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两年遭恶报的16名中共高官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了一场前所未有、邪恶至极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也遭受了中共人员的长期迫害。迫害者遭恶报的可怕结果也在陆续呈现,印证着“善恶必报”的天理。现将陕西近两年来遭恶报的中共各级官员16人案例列举如下。

一、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判死缓,缓刑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中院宣判: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因受贿7.17亿元人民币,被判处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赵正永在陕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十五年,一直主导省“610办公室”和公检法系统迫害法轮功,致使全省至少1142人次被绑架、296人次被非法劳教、220人被非法逮捕、209人被非法判刑、353人次被非法洗脑、325人次被非法抄家、51人被迫害致死,近百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其罪恶累累,堪称陕西迫害法轮功的首恶。

赵正永在国内是中共高官中的一个落马巨贪,在国外是受自由世界到处斥责的人权恶棍。在全球法轮功人权诉讼中,赵正永是第31名被告的中共高官。在陕西,赵正永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首批并多次被海外列入追查名单的中共官员之一。

赵的结局有力的印证了善恶必报的天理:中共在陕西迫害法轮功,赵是邪恶迫害之最,也招来了恶报之最。

'赵正永'
赵正永

二、陕西前副省长陈国强被判刑13年

2020年9月15日,中共陕西省前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宣判,陈国强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陈国强和赵正永是安徽老乡,颇受赵正永的赏识与器重,成为赵正永在省政府的“大管家”。陈借2006年至2018年担任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66万余元。

2020年1月4日,赵正永与陈国强同日被宣布立案审查调查。1月8日,两人同日被逮捕。

据报导,赵正永在任内的诸多决策执行,特别是对法轮功的迫害,陈国强都脱不了干系。

'陈国强'
陈国强

三、原陕西省委组织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冯力军跳楼自杀

2020年6月16日,中共官媒报导声称中共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力军近日因病去世,终年55岁。此前2天,2020年6月14日,人权活动人士杨占青在推特上转发截图照片,内容指中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冯力军在10日或11日凌晨,从自己16楼的住所跳楼自杀。

冯力军1965年1月出生,陕西蒲城人,曾任陕西省千阳县委书记,商洛市委组织部部长。2009年开始任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长达十年之久,中间还曾同时担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短暂出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2018年3月后任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在赵乐际、赵正永主政陕西期间,冯力军被提拔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一直担任赵乐际与赵正永的人事“女管家”,是两赵权力圈和利益圈的成员。她不仅涉嫌介入陕西腐败大案,还积极追随两赵迫害法轮功。

'冯力军'
冯力军

四、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案,2019年12月1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钱引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受贿所得赃款及其孳息全部上缴国库。

现年55岁的钱引安籍贯陕西西安,历任西安市灞桥区委常委、副区长,长安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雁塔区委书记,西安副市长等职务。2013年12月以后,钱引安又在宝鸡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之职。2017年5月钱升任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据海外明慧网、大纪元报导,钱引安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长安区、雁塔区、西安市、宝鸡市,都是陕西省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例如:2013年12月至2017年5月,在钱引安任宝鸡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宝鸡市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78人被绑架,22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48人被非法抄家,宝鸡市铁路技术学院法轮功学员张会兰被迫害致死。

钱引安的被判刑,是迫害法轮功者应得的天理惩罚。

'钱引安'
钱引安

五、陕西省610头目吴新成遭恶报获刑13年

陕西省政法委原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新成,2018年7月2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月17日,被开除公职并立案审查。2019年8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吴新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已退缴的赃款3410万元及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尚未追缴到位的赃款将继续追缴。

吴新成,男,1955年7月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1974年8月入党。1998年6月后,历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书记。2009年6月,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610”)主任。2013年2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成员。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被聘为陕西省政府参事。

在陕西官场浸淫多年的吴新成,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在省政法委和“610”任职期间,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大开杀戒。据不完全统计,吴新成在2009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四年期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226人被绑架、49人被非法劳教、4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7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74人被非法抄家、10人被迫害致死(西安市的吴松岗、马蕴静;宝鸡市的史美玲、杨素琼、魏群环、王玉荣;咸阳市的高寿海;汉中市的郑翠萍、魏欣蓉;铜川市的徐桂芳)。

