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陷狱七年 河南七旬张玉莲再被枉判三年多

更新: 2021年03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至三十一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统一行动,在南阳地区开始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两陷冤狱的七旬法轮功学员张玉莲老太再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张玉莲被非法判刑三年五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张玉莲老太,河南省南阳市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玉莲曾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冤狱七年。

一、在南阳尚庄看守所被长期关押迫害,被枉判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张玉莲为法轮功进京和平请愿,遭绑架后被长期非法关押在南阳尚庄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张玉莲在监室的后窗台上放了一张自己写的讲真相的材料,看守所男警察郭某看到后追问:是谁写的?张玉莲说:我写的。郭说:你起来。张玉莲说:我睡了(睡时只穿身秋衣,天气很冷)。郭说:光肚子也要把你捞出来整整。郭的辱骂声不堪入耳,惊动了全监室的人。郭打开监室门,把张玉莲叫出,扭住她的胳膊把身子往下按,并戴上铐子,往外走边说下流话。

十一月二十五日,张玉莲写了那晚受迫害的过程,交给了看守所鲁姓所长,却不见回音。这天法轮功学员为了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在院内高声质问:郭某为什么骂人?当时郭某打开监室的门,拽着张玉莲戴的镣铐,把她拖到门外,打了她无数次嘴巴。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张玉莲在南阳尚庄看守所被非法关押迫害两年多,又被转到南阳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六十多岁的张玉莲被南阳市宛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被劫往新乡劳改场继续迫害。

二、被枉判四年,再陷冤狱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南阳市“六一零”、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警察同一时间采取行动,绑架了张玉莲、樊艳丽、朱有德、徐莲晓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张玉莲、樊艳丽、朱有德、徐莲晓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非法庭审,其中被摧残极其虚弱的樊艳丽当场昏倒在法庭上。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日,樊艳丽被家人接回,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左右,年仅三十六岁的樊艳丽含冤离世。

张玉莲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再陷冤狱。

三、再被枉判三年多

二零一九年四月初,南阳市公安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听、监控,七月开始,对全市所有住户、门店等进行所谓“入户走访”,到法轮功学员家中要户口簿、身份证、填表登记、照相收集具体信息。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南阳市公安局采取统一行动,对南阳地区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八月三十一日两陷冤狱的张玉莲再被绑架。二零二一年三月,张玉莲被非法判刑三年五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

同时,另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至九年,他们是:

何喜梅被非法判刑九年并勒索罚款三万元。
曹爱兰被非法判八年、勒索罚款三万元。
王铁壮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款两万元。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韩兰英(近80岁)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栗美玉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原非法判二年,被撤又判三年,合并执行四年);
袁喜风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奎应祥(魁应祥,男,80多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张喜彬(男,80岁)被非法判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袁大玲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贾敬安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刘付荣被非法判缓三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
魏杰被非法判缓二年,被勒索罚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