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判14名法轮功学员 吉林梨树县公检法人员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7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近日,吉林梨树县参与构陷孟祥岐等十四位法轮功学员的部份公检法办案人,被举报到吉林省检察院、梨树监察委、吉林省高级法院,举报查询码:A20210322a1644788,B6164A45G4H4ACZ23NJA等。

以下是举报信全文:

举报信

被举报人:崔仁,男,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办案人)
被举报人:李楠,女,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长)
被举报人:王哲,女,梨树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人)
被举报人:王明山,男,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涉案主要人员)
被举报人:赵起超,男,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办案人)

举报事项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本案十六人被梨树县法院非法重判七至九年。此案存在大量公然违法行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实与理由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长春地区16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梨树县公安局国保等人员非法抓捕,其中多数是一大早在家中被非法入室绑架的,关押在四平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后转为刑事拘留,关押在四平市看守所,此案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开庭,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宣判。

非法判决如下:

孟祥岐(男,38岁,原籍梨树县,家住长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孟祥岐的父亲孟凡军(60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孟祥岐的岳母付贵华(56岁,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3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41岁,被非法判刑七年),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70岁,吉林蛟河,被非法判刑七年),崔桂贤(女,57岁,公主岭市大岭镇,被非法判刑七年),崔桂贤的亲家母刘冬英(55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被非法判刑七年),韩建平(男,59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姜涛(男,47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九年),谭秋成(男,45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侯红庆(男,50岁,长春市,被非法判刑七年),张绍平(女,52岁,四平市,被非法判刑七年),李长坤(男,77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周丽萍(女,63岁,长春市,在看守所期间被取保,判缓刑)。

一、违法剥夺当事人基本辩护权

1、律师辩护权被剥夺

多位当事人依法聘请律师为自己维权,但梨树县法院违法以所谓“双备案”为由,拒接律师手续,不让阅卷,不让上庭等。崔仁法官说:“违法你去告呗”、“爱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近平签字”、“政法委说了算”。

2、亲友辩护权被剥夺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亲友作为亲友辩护人。但这一点也被崔仁法官违法剥夺。对于亲友递交辩护手续,崔仁法官是这么答复的,刚开始说“你这不行”,转身就走,后期说也让家属去司法局备案,得政法委同意。但是四平市司法局说:家属不是律师,辩护不需备案。

家属再次询问崔仁法官,崔仁法官还是执意要家属备案。针对这一情况,家属再次向梨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反应,控申科朱科长电话答复:这个家属辩护的事我问过崔仁了,你们去司法局备案。当家属说四平市司法局说了不需备案,你这个答复不合法。朱科长说就这么答复,马上挂断电话,再联系,说已经答复完了,就这答复。

二、违法开庭

1、未按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告之当事人与家属。

2、开庭前一天半夜及开庭当天,警察去律师宾馆查房,并问什么时候走。

3、开庭当天早上,四平市司法局管处长领着六、七个身份不明的人员,到四平市东站,将已经双备案并取得上庭通知的某律师控制住,问做什么辩护,是无罪、还是有罪?回答是无罪辩护,直接说不行,并让该律师给梨树县法院打电话,说自己去不了了。让律师买票,并和律师一起上了车,车开出吉林省,这些人才下车。

4、开庭当天,司法及公安警察将梨树县法院戒严,警察将家属控制在法院对面的一个角落里不让动,并查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联系,确认是不是亲属。直到庭审开始。

5、庭内旁听席,梨树县公安局国保便衣包夹家属,不让家属动和说话;并取代法警角色,有家属质疑法院时,国保便衣一拥而上,将家属连抬胳膊带拽腿的弄出法庭,控制起来。国保大队长王明山开始也在庭内,当被指认出身份后,去了门口,再没进来。

6、十四位当事人,不论年龄大小,均被戴手铐脚镣出庭。

7、当事人要求律师上庭、要求崔仁法官、王哲检察官回避、要求证人出庭、要求当庭质证等所有合法请求均被驳回。

8、当事人自我辩护权被剥夺。庭上只许公诉人王哲念起诉书,不许当事人自辩,多说一句就被带出法庭;审判长李楠有意诱导当事人:如果有辩护词,就不用念了,庭后交上来就可以了。并诱导当事人:现在不能辩护,对于公诉人的问题,你只能说,是还是不是,自我陈述环节让你说话。到了最后陈述环节,十六个当事人,刚刚两、三个当事人说上话,审判长李楠就匆匆宣布庭审结束。十六个人的案子只用了三个小时就草草结束。

三、违法宣判

1、判决书与起诉书内容出现迥异

梨树县检察院的起诉书量刑意见是三到七年,判决书变成了七年以上;对某当事人的起诉书上写的音频分钟数九百多分钟,到了判决书上一下变成了一万多分钟!

2、梨树县法院崔仁及李楠有意不给家属判决书,复印件也不行。

法律规定,当事人近亲属有替家人上诉的权利,遂联系崔仁法官,及审判长李楠,要判决书复印件,多次索要无果。都说不能给,复印件也不行。

此致
四平市梨树县区检察院

抄送: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北京市中南海 习近平 主席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中南海西门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 中央政协主席 汪洋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 中央纪委 赵乐际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大街88号 中央组织部部长 陈希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四十一号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杨晓渡
吉林省高级检察院控执部冯振新
吉林省监察委主任陶治国
四平市中级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副处长孙胜阳
四平市监察局监委主任栾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继美国二零一六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目前,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二十七国等已制定相关法律,严厉制裁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迫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和基层执行者,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