'吴新成'
吴新成

六、原陕西省咸阳市政法委书记郭中秋遭恶报获刑11年

郭中秋,男,1952年10月出生,河南武陟县人。从1993年开始在咸阳公安系统任职,历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副局长、政委、政治部主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咸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法委书记,2011年12月任咸阳市委副市级咨询员等职,2013年2月退休,在该市公安系统掌权十八年。

2019年12月13日,已退休六年的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郭中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2020年5月20日,郭中秋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020年5月,西安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郭中秋作出逮捕决定;7月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1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中秋有期徒刑11年。

从1999年7.20开始,郭中秋紧跟江泽民及其在陕西的代理人赵正永,在咸阳市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2001年晋升为咸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后,在他的指使下,咸阳市各区县公安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罚款、拘留、劳教、恐吓、跟踪,电话监听,敲诈钱财,逼迫写保证书等各种迫害,肆无忌惮。由于郭迫害手段残忍、迫害政绩突出,被晋升为咸阳市委常委、咸阳市政法委书记,凌驾于咸阳市公检法司之上,统领公检法司,对咸阳法轮功学员迫害更加疯狂。

郭中秋迫害法轮功主要犯罪事实如下:

1、咸阳市143名法轮功学员被严重迫害

从1999年7.20至2011年底,在郭中秋直接策划、指挥下,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43人(192人次)被绑架,71人次被非法劳教,7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66人被非法抄家。

郭中秋在2008年以“奥运”为借口,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咸阳市法轮功学员有39人被绑架,14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6人被非法抄家,使该年成为咸阳市继2001年之后又一个迫害法轮功极为严重的年份。例如:礼泉县国保大队在6月30日至7月2日三天内,非法抄家、暴力绑架(过程中毒打、谩骂、侮辱)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袁光武、袁辉武、翠翠、袁学习、陈彩萍、陈淑贤等6人被非法劳教;赵亚、李莹、陈天健、陈世俊、陈武俊、陈亮,袁阿迪、徐凤梅、陈三、李宁、王信敏、李刚等12人被非法拘留。

郭中秋任职期间,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判。如咸阳市印染厂工人、法轮功学员马杰被非法判刑9年;陕西省户县热电厂工人、法轮功学员肖春红被非法判刑8年;陕西户县电厂职工、法轮功学员贾晔被非法判刑8年;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工人、法轮功学员高寿海被冤判刑期长达8年;西北第二棉纺织厂退休工人、医院妇产科大夫、6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昱被诬判3年。

2、咸阳市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在郭中秋任职期间,咸阳市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除礼泉县冯建珍的丈夫、儿子外,被迫害致死的还有:咸阳市省建十一公司的退休职工、八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贾俊英老人因不放弃修炼,在不断被恐吓、威胁下,于2000年11月19日含冤离世。法轮功学员张乃仁于2001年12月在洗脑班被逼迫跳楼身亡。武功县法轮功学员田秀兰曾于2002年初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后被武功县“610”、公安局非法关押、折磨、罚款,劳教,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于2005年含冤离世。彬县法轮功学员王小彬两次被非法劳教,在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遭受迫害,导致精神失常,于2005年含冤离世。

3、指挥下辖机构诽谤诬蔑法轮功毒害世人

2009年3月,陕西省委“610”在兴平市航空广场搞所谓“百千万”宣传活动,至10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诬蔑攻击法轮功。郭中秋积极参与了这次活动,并组织队伍在13个县市区下乡宣传,毒害民众。

2009年4月,郭中秋代表咸阳市政法委,指挥、操控咸阳市秦都区“综治办”印发了所谓《平安创建知识问答》、《安全防范五字诀》传单,内含大量污蔑法轮功的内容,在社会上发放。并且和秦都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了所谓《“小手拉大手”平安创建知识测试答卷》,发放给秦都区各所属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和家长必须填写,严重的毒害了大量的世人。

'郭中秋'
郭中秋

七、陕西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前主任胡传祥被判刑9年

2019年12月10日,中共陕西省纪委、省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室(副厅级)前主任胡传祥,因行贿、受贿罪而被判刑9年,并处罚金320万元(人民币)。

胡传祥2006年从副团职武警干部转业到地方,任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12年至2013年任汉中市汉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2013年4月至2018年1月任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室主任(2015年6月后为副厅级)。

汉台区一直是汉中市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胡传祥积极追随陕西迫害法轮功的首恶赵正永,在从汉台区到省纪委任职的过程中,一直积极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今日终于锒铛入狱,也是罪有应得。

