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庭审”前后一个多小时。家属到场旁听,未能见到吴朝坤本人。吴朝坤女士在东川区自己经营的服装店中被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至今。
合法经营却遭绑架
吴朝坤女士今年41岁,是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新厂沟小组14号村人,在东川区铜都商场经营一家服装店。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下午五点左右,东川区消防队、新村派出所人员到她店里,要求她做登记并要她的微信,让她加微信,遭到吴朝坤女士拒绝。这些人在她店里看到她用手写在纸板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来人扬言:“她是炼法轮功的!”随即打电话给东川区国保大队。
很快,国保大队长李红义带了几个人到了吴女士服装店,没有出示搜查证,就在店里乱翻,搜走了吴女士自己阅读的三本《转法轮》,然后将吴女士一并绑架到新村派出所。
当晚,吴朝坤女士的家属去新村派出所,但未能见到吴女士本人。第二天早上,吴朝坤的大姐又去派出所询问自己妹妹的情况,听到吴朝坤说警察把她的手铐卡的太紧了,大姐要求保安将手铐放松一点,保安却威胁再说下去就要将她大姐一起关进去。
十二月八日中午,新村派出所警察将吴朝坤女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因差了一个手续,又将她带回新村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十二月九日送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几天后家属收到了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东公(国)拘通字[2020]2号,上面写的时间是十二月八日将吴朝坤送到昆明市看守所,与事实不符。
家属提控告 公诉人称告到哪里都没有用
对吴朝坤的非法拘留与逮捕,家属向各级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提出控告,要求立即释放吴朝坤女士,她不符合被刑事拘留及逮捕的情形,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然而,公、检、法仍沆瀣一气,匆匆将案件移交下一个环节,想尽快走完过程结案,却不顾吴朝坤女士根本没有违法的基本事实。
三月中旬,家属到寻甸县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找到案件的公诉人舒超群,她说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了,还叫家属不要再告了,告到哪里都没有用。
做好人退还50元话费被行政拘留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吴朝坤女士就曾被绑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当日,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一伙人,闯入吴朝坤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吴朝坤用以修炼的法轮大法书籍、MP3等物品,并将吴朝坤绑架到派出所。之后吴朝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她的大姐和弟弟去国保大队询问情况,也被劫持,姐姐吴朝会被非法抄家,弟弟吴朝仟被非法行政拘留了八天。
而吴朝坤女士被绑架关押的“原因”,竟然是她按“真、善、忍”做好人,退还一位老人的50元话费。详细报道见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文章《昆明吴朝坤姐弟三人遭非法抄家、拘留》
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桂苑街29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346
东川区公安局局长:晏寅 副局长:陈绍俊
政工室主任:尹学奎
东川区国保大队长 李红义 电话:13888195777
东川区国保大队 教导员 马建琨 电话:13888482717
新村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团结路10号
邮编:654199
电话:0871-62120604
所长:秦绍俊
片警:段顺良 电话18808806181
拖布卡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拖布卡区
邮编:654115
电话:0871-62518110
教导员:张天荣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镇凤梧路125号
邮编:655200
检察长:李勇(对吴朝坤非法批捕,现已被免职)
检察员:舒超群
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院
地址:云南省寻甸县凤梧路86号
邮编:655200
电话:0871-62662394,0871-62657216(民一庭)
院长:那云翔
寻甸县法院法官:
那云翔、郑 宏、王智升、王在云、韩华云 、范天赋、谭继林 、吕铭辉 、朱朝清、张正昌、艾国兰、罗连友、舒应亮(刑庭法官)、龙正勇、丁路祥、舒迎东、李丽、崔建辉、马永明、李宏伟、杨朝丽、徐博煜、王琼芬(刑庭法官)、马继英、彭松、章云江(刑庭法官)、郭钰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