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就开始对照我自己:自己在做事和考虑事情的时候,会不会有这种心理?看到别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很不容易的才把事情做到了,自己心里才过得去?觉得别人吃苦了、辛苦了,自己心里才觉得好受。说的再详细一点,就是不愿别人舒坦,别人得符合了我的观念,我才觉得满意——用自我的观念衡量和安排别人。
这种心理就是从“我”的基点上出发思考问题,而不是从别人的基点出发,是私心。再往下延伸,就是旧势力的思想:“你们轻轻松松完成的事情不会有威德,所以给你们制造难度。”[1]旧势力迫害大法弟子的就是这种出发点。
意识到这种妒嫉心之后,我还发现很多恶的表现,和不能为别人付出的表现,也同样是出于妒嫉心。再往下找,妒嫉心的根儿就是私心!不管外在表现的如何,可是关键时刻想到就是自己,出发点和目地都是为了自己,而没有想到别人的需要,更不是为了别人好。
而作为修炼人,向内找归正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做,这就是去掉私心的过程。师父要求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成为为他的生命!这是怎样的付出和献身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个人当前的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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