'胡传祥'
胡传祥

八、陕西铜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志强被逮捕和起诉

李志强,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河南伊川人,曾任陕西省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7月15日,李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2月24日,李志强涉嫌受贿、伪造身份证件一案,由商洛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对李志强作出逮捕决定。2020年2月28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3月,李志强一案,由商洛市检察院向商洛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李志强在担任铜川市耀州区区长、区委书记,铜川市副市长,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及其在陕西的代理人赵正永迫害法轮功,这是他遭报的根本原因。

'李志强'
李志强

九、陕西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一审被判刑7年

2020年9月27日,陕西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已退休),因在职时受贿一千多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刑7年。

祁玉江1958年2月出生于陕西子长。他自1997年10月起调赴延安市宝塔区工作,历任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2006年6月,祁玉江以延安市宝塔区区长身份转任志丹县委书记,5年后重返宝塔区,出任区委书记。2012年3月,他获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厅级干部,直至2018年3月退休。

'祁玉江'
祁玉江

十、陕西省西安市前扫黑办主任阎鸿被逮捕

2020年5月18日,中共陕西省西安市前扫黑办主任阎鸿,涉嫌贪污、受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逮捕。

阎鸿曾任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局党委书记、局长,并在此期间,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2017年3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在西安市北关的大明宫西地铁站、方新村北公交站及附近马路上,对着照片绑架了50多名前往陕西省女子监狱发正念的法轮功学员,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灞桥洗脑班。

'阎鸿'
阎鸿

十一、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雷雨被“双开”后逮捕

雷雨,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陕西商洛人,2012年4月至2020年1月,雷雨历任商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等职,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任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2020年9月12日,雷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月7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雷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雷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2月26日,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由铜川市检察院对雷雨审查起诉。铜川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雷雨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雷雨在商洛市公安局任主要职务近8年,是该市公安系统在他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

'雷雨'
雷雨

十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被逮捕并开庭审判

冯振东,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陕西省延长县人,遭恶报前任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0年2月,冯振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由汉中市察院依法向汉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24日,汉中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冯振东犯受贿罪一案,冯振东自愿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冯振东从2015年8月至2018年5月,历任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他不仅组织、策划了对法轮功的污蔑、诋毁宣传,毒害民众;而且指挥了延安市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其是对参与起诉江泽民(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报复。冯振东对姬延芳、尹玉珍、王宏、武声娥、高兆玲、王姓学员、张秦英、王淑云等8名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对尹玉珍、王宏、刘贵清、姬延芳、武声娥等5人的被非法判刑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冯振东'
冯振东

十三、西安市委前常委聂仲秋被双开后逮捕

聂仲秋,男,汉族,1968年8月生,安徽寿县人,曾任陕西省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2020年3月2日,聂仲秋涉嫌秦岭违建别墅一案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2020年3月5日,聂仲秋被咸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

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聂仲秋担任长安区委书记。而长安区正是秦岭违建别墅腐败窝案最严重的地方。他与赵正永都是安徽人,属于赵的“老乡圈”。这几年他提拔很快,正是有赵这个后台。聂也成了赵正永经济上贪腐和政治上迫害法轮功的积极参与者和执行者,特别是在灞桥和长安两个区担任党政主要职务时,这两个区都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聂仲秋对此罪责难逃。

聂仲秋自2007年3月至2013年1月,历任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副书记、书记、区长等职。期间,法轮功学员张明亮、张云贤、冯智海、刘爱珍、刘卫东、陈敏敢、陈洁、何秋玲、张晓梅等9人被灞桥公安分局绑架,其中:何秋玲、张晓梅2人被非法劳教,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4人被非法抄家,刘爱珍在非法关押期间被恶警白永华迫害致死;2013年1月至2015年1月任长安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屈育吾、屈树吾2人被绑架、被非法逮捕、非法判刑3年。曾身为灞桥区委、长安区委书记的聂仲秋,对法轮功学员11人被绑架,1人被迫害致死,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劳教,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4人被非法抄家的犯罪事实负有重大罪责。

'聂仲秋'
聂仲秋

十四、陕西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扫黑办主任王雨团被调查

2020年5月29日,中共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王雨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共陕西纪检委审查、调查。

