言。

徐永清在大桥村居住期间也多次受到奉贤和长宁区的警察上门骚扰,徐永清告诉警察说“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轮功完全合法”,奉贤区四团派出所的警察(姓沈,警号:055732)说“我可没说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来找你的”,又说“除了法律,还有政策呢”(意思是他们严控法轮功学员是有内部政策依据的),还说“我只来过三次,多吗?”大约是4月27日,长宁区警察来了2个警察,说是来告知徐永清:7月和10月不能去北京,离开上海去其它地方要通知公安,徐永清说“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警察语塞,只是低声说“我已经告知你了”。

2021年3月底的一天,在徐家暂住几天的朋友对徐永清说,刚才家里来了2个流氓说他买了这个房子,要我们在一个星期内搬家(当时徐在午休),徐说要搬家也得房东来和我协商,莫名其妙来的人算什么不管他。第二天,房东来说他弟媳病了,住院开刀后成植物人了,要用钱,他弟弟就把房子卖了(房东说这房子是他兄妹五人的共同财产),要求徐在两周内搬家。由于房东要解除租约的理由徐永清没法拒绝,徐说要搬家也得等我找到房子之后再说,房东很热心的说他可以帮忙找房子,当天下午就带徐去浦东新区见了他认识的两个人,让他们帮忙找空房子。在房东带着找浦东房子期间,徐问房东上次来给你帮忙种树的那个朋友说“他在大桥村有套空房让徐帮忙找个租户”,结果房东说不知道徐说的那个人是谁。按理说房东最熟悉的区域是奉贤区四团镇,四团的空房是比较多的,在希望徐永清尽快找到房子的前提下,房东还是要舍近求远带徐到浦东新区去找房子。

4月份中旬,四团派出所的警察来时,片警沈说是来看看你在干什么,徐永清回答说:“我在准备搬家,不是你们逼房东要我搬家吗?”沈反复说“你有什么证据?”、“你又没证据,只是自己在猜测”、“你说是我们要房东让你搬,你有证据吗?”。徐永清说“听房东说你们至少找过房东两次”,沈说他没找过房东,还说不认识房东,也不知道房东是谁。刚租房不久,徐永清就听房东说过警察找他,说如果徐在他房子里有什么事情的话,房东是有责任的;过年后,有次房东对徐永清说,前几天有警察来找你,你不在家,警察就问我你去哪里了,房东说,他去哪我怎么知道,院子里没车那就是出去了。另外,这个房东是村里很有影响的一个人,就住在村子里,在村里有个很大规模的养鸭场,还有个屠宰场。沈是这个村的片警,不认识房东的可能性很小,只能说他是想掩盖什么,或者撇清什么。

又被要求强迫搬家

由于房东帮忙找的浦东那套房子不太适合,2021年4月1日徐永清通过中介签订了第三套房子的租赁合同(位于奉城镇洪西村,租赁期限: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当天就移交了房子,给了15天的清洁和装修时间),徐按合同支付了一年的房租。这套房屋比较破旧,徐用了近一个月时间对房子进行了全面清洗和简单装修(墙面粉刷,对配电等设施进行了更换和维修,还更换了卫浴设备和全部房门等),这期间徐逐步把一些生活设施和小件物品搬进去,开始在里面做饭和居住。

4月29日中午,洪西村房子的房东突然跑来问徐永清发生什么事情了,说村里紧急要他去村里谈话。徐就说了上午来过一个村里的人,说是房子出租要到村里去登记外来人口;还有昨天来过一个负责卫生的叫不要向外面扔垃圾,还要打疫苗什么的。房东说先来看看有什么事,他见没什么事就去村里了。到下午下班的时候,房东再次过来说,村里要徐永清搬走,说是村里要用这房子,要搞民宿什么的,要房东和徐协商解除租房合同。徐永清问他有没有其它原因,他说没有。

徐永清告诉房东说:“我不搬,这房子我已经搞了快一个月了,让他回复村里:他和我协商过了,我不搬。”到了晚上,洪庙的中介给徐永清打电话说:房东姐姐给她打电话,说政府对村里说徐永清是炼法轮功的,要村里和房东赶徐走,要不房东和中介都得罚款。中介还觉得奇怪,政府是怎么知道徐永清租了这房子和是炼法轮功的。五一假期期间,房东再次约了徐和中介一起来协商解除租房合同和违约赔偿事宜,徐永清向房东明确说:因为这件事情涉及到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不同意解除合同。

5月6日,徐永清到村里去登记有关出租房子的事情,负责登记的人说系统坏了,没有给徐永清登记;找要房东解除合同的王辉,说是外出了。到第二天上午,房东带着王辉来要徐永清搬家,王辉说搞民宿是村里的统一行动,具体事项由房东和徐自己谈,还说他只是来负责纠纷调解的。徐永清再次明确:不同意解除合同,赔违约金和装修损失也不同意。在交谈中间,徐永清还当面向户籍地的长宁警方打电话报警,说奉贤区以徐是炼法轮功的要房东解除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长宁警方问徐有没有搬过来住,徐说昨天就是住在新房子里的。徐永清还对王辉说,根据中国法律法轮功完全合法,说明了中国官方正式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与法轮功无关,新闻出版署的50号令说明法轮功书籍资料都合法,还向王辉提供了公通字(2000)39号档和新闻出版署50号令的复印件,让他交给村里,希望村里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

从法轮功学员颜希洪、车祥丁、徐永清在奉贤区的租房遭遇就可以看出,奉贤区直接或间接逼迫房东、中介等来驱赶法轮功学员的做法由来已久,而且是系统化的操作,仅从徐永清的个例来看就涉及到了4个镇、5个村的人员参与了侵害法轮功学员居住权的迫害活动。

相关人员:

洪西村:值班电话 021-5713 1740
周雪原 中共支部书记
李强 支部委员
徐金良 支部委员
高春红 支部委员
徐关兴 南片党小组长
李生福 北片党小组长
王辉

奉贤公安分局:(021)24069221,24069932, 57426071-69234

四团派出所:021-57533530
沈警察(警号:055732),13817508160

洪庙派出所:021-57136500
小区警察 钱龙 15901970518

奉贤区:
庄木弟 中共奉贤区委书记
郭 芳 奉贤区委副书记、区长
周龙华 奉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顾耀明 奉贤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负责联系法院、检察院
唐丽娜 奉贤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区政法委副书记

奉贤区奉城镇: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兰博路2008号,电话:021-57522014
陈纪忠 中共党委书记,18121166398
陆仁忠分管:信访、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综合管理、禁毒工作、司法调解、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

严爱忠 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021-5751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