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宋红伟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结束冤狱一年半回到家中,发现她的银行卡有五千元钱被冻结,后来才知道,是在被非法判刑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钱她没交,就在她的银行卡里强行冻结、扣除。
绥化市北林区另几位法轮功学员,也被社保局停发一段时间养老金。社保局让她们交上非法冤判期间的工资,说交上之后给开工资。鲁凤贤家人给交了四万多元;王福华交了六万多元,白霞的丈夫也给社保交了钱。刘秀莲三月十七日结束冤狱回家后,社保就直接找她,让她交两万多元。社保还把她们非法判刑期间涨的工资,调回判刑前的工资。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社保已给她们开工资了。
法轮功学员高锦淑是教育学院退休人员,在她没出狱之前,社保就让她丈夫给交八万多元,后来社保说太多了,又改为让她丈夫交四万多元,说交完就给开工资。到现在高锦淑结束冤狱一年多了,一分钱也没给,理由是高锦淑跟那些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不一样,她们是自己交的,说高锦淑不是。
对宋红伟等工资的随意扣除,不知是根据什么人、依据什么文件实施的?这种做法是违法违宪的。
公民养老金是由《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立法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查遍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判刑人员要停发、扣发、退还养老金的规定。即判刑人员作为国家公民,仍然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享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逐月足额支付保险金的待遇。这是任何团体、单位、个人都无可更改的铁律。任何文件的制定,都因遵循母法来立法立规,保障公民养老的合法权益,均没有作出对判刑人员要停发、扣发养老金的规定。因为判刑人员没有被剥夺作为公民的权利,理当享有国家公民的一切待遇。
社保人员为什么却有法不依?你们知道吗?江泽民黑恶势力利用你们的手,在经济领域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也被绑架参与到这场迫害中了。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宋红伟等法轮功学员都是被冤判的,宋红伟本人在安达看守所及监狱死里逃生,险些丧命。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除了承受死亡的威胁迫害,还承受着停发工资的经济迫害。善恶有报是天理!
真希望社保局人员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以邪恶为伍,在这瘟疫大淘汰即将来临之时,用你们的良知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绥化市北林区社保局电话:0455-2885661 0455-278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