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升波,男,51岁,身份证号码:370627197008163516;曾任烟台莱阳市公安局刑警队长、副局长、政委。任职期间积极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扼杀清华才女柳志梅康复希望的恶警马曙光,是大约二零一零年由刑警大队调到国保大队的。
莱阳市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不顾事实,枉用法律,于七月二十日诬判五位法轮功学员:祁玉玲被诬判八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张志栋、吴桂梅都被诬判七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刘彩红被诬判二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李国玲被诬判一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三千元。法轮功学员祁玉玲女士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被莱阳国保大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福山看守所;当天,莱阳市吴格庄法轮功学员吴桂梅被绑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了打印机等物品;莱阳照旺庄北泸口学员张志栋在自家店里被警察绑架,晚上八、九点钟,警察又到他北泸口的家抄家,把他店里的东西、汽车、家里的农用三轮车等东西都一起抢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闫升波被任烟台栖霞市公安局局长后,仍积极开会布置迫害法轮功的任务,增加便衣队伍,给公安警察施压。近两年间,栖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警察骚扰、绑架、非法抄家。
闫升波追随邪党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这次遭恶报只是被撤职,比起曾经的“烟台第一局座”聂作坤、“中共第一警察”王立军幸运一些。也许是上天在给予他更多醒悟的机会吧。如果还不醒悟,无论是谁,因迫害法轮佛法而造成的巨大业债将遭到的天惩还在后头,不仅近报自身,远报子孙,祖宗也要跟着遭殃!
闫升波手机:18660068066、13905457053
闫升波 |