王雨团,1965年11月生,陕西武功人,大学文化,曾任中共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警监警衔。王雨团在任职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也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海外明慧网多次点名。据明慧网报导,汉中市法轮功学员杨华、兀亚莉,2018年10月上旬被汉中市汉台区法院非法枉判5年,王雨团对此案负有重大责任。

'王雨团'
王雨团

十五、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副院长段治安遭恶报在职病死

2020年2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段治安,遭恶报病亡,年仅56岁。

段治安历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刑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庭副庭长、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今,任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治安和院长贺桂宝是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对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张香莲、李华、金荣、王娟秀、寇巧云、曾朝华、李党、赵燕峰、周凤仙、宋献南、王新年、杨晓东、吕安敏等13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冤判负有重要罪责,其恶行在明慧网被多次曝光。

段治安和莲湖区法院的法官不执行法律,而是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更恶毒的是他们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滥加罪名,制造谎言,丑化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莲湖区法院庭审书记员公开说:法轮功的案子是先交到中院内定后再返回莲湖区法院开庭。这世上谁见过这样的奇怪程序?这不仅违反法律,简直就是上下串通故意捏造陷害,制造冤假错案。

段治安任职期间被诬判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

1、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折磨致死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于2017年月21日下午被绑架,案子从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到莲湖区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几天,来不及请律师,七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霍彪偷偷开庭。宋献兰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宋献兰依法上诉。2018年8月13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莲湖区法院颠倒事实真相,恶毒的将宋献兰被非法判刑的消息发表在中国反邪教网,被全国各地网站纷纷转载,不仅毒害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国人,还纵容了陕西省女子监狱对已经在看守所被折磨得十分虚弱的宋献兰的残酷迫害,致使宋献兰于2019年下半年在监狱被折磨致死。

2、西安市王新年被枉判五年入狱

西安市莲湖区法轮功学员王新年2016年3月21日在上夜班回家途中被莲湖区公安分局的警察以夜出“活动”为借口而秘密绑架,两年没有他的音讯。王新年被非法关押之后,被莲湖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捏造“证据”和罪名而非法逮捕、起诉,于2018年被莲湖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非法关押在渭南监狱,遭受了狱警和犯人的残酷毒打,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王新年家住西安市北关,曾经遭受7年冤狱迫害,于2014年回家时,已经被非法开除公职、妻离子散,孩子跟母亲走了,多年没有来往。孤身一人的他,在市内打工谋生。莲湖区法院将王新年被枉判的消息在人民网上发表,公开污蔑法轮功,丑化法轮功学员。

3、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晓东被莲湖法院枉判三年

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晓东2017年10月13日在家中被绑架,2017年11月23日被非法批捕,2018年1月2日被构陷到莲湖区检察院。2018年12月18日,杨晓东被莲湖法院枉判3年后,于2019年10月10日,被送往陕西省渭南监狱十六监区迫害。

段治安作为一名法官,应该秉承公正去执法,然而,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当成工具,不惜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把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天理不容。

多行不义必自毙,人不治天治。段治安在把好人送入监狱的时候,也给自己判了刑,当了为中共“殉葬”的“替死鬼”。

'段治安'
段治安

十六、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监委原主任权王军案,一审宣判获刑2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2019年10月12日,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前常委、前纪委书记权王军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2019年11月13日,权王军涉嫌五宗罪被起诉。

权王军是陕西澄城人,早期在陕西女子监狱工作,2004年之后一直在纪检系统任职,先后任陕西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副厅级巡视专员,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2015年8月调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9年3月17日权王军在咸阳市纪委书记任上落马。

2020年6月15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权王军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权王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权王军积极追随陕西迫害法轮功的首恶赵正永。在权王军2015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正是咸阳市政法委、“610”操控公检法对咸阳市向“两高”起诉江泽民(诉江)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报复和实施“敲门行动”的邪恶时期。期间发生过多起严重的迫害事件。身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权王军,对“610”、公检法知法犯法,肆无忌惮的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不但不予制止、追究,反而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据不完全统计,在权王军任市纪委书记的三年多时间里,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51人被绑架,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2人被非法抄家,26人被骚扰,多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权王军对此罪责难逃,这正是他被重判、遭恶报的根本原因。

'权王军'
权王军

历史上对正信的迫害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天理是公平的,恶报会随时降临在作恶者的头上。希望曾参与迫害者及早觉悟,停止迫害,保护正信,将功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