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矛盾重重到感动全家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是一个心直口快、得理不让人的人。婚后,我生了两个女儿。因为公公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特别不满意,我备受歧视。因此,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我们发生了很多矛盾。

后来公公去世,婆婆把房子卖了。钱被几个女儿借去,我家什么遗产都没分到。婆婆老了,按照当地习俗,一定是由儿子养老送终。可是在几个女儿的怂恿下,婆婆一分钱财产也没给我们家。

我当时心里那个气啊!和几个小姑子的关系都达到了冰冻的成度。更让我生气的是,小姑子们把钱借到手后,就不象之前那么关心婆婆了。一开始,婆婆在几个女儿家轮着住。后来,在女儿们家实在呆不了,就在我家附近租了一个房子,自己生活。

那时,我刚刚修炼法轮大法。我原本身体不好,修炼后,肾结石、肩周炎、胃病、眼部疾病等多种大病、小病不翼而飞。我通过学《转法轮》,明白了很多道理,师父的大法打开了我的心结。

于是,我试着放下怨恨,善待婆婆和小姑子们。看淡金钱利益,顺其自然。过年,我把婆婆接回家,一起吃团圆饭,婆婆特别感动。后来婆婆去世,我也没提小姑子们跟婆婆借钱的事,我的大度感动了她们。

现在亲戚圈子里的人基本都三退了(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她们都说:“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嫂子!”

修炼大法之前,我卖菜贴补家用。我占了一个摊位,和我一起卖菜的人在过道处占了位置。因为过道人多,她觉的应该好卖。可是,我这边反而人很多。她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菜搬到了我的边上,占了我一半的摊位。我俩大吵了一架,从此,形同路人。

修炼大法后,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处处为别人着想,做好人。我主动与她和好,让世人见证了大法弟子的风范,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是大法改变了我这个得理不让人的人。

还有一次,也是卖东西。我占的位置好,东西卖的特别快,很快就卖完了。这时,一个当地的小伙子对着我破口大骂,什么难听骂什么。我突然意识到,我的东西卖的多,卖的快,他不就少卖了吗?于是,我心平气和的跟他道歉,请他原谅。事后,有人问我:“他那么欺负人,你为什么不和他一样?”我说:“大法师父让我们做一个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当然不能和他一样。”

晚上在睡梦中,我从地面一跃而起,飞到了房顶,当时我得法才半年多。我悟到,这是师父在鼓励我,